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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商人,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證號碼為3785029。日本侵佔時住No。 1504; Mukim 7; Kg Setol; Teluk Air Tawar; P。 W。現住411; Teluk Air Tawar; Butterworth; Penang; Malaysia。郵編13050。

損失數額: 20560元。

投訴內容:在日本佔領馬來西亞時期,(1941—1945年二次大戰期間),我的父親莊秋桂是一個雜貨店商人。他工作非常辛苦,總共儲蓄了20560元的香蕉票。但是日本政府從馬來西亞撤退以後,所有的香蕉票都變成了廢紙,這對我們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對我的父親。我們相信日本政府會履行它的諾言,賠償我們受害者所有的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9日。

黎燕妮

78. 受害者:

黎金水,男,79歲。

投訴人資料:黎金水之女黎燕瓊(Lai Yin Kheng),36歲,書記,祖籍廣東,身份證號碼為5283224。日本侵佔時住梹城,現住150703 Lintang Paya Terubong 1; Penang Malaysia。郵編11060 Penang。

損失數額: 57000多元。

投訴內容:我擁有日本政府發行的香蕉票57000多元,這是日本佔領馬來西亞期間我父親賺到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把這些辛苦賺來的錢兌換成馬幣,因為這些都是血汗錢。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3日。

林明心

79. 受害者:

投訴人林明心的公公(家翁)。

投訴人資料:林明心(Lim Beng Sim),女,59歲,退休教師,祖籍福建海登,身份證號碼為3641840。日本侵佔時住梹城中路(現已拆毀),現住43 Reservoir Crescent; Penang。郵編11500。

損失數額: 30000元。

投訴內容:本人林明心現存有日統治馬來西亞時發行的香蕉票大約3萬元,這些錢是我家翁留給我丈夫的。在日本佔領馬來西亞三年零八個月裡,我丈夫一家大小的生活全靠他辛苦做點小生意,存下了這麼多血汗錢。幾十年來我們一直希望有一天日本政府能夠為我們兌換成馬幣。日本政府應該履行諾言,早日為我們兌換。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5日。

邱淑蘭

80. 受害者:

邱淑蘭,女,82歲。

投訴人資料:邱淑蘭之子林應武(Lim Eng Woo),39歲,管工,祖籍廣東潮州普寧,身份證號碼為4775174。日本侵佔時住吡叻州,現住27,Lorong Cengal Dua Jalan Bagan Lallang B�worth。郵編13400。

損失數額: 70000元。

投訴內容:在日本政府佔領馬來西亞期間,我們被迫使用日本軍用香蕉票做生意。過了這麼多年,我仍然擁有7萬元的日本香蕉票。這些錢是我母親賣了十多頭豬存下來的,我真誠地希望日本政府能夠履行諾言,將這些錢賠償給我們。

投訴日期:1994年4月10日。

藍國興

81. 受害者:

藍清水(Lam Cheng Swee),男,46歲,機車司機,身份證號碼為P263604。

投訴人資料:藍清水之子藍國興(Lam KokHeng),54歲,退休,祖籍廣東南海,身份證號碼為4325480。日本侵佔時住60c Sungai Pinang Road; Penang。現住16 Tingkat Mas Penang; Malaysia。郵編11600。

損失數額: 11600元。

投訴內容:我的父親藍清水,1896年出生在中國,因為被人迫害和生活困難,他和母親以及兄長來到馬來西亞。在經過艱難的選擇和努力工作以後,在1923年11月29日,我父親成為了一流的機車司機,當時這是一個吸引人的工作,有著很好的報酬。這個典型的中國工人,一直工作到1969年他生命的最後一天。即使在病床上,他還是堅信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政府有一天能夠歸還他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