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之。
孝昌初,詔曰:“比相府弗開,陰陽未變。王秉哲居宗,勳望隆重,道庇蒼生,威被華裔,體國猶家,匪躬在節,可開府置佐史。”尋罷司徒,以為丞相府。
孝莊初,爾朱榮欲害朝士,遂雲雍將謀逆,於河陰遇害。贈假黃鉞、相國,諡文穆王。
雍識懷短淺,又無學業,雖位居朝首,不為時情所推。既以親尊,地當宰輔,自熙平以後,朝政褫落,不能守政匡弼,唯唯而已。及清河王懌之死,元叉專政,天下大責歸焉。
嫡子泰,字昌,頗有時譽。為中書侍郎,尋遷通直散騎常侍、鎮東將軍、太常卿。與雍同時遇害。追贈侍中、特進、驃騎大將軍、太尉公、武州刺史、高陽王,諡曰文孝。
子斌,襲。武定中,官至尚書右僕射。齊受禪,爵例降。
泰兄端,字宣雅。美容貌,頗涉書史。起家散騎侍郎。累遷通直常侍、鴻臚、太常少卿、散騎常侍。出為安東將軍、青州刺史。是時蕭衍遣將寇逼徐揚,除端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使持節、東南道大使,處分軍機。賊平,拜鎮軍將軍、兗州刺史。俄而衍將復寇徐兗,圍逼州城。端率在州文武拒守,得全。以功封安德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還,除都官尚書。與雍俱遇害。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相州刺史。
子峻,襲爵。齊受禪,例降。
泰弟睿,字子哲。輕忽榮利,愛玩琴書。起家拜通直散騎侍郎,遷衛尉少卿,轉光祿少卿,封濟北郡王。與雍俱遇害。贈車騎大將軍、司空公、雍州刺史。
子徽,普泰中,襲爵。起家通直郎。武定五年,坐與元瑾等謀反,伏法。
睿弟誕,字文發。少聰惠,有風儀。起家通直郎,遷中書侍郎、通直散騎常侍。封新陽縣開國伯,食邑三百戶。加龍驤將軍。進封昌樂王,食邑七百戶。遷平南將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孝靜初,拜侍中、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司州牧。天平三年薨,贈使持節、侍中、太保、司徒公、尚書令,將軍、牧如故,諡曰文獻。無子,以斌第二子子亮為後。
誕弟勒叉,勒叉弟亙,亙弟伏陀,伏陀弟彌陀,彌陀弟僧育,僧育弟居羅。出帝初,勒叉封陽平縣,亙封濮陽縣,伏陀封武陽縣,彌陀封新陽縣,僧育封頓丘縣,居羅封衛縣,並開國伯,食邑四百戶。天平中,併除鎮遠將軍、散騎侍郎。僧育走關西,國除。其餘齊受禪,爵例降。
北海王詳,字季豫。美姿容,善舉止。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徵北大將軍。後拜光祿大夫,解侍中、將軍。又兼侍中。
從高祖南伐,為散騎常侍。高祖自洛北巡,詳常與侍中、彭城王勰並在輿輦,陪侍左右。至高宗射銘之所,高祖停駕,詔諸弟及侍臣,皆試射遠近,唯詳箭不及高宗箭所十餘步。高祖嘉之,拊掌欣笑,遂詔勒銘,親自為制。五等開建,食邑二千戶。遷侍中,轉秘書監。
車駕南伐,詳行中領軍,留守,給鼓吹一部,甲仗三百人,兼督營構之務。高祖賜詳璽書曰:“比遊神何業也?丘墳六籍,何事非娛?善正風猷,肅是禁旅。”詳後朝於行宮,高祖引見之。詳慶平沔北,高祖曰:“朕以畿南未清,神麾暫動,沔北數城,並皆柔服,此乃將士之效,非朕之功。”詳對曰:“陛下德邁唐虞,功微周漢,自南之風,於是乎始。”詳還洛,高祖餞之,詔詳曰:“昔者,淮夷叛命,故有三年之舉;鬼方不令,乃致淹載之師。況江吳竊命,於今十紀,朕必欲盪滌南海,然後言歸。今夏停此,故與汝相見,善守京邑,副我所懷。”趙郡王幹薨,以詳行司州牧。除護軍將軍,兼尚書左僕射。
高祖臨崩,顧命詳為司空輔政。世宗即位,以詳營構之勤,增邑一千戶。詳以帝居諒暗,不受。世宗覽政,遷侍中、大將軍、錄尚書事。咸陽王禧之謀反也,詳表求解任。詔曰:“一人之身,愆不累德,形乖性別,忠逆固殊。是以父殛子興,義高唐世;弟戮兄登,跡顯周魯。禧之與國,異體同氣,既肆無君之逆,安顧弟友之親。叔父忠顯二朝,誠貫廟社,實勖贊沖昧,保乂鴻猷,豈容以微介之慮,忘阿衡之重?貂章即已敕還,願不再述。祚屬眇躬,言及斯事,臨紙慚恨,惋慨兼深。”詳重表陳解,詔復不許。除太傅,領司徒,侍中、錄尚書事如故。詳固辭,詔遣敦勸,乃受。
詳與八座奏曰:“竊惟奸劫難除,為蠹日久,群盜作患,有國攸病。故五刑為用,猶陷觸網之誅;道幾勝殘,寧息狗竊之響。是以班制垂式,名為治本,整糹罔提目,政之大要。謹尋奪祿事條,班已週歲。然京邑尹、令,善惡易聞;邊州遠守,或難聽審,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