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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與人相打。

這一年春天,離山十里的馬王廟鎮上有了會集。時正承平,四鄉各縣香客眾多,加上一些趕會的商賈生意人,熱鬧非常。錢應泰恰巧縉雲訪友,被刁聰留住未歸,這時陳松父子已早到來。兩小竟和乃母明說,討些錢前往遊歷,並還約了陳業同去。陳松雖受錢應泰之託,代管兩小,監督學藝,因三姑、四姑各對兒子溺愛,放縱已慣,兩小已快成人,雖是父執,並未拜門,不便管束。又知兩小出遊常事,自己為復前仇正下苦功,也就聽之。三人在馬王廟鎮上逛了大半日,胡亂飲食一陣,正隨著香客遊人起鬨,忽見廟前空地上添了一檔走江湖賣藝的。擠進人群一看,賣藝共是兩人,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正耍著一趟刀,雖是生意人的手法,舞得也頗精熟。場中還有一人,接著又紮了一套花槍和一些撲跌功夫,樣樣都極花哨,引得四外看客齊聲喝采,不住往裡拋錢。

三人中馬琨最工心計,暗忖:這種玩法多好!又得錢多,還有人恭維誇讚。母親小氣,每討銀錢,總不夠用。何不與錢。陳二人商量,趁師父還有好些日才回,明早偷偷拿些兵刃暗器來此賣弄,賺點錢用,省得向娘討費事。便把二人拉向旁邊一說。錢復最是莽直,首先說“妙”。陳業見二人高興,當時未便深說。三人重又入場旁觀,還各給了些散錢。馬琨暗把上場索錢時的一些套子切口全數記下,直到夕陽在山、快要散場才走,本心想連陳業一起去。陳業雖然從師才只三兩年,因比二人肯用功請益,江湖上行當規矩以及南北有名人物都有一點路數,深知武家不到情急事迫不肯賣藝,錢、馬二人又是名家子弟,此舉不特丟人,人家先有場子在彼本不需此,無故奪人衣食,大犯江湖之忌,弄巧就是亂子。勸必不聽,只得推在義父身上,雖不隨往,但也不為洩露。錢。

馬二人知陳松對他管束甚嚴,功課又緊,也就沒有十分相強。

次日一早,先把素常用的兵刃暗器,盜運出去,仍以逛會為名趕到馬王廟前。那兩個賣藝的已然先在,圍了不少看客。二人也不去管他,徑在對面空地上用白粉畫好場子,由馬琨一喊生意口,招了些人來,便自開始。二人原練有一身輕功,長於縱躍,雖沒有賣藝的刀槍花哨但都是家傳的真功夫,如“飛渡長索”、“竿頂驚猿”等等輕功,俱非從小下過幼功得有真傳的人不能辦到。看客雖然十九外行,對於真正拳法兵刃看不大懂,似這樣奇危絕險的真功夫卻是有目共賞。二人為想開門紅,一上場便把由山裡斫來的一根三四丈長去葉留枝的大竹竿插在地上做幌子。略微交代幾句,錢復立即援上竿去,先練了一回“松鼠穿枝”,在離地三四丈竿頂竹枝梢上施展身法,上下盤旋,穿梭飛躍。

未了再用重手法,將上面枝梢一齊斫落,單手掌按著頂尖,拿了一個大頂。倏地裝著失手,凌空下落,等觀眾失聲驚呼之際,人已比狸貓還快,雙手倒援而下,離地丈許,身子一挺便倒翻過來,從從容容立在當場。觀眾幾曾見過這樣絕技?二人年紀既輕,打扮得又漂亮,由不得轟雷也似喝起採來,錢像雨一般兒往場中拋去。二人查德彩頭,喜極忘形,一面再練別的功夫,一面狂做自恃,說自己是家傳真功夫,與專一混飯騙錢的江湖賣藝不同,用意自然明指對方。其實那竹竿又高又大,多老遠的人都能看見,人再在上面一練,不必再拉生意,觀眾自會舍此就彼。

那兩個賣藝人正練了一段花刀,瞥見對面也有了把式場子,上來便豎竹竿練起輕功,不多一會,自己這面觀眾紛紛散去,對面看客卻擠了個風雨不透。開場以前曾向鎮人打聽,當地並無有名武家和痞棍一流人物,地處鄉僻,賣藝的場子也不每年都有,忽然來了搶生意的,自己居先,也沒按著江湖規矩,先來遞話打個招呼,直似有心為難一樣。

見人已逐漸散盡,沒法再往下練,又不願就此被人吃癟,便令一人守住場子,分出一人擠人對場觀看。見所練功夫委實得過高明傳授,學著幾句地道的江湖話,連討錢都學的是自己腔口。細一諦視,二人昨日曾在場中看了一日,並無開罪之處,這神氣又非江湖上人,方自不解,打算散場時見面套問明白再作計較。不料馬琨練完飛索下來討錢時,又發狂言,直說:“那兩個賣藝的是刀槍架子,並無一點真實本領。我二人所練這些功夫,他就不會。”

來看這人正是昨日練刀少年,聞言大怒,立即縱身入場質問。先還忍氣,按照江湖規矩說話,誰知錢、馬二人全不懂得。錢復性於最暴,自己正在得彩頭上,疑心他不服氣前來擾鬧。話沒幾句,連姓名也未說便動了手。那少年原也不弱,雙方正猛鬥間,忽聽人群中高喝:“三弟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