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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地下黨組織,所以我們只談了一會,便向徐一使眼色。徐說了一聲:“你可以走了!”劉國定站起來向我們三人各鞠了一躬。他站的是立正姿式,向後轉本應當右腳退後向右轉動,他卻左腳退了很遠向左邊轉過去……

重慶解放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從中共市委書記、到革命叛徒、再到國民黨少校特務的劉國定非常清楚自己今後的日子一定是凶多吉少。他本想逃往香港,但由於平日花天酒地,加之當時物價飛漲,手中缺錢的他因為害怕自己落得個難民漂泊流浪的結果,故打消了外逃的心,留在成都得過且過。成都解放後,迫於外界壓力,1950年初劉國定向成都市軍管會登記自首,被西南公安部押回重慶。歸案後,劉國定和冉益智一樣,竟厚臉無恥地向政府“表功”,說什麼因為自己叛變後沒有全部交代,所以“保護了相當多的同志”,“故請求寬大處理。”他在交代材料中還有一番自認為“挺精彩”的悔過:我背叛了黨,破壞了黨組織,這是貪生怕死的結果……作為過去是一個黨員,我願意接受黨的嚴厲處分,作為形式上的特務,我也願意受人民政府的處罰。如果黨和政府的處分和懲罰不至於“肉體的毀滅”,則我請求能速做決定以便於早在實際的工作中贖取自己的罪惡。我過去畢竟是黨員,雖然叛變而且形式又落在特務陣營中,也許你們是否懷疑我所提供的材料不夠完全,但事實總是事實。將來從其他特務口中是能證明的。我從前年恢復自由後即用各種方法希望找黨,願意承受一切罪惡和懲罰,固然我以前貪生怕死以致鑄大錯,等覺醒後一切已過。若是我要逃避處分,不是完全不可能,相反的,我是自動積極出來,作為黨的叛逆兒女,我只希望早一天處決,即使是“毀滅肉體”,因為心裡的苦痛和譴責遠比其他為甚。我請求你們研究我的材料和問題,並適當使用我在反特務或其他工作中,以求有益於黨和人民。

叛徒的下場是必然的。1951年2月5日,重慶市人民法院判處劉國定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然而,像劉國定這樣的半流氓政治人物,為什麼能夠成為一名黨內高階幹部,而且組織上竟然沒有對這種人進行過適度的職務限制,尤其值得思考的是:像戰鬥在白色恐怖異常殘酷的中共重慶市委內部,竟然會出現正副書記都當了革命的叛徒?難道我們的組織考察和選撥領導幹部的機制流於形式,不起任何作用?今天我們黨內對幹部,特別是高階領導幹部的考察機制、選拔機制就一定沒有問題了?

劉國定、冉益智這倆位中共地下黨重慶市委正副書記的背叛,使得整個重慶地下黨組織經歷了洗牌一樣的大破壞。由於他們的地位決定了他們的破壞力非普通黨員可比,特別是他們的地位和身份,決定了他們既撐控了手下的組織與人員情況,同時又瞭解上下左右的組織情況,這種破壞力對中共黨組織來說是毀滅性的。

1948年6月11日,由於冉益智的出賣,中共川東臨委副書記兼下川東地工委書記塗孝文在離重慶城區數百里的萬縣被捕,再一次使重慶地區的地下黨組織經受“刨根底”式的破壞。

塗孝文生於1910年,是1937年入黨的老黨員,地下工作經驗豐富,還是黨的七大代表,然而他對敵人的被捕沒有思想準備。當冉益智和劉國定先後叛變後,組織上多次通知他轉移,可塗孝文堅持認為萬縣離重慶很遠,安全沒有問題,繼續在萬縣輔成學院以學生身份過著悠閒的生活。所以當冉益智帶著特務找來時,塗孝文完全陷入驚慌失措之態,不知如何應對。特務把他帶到駐紮地後,開始塗孝文只是以沉默來回答提問,但當特務左志良用手槍頂住他的頭,威脅說再不交代就搞死他的時候,塗孝文僅有的一點抵抗就崩潰了。

筆者看過“歌樂山革命烈士歷史檔案”史料,常常被那些在敵人面前堅貞不屈的共產黨員的犧牲精神所感動,但同時也看了不少背叛黨和革命事業的那些叛徒們的材料,得出一個直接和樸素的結論是:黨內職務相對高的領導幹部通常在敵人嚴刑拷打面前總是很容易當叛徒、出賣黨,這到底是為什麼?我沒有弄明白,只感覺這些身居黨內要職,平時一副道貌岸然,比誰都革命的投機分子,其實都是些軟骨頭、孬種。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這樣的人卻在黨內總是獲得組織和上司的信任與重用?這些問題在白色恐怖下在我們黨內有,在和平時期的今天,其實同樣嚴重地存在。這是特別需要警惕的。

我們再來說塗孝文被捕之後的事。

這之前,冉益智已經出賣了下川東地工委委員唐虛谷和楊虞裳,但冉益智不知道他們所居住的具體地址,所以當塗孝文被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