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封在掌控齊國之後心滿意足,自己原來才是最大的贏家!既然都沒有敵人了,慶封於是每日裡尋歡作樂。
正常的生活必須有合理的工作或者學習充實其中,否則就算衣食無憂,每日酒肉穿腸過,終究會腐蝕人的心靈。
慶封就在渾渾噩噩中度日,終於有一天在去盧蒲嬖家飲酒的時候,他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過。
盧蒲嬖讓妻子給慶封敬酒,歷史再一次重演,慶封和盧蒲嬖的妻子從此私通。
不過慶封比齊莊公灑脫許多,他將齊國國政交給兒子慶舍,居然舉家遷移到盧蒲嬖家,兩家合為一家過日子。
有時候慶封和盧蒲嬖的妻子同宿,有時候盧蒲嬖和慶封的妻子同宿,甚至四個人一起尋歡作樂。
夠開放的!
這當然在當時引起旁人的鄙夷,儘管不敢說什麼,但是大家都覺得慶封是瘋了,真瘋!
盧蒲嬖和崔杼不同,他根本沒有因為慶封霸佔自己的妻子而惱火。甚至根本不以為意。
如果一個人不能以尋常人的邏輯衡量,那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一個午後,盧蒲嬖輕描淡寫的對慶封提出,自己的哥哥盧蒲癸流落在外,希望哥哥盧蒲癸能夠回到齊國,慶封當即表示同意。崔杼都死了那麼多年了,還有誰介意盧蒲癸當年對崔杼的反對呢?
盧蒲癸順利回到齊國,並且成為慶舍的助手。經歷了出奔的歲月,盧蒲癸成熟了不少,不但勇敢而且會來事兒,會說話,善於阿諛奉承。
據說一個單位最少有兩種員工,一種是幹活的,一種是拍馬的。假如能夠將這兩種二合一,那肯定前程似錦。
盧蒲癸就達到了這種效果,慶舍看著自己這個助手真是越看越喜歡,喜歡到什麼程度呢?慶舍將女兒慶姜嫁給了盧蒲癸,國事家事一家事,作為慶家女婿的盧蒲癸,從此更加受到慶舍的信任和重用。
自從齊國多次發生變亂之後,慶舍對於自己的安全非常上心,每次出行無比選親信帶武器隨行保護。自從盧蒲癸回來之後,這個重任就落到了盧蒲癸和王何的身上。
當時齊景公喜歡一味菜餚:鳳爪。
據說齊景公一頓飯能吃數千鳳爪,估計這位有強迫症,愛吃雞爪子沒見過這麼個吃法。
自從齊景公愛吃鳳爪之後,齊國的雞供不應求,價格水漲船高。御廚也供應不上了,於是找到慶舍希望增加經費。
盧蒲癸建議慶舍別答應這個請求,吃什麼不行,非得吃雞呢?
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御廚沒有雞,自然不能做雞肉,只好用野鴨代替。
野鴨和雞雖然都是禽類,但是從外形到口感相差還是很大。御廚為此膽戰心驚。
誰知道不開眼僕人還以為這不是宴會上用的膳食,偷著還把野鴨肉給吃了。
這一天大夫高蠆和欒灶侍奉齊景公用膳,一看這菜不對啊,這根本不是鳳爪,這不是野鴨的骨頭嗎?
這倆人非常惱火,慶舍主持國政,就這麼剋扣我們主公嗎?
太熊人了!
這倆人沒說話也沒吃飯,氣都氣飽了,還吃飯?
高蠆當時就準備去找慶舍說個明白,被欒灶好歹攔住了。
當然,這一幕很快就被慶舍知道了。
別說,慶舍一聽同時得罪了倆大臣,還真是害怕了,這可如何是好呢?
第七十八章 都是鳳爪惹的禍
慶舍根本想不到一味雞爪子成為自己激起眾怒的導火索。
慶封得到訊息也深為憂慮,難免和盧蒲嬖商議此事,盧蒲嬖倒很義氣,看他們不順眼,殺掉好了!
的確,起鬨架秧子不怕事兒大,何況人家本來就是要藉機整倒慶封父子?
盧蒲嬖將訊息透露給哥哥盧蒲癸,這是機會,可好好把握!
這天夜裡,高蠆家裡有訪客帶來了驚人的訊息:慶封父子準備對高蠆和欒灶動手了!
這個人身份特殊,此話從他嘴裡說出來,高蠆好不懷疑。因為此人正是慶舍的親信:王何。
試問誰能坐以待斃?
既然慶氏父子不仁,高蠆便找到欒灶商議,先下手為強,反正當時崔杼謀逆,那慶封不也是幫兇嗎?這樣的惡人殺了便殺了!
這件事情自然還有別的人知道,比如陳無宇、鮑國、晏嬰等,但是慶封父子在齊國的確作惡多端,所以根本沒人告訴他們這件事情。
盧蒲癸和王何準備動手了,他們找到人占卜,繇詞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