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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russalam。郵編6684。

損失數額: 10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時期,我父親是做小販的,辛苦存下的香蕉票,自從日本政府投降之後,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是很不公平的。希望日本政府能夠給予我們這些仍儲存著香蕉票的受害者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7月2日。

林恩森

69. 受害者:

林良海(Ling Liang Kai),男,40歲,小商人。

投訴人資料:林良海之子林思森(Ling Sii Seng),46歲,技術人員,祖籍福建福州,身份證號碼為K139832。日本侵佔時住Bulcit 9 gu; Bibu; Sarawak; East Malaysia,現住49 A; Hua Kiew RD; Sibu; Sarawak; Malaysia。郵編96000。

損失數額: 40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大帝國統治新馬時期,我父親做小販、種植香菸葉,辛苦存下了日本軍用香蕉票,日本政府在軍用票上說明保證可以兌換。但是至今日本政府未能履行諾言。盼望日本政府能兌現諾言,賠償我的4萬元軍用票。

投訴日期:1994年7月2日。

陳福勝

70. 受害者:

陳榜輝,男,75歲,小販。

投訴人資料:陳榜輝之子陳福勝(Tan Hock Seng),38歲,商人,祖籍廣東汕頭,身份證號碼為K691686。日本侵佔時住馬來西亞國砂拉越州民都魯省,現住No。 44; Main Bazaar; Bintulu; Sarawak; East Malaysia。郵編97008。

損失數額: 2440元。

投訴內容:(委託人許志遠律師)我的當事人擁有1941—1945年發行的軍用香蕉票2440元。這些錢是我當事人的父親留下給他的。我們瞭解到日本政府答應將這些軍用香蕉票兌換成馬來西亞錢,我們感到很高興,希望日本政府能夠儘快將這一諾言實現。

投訴日期:1994年7月5日。

張雅季

71. 受害者:

陳國珍,男,30歲,小商人。

投訴人資料:陳國珍之媳張雅季(Teoh Ah Khiok),41歲,書記,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證號碼為4469373,日本侵佔時住30 Market Lane; 34000Taiping Perak,現住314 Jalan Gemas; Pulau Pinang。郵編10460。

損失數額: 17587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時期,家翁賣豬肉,辛辛苦苦存下的軍用香蕉票自日本政府投降之後,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受害者來說,這是很不公平的。我們希望日本政府能夠給予我們受害者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7月4日。

馬振標

72. 受害者:

馬振標(Beh Chin Phioh),男,53歲,商人,祖籍廣東潮陽,身份證號碼為3078109(舊),400715085179(新)。日本侵佔時住Port Weld; Taiping; Perak,現住674M; Jalan Air Terjun; Penang。郵編10350。

投訴人資料:馬振標本人。

損失數額: 95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時期,我辛辛苦苦存下一筆為數95000元的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政府投降之後,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受害者來說,這是很不公平的。可是最近我們發現,日本國家發行的日本軍用票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我們感到很高興。希望日本國家政府遵守所保證的一切諾言,換回軍用香蕉票,賠償給所有持有香蕉票的受害者。日本國家經常說他們執行民主人權,維護世界和平。那麼日本政府必須尊重人類基本人權的存在,對我們這些擁有香蕉票的人做出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6月3日。

謝祥榮

73. 受害者:

謝福慶,男,80歲,商人。

投訴人資料:謝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