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到新光三越逛街,想什麼,根本是一目瞭然。
視線在人群中搜尋,說逛街,不如說逛人,她想“撞見”希壬,想笑著問:“哦,加班加到新光三越,被老婆抓到了,怎麼辦?”
然後……他將決定攤牌或繼續隱瞞,若他選擇後者,她的罪惡感可以免了,是他決定她的位置,決定委屈為他生小孩的女人,倘若他選擇前者……沒關係,頂多再來一回,反正退讓,她很有經驗。
終於,近兩個鐘頭後,她在NIKE的兒童專櫃間看到艾琳和希壬。
希壬背對點點,艾琳拿起幾件衣服在他身上比劃。
他那麼高,怎穿得下童裝?下一刻,點點懂了。他們是在替“兒子”選衣服。
是啊,地上的紙袋露出玩具火車一角,另一個紙袋有她小時候最想要,卻怎麼也得不到的七十二色色鉛筆。
她記得,奶奶領養她的第一年,在聖誕節前夕間她想要什麼禮物,她毫不猶豫地說要色鉛筆,然後她得到了,她成了全世界最快樂的女孩,大約從那時候起,她發誓,永遠不離開宋家。
點點苦笑。
跟蹤人,應該變裝或者躲到柱子後面,但點點什麼都沒做,於是一下子,艾琳捕捉到她的身影。
艾琳笑笑,假裝沒察覺,故意挑了個籃球交給希壬,他沒多想,直覺把球頂在食指上繞圈圈,就像那些NBA的球員。
他的表演讓艾琳笑彎腰,伸出雙手,誇張地又拍又叫。
點點緩緩繞到他們後面,蹲在一排球衣旁邊,探出頭,偷窺他們的快樂。
那麼開心啊……點點在腦海間搜尋畫面,希壬和她在一起時,有沒有那樣開心過?
艾琳拍拍他,從他口袋裡面抽出皮夾,“你兒子的東西,你付錢。”
“兒子你沒份?”希壬不以為然。
“計較!好吧,衣服你付,我付這顆球。”
“公平。”
買過運動衣,他們走幾步,在皮爾卡登專櫃前駐足。
“在想什麼?”希壬問。
“我想給兒子學小提琴。”
“為什麼?”
“他有音樂天分,上回我帶他去看快樂腳,走出電影院,他一路哼著小企鵝的音樂,你簡直無法相信,曲子他只聽過一遍。”
“真的?”希壬問。
“學音樂的男孩最能吸引女同學眼光,我中學時期,愛上了一個會拉小提琴的男生。想想,你兒子穿著西裝站在舞臺上拉小提琴,當父母的多驕傲。要是再有個天使般的小女生走來獻花,哇哇哇……”艾琳越想越開心。
“他才六歲,你就想當婆婆?”
“婆婆?惡。”她露出噁心表情。
希壬搭起她的肩,往櫃裡走,“走吧,我們把這套西裝買下來。”
他們……真要好。
心沉入谷底,點點不曉得是什麼力量在支撐自己,只覺得世界在眼前崩塌,一塊一塊、一瓦一瓦,碎片打得她頭暈眼花。
沒把握了,她猜真相出爐,他會選擇攤牌。
她不知站過多久,直到艾琳和希壬又從專櫃走出來,往另一頭走去,他們想替兒子買下全世界吧。
點點不由自主地跟著,眼光再離不開兩人,跟著吧,分享他們的快樂,想想如何能讓希壬也這般快樂。
如果她也替他生兒子?那麼,她就和艾琳勢均力敵了?
哈!怎麼可能勢均力敵?艾琳的身材、美貌和智慧,她半點及不上,艾琳的兒子有音樂天分,她生出來的小孩大概只對吃有天分。
“那是點點嗎?”艾琳挑眉問。
希壬回頭望,看見心不在焉的點點正跟在兩人後面。
她怎會在這裡?希壬不解。
“是你告訴她,我們要逛新光三越?”艾琳明知故問。
並沒有,希壬濃眉聚起,若有所思。
“要不要做個小試驗?”她親密地勾住他,繼續往前走,不讓點點知道自己已被發現。
小試驗?他望艾琳一眼,她在想什麼?艾琳向來聰明過度,沒人能抓準她的心思。
“你從不懷疑在點點心裡,你到底是哥哥、是無從選擇下的新郎,還是,她真的對你有幾分男女之情?”她笑得柔媚,半咬的紅唇銜起一絲嬌羞。
她問住他了。
“倘若她真的喜歡你,就會嫉妒你和美女在一起。”艾琳指指自己。“若是不喜歡你,她根本不在乎你和誰親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