保險櫃很隱藏在辦公桌裡面,只有從正中間這個位置才能看到,還被垃圾桶擋著,所以黃文斌找了這麼久。拿出張利華的公文包,黃文斌從裡面找出鑰匙,開啟了保險櫃,就跌出厚厚的一疊百元大鈔來。
這只是障眼法而已,看著雖然多,其實才十幾萬,萬一有人來偷東西,拿到這麼多錢也該滿足了,就會忽略後面真正重要的東西。把那些錢都扒拉開,裡面是幾塊名錶,識貨的人會認出來,每一塊表都價值十萬以上。
這也是障眼法,表後面那些灰僕僕的檔案,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黃文斌拿出來一個個仔細看,蔓莎服裝真正的賬本,行賄的禮單,用代理持有的股票……那個二十二號合同上哪裡去了?應該在保險櫃啊。
黃文斌把頭伸進去看了又看,終於發現保險櫃有個暗格,掰了幾下沒掰開,只好回身拿了把水果刀,撬了好幾次,把刀都撬彎了,才發現隱蔽處還有一個鑰匙孔。張利華包裡有好幾十把鑰匙,一根一根對過去,對了二三十根,這才找到正確的那根,把暗格開啟了。
暗格裡面有好幾塊寶石,掏出來放桌子上,丁詩詩一看就雙眼放光,“這……這是鴿血紅?頂級的紅寶石啊!這是粉鑽?真的是粉鑽,好大的粉鑽啊!透明度高,切工好,沒瑕疵,居然有這麼漂亮的粉鑽,起碼上千萬!斌斌,這個算不算在交易裡面的?”
“應該算吧。”黃文斌也沒想到居然還能有個意外收穫,“你喜歡就拿回去唄,最多到時候我再跟張大哥買過來。”要是張利華真能好,這個人情起碼能值十億,這一千多萬算什麼。就算張利華沒好,和黃文斌找到的這東西比起來,粉鑽也是一錢不值。
在暗格頂部,有一份用膠布貼在上頭的檔案,黃文斌小心翼翼的撕下膠布,把檔案拿了下來。這就是編號為000022的合同,蔓莎服裝簽訂的第二十二個協議。檔案用的是標準的a4列印紙,已經有好幾年了,紙張有些泛黃,顯然不是什麼好紙。邊上三個訂書釘,不但生鏽,還沒對整齊。好在該有印章一個都沒少,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黃文斌早就已經知道了這合同的大概內容,但他還是趕緊看一遍,免得裡面暗藏著什麼陷阱,比如說只有張家人才能履行合約什麼的。幸好沒有這麼個限制條件,協議是蔓莎服裝和神弓集團簽訂的,和這兩家公司由誰持有沒關係。
看完一遍以後,黃文斌再看第二遍,一句一句得看,一個字一個字的摳。上輩子張利華成功了,這一輩子他不一定能複製。張利華總是張家自己人,要對付的也就是張利國張利民兩兄弟而已,神弓集團內部不滿張利國的人很多,可以從那些人身上得到助力。
可黃文斌是外人,而且年紀輕,就算有‘為張利華報仇’這一面旗幟在,也號召不了別人投靠。神弓集團肯定會擰成一股繩來對付黃文斌,所以他面對的阻力,比張利華大多了。如果合同裡面有什麼漏洞,那可就慘了。
仔細看完以後,黃文斌覺得合同很完備,沒有漏洞——當然這只是他作為一個普通人的見解,律師法官們說不定有不同意見。所以他現在就要找好一個絕對信得過的厲害律師看一看這合同究竟有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又該怎麼解決。
問題是絕對信得過和厲害律師這兩個條件怎麼在一個人身上共存?要做厲害律師,那就要擅長顛倒黑白,尋找法律漏洞,人面廣名氣大,在法院檢察院都有關係。這樣的人怎麼可以信任呢。
“這合同究竟是什麼啊?”丁詩詩等得不耐煩了,把頭湊了過來一起看,才看了標題,就嚇了一跳,“這……這是……這是什麼啊!”
“不是寫的很清楚嗎。”黃文斌說,“蔓莎服裝和神弓集團互相持股的協議。”
“我知道,問題是為什麼會有這麼一份協議!”丁詩詩說,“張家老爺子傻了嗎?”
簡單地說,蔓莎服裝和神弓集團約定,雙方可以互相注資換取股份,比例按照註冊金額為準。比如說蔓莎服裝的註冊資本是500萬,現在是100%歸屬黃文斌,神弓集團可以出500萬,注資到蔓莎服裝裡面,那麼股權就變成50%屬於黃文斌,50%屬於神弓集團。
對神弓集團也是一樣的,神弓集團生意很大,年營業額可能有好幾十億,可是註冊資金應該也不會有多少,頂多就是一兩億。如果黃文斌一下子注資三五億進去,立即就能夠拿到絕對控股權。
不過這只是最理想的情況而已,神弓集團的董事會又不是傻子,怎麼會讓黃文斌花幾億就把神弓集團整個買下來。這可是價值上百億的大型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