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若束縛之,輸之司寇搒笞之,小吏詈罵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及將刑也,臣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天子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孝文深納其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至孝武時,稍復入獄,良由孝文行之當時,不為永制故耳。伏惟聖德慈惠,豈與漢文比隆哉?今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之時,臣安可陳瞽言於朝,但恐萬世之後,繼體之主有若漢武之事焉。夫道貴長久,所以樹之風聲也;法尚不虧,所以貽厥孫謀也,焉得行恩當時,而不著長世之制乎?
其六曰:《孝經》稱:“父子之道天性。”《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二經之旨,蓋明一體而同氣,可共而不可離者也。及其有罪,罪不相及者,乃君上之厚恩也。至若有懼,懼應相連者,固自然之恆理也。無情之人,父兄繫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仍華,衣冠猶飾,寧是同體共氣、分憂均戚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