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lau Sebang,Tampin N。S。,郵編73000。日本侵佔時住址: 淡邊大街。
投訴內容: 本人父親一向在淡邊大街擺賣水果為生,1942年6月間,突然來了三個日本人逮捕了他,據說被帶去馬六甲,從此下落不明,訊息全無。當年他36歲,他沒有任何罪過。在我父親死後,我的母親必須承擔起撫養全家的重任,失去父親的支撐,我們的日常生活十分艱難。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親愛的父親的死給予合理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20日。
戴南送
126。 蒙難者:
Tai Mok Thong,男,25歲,農民
蒙難地點: 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
蒙難時間: 1942年某日。
投訴人資料: Tai Mok Thong之子戴南送(Tai Nam Song),身份證號0863563,現住於Ag127,Machap Umboo,Malacca。
投訴內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殺害了我的父親Tai Mok Thong。我父親遇害時約25歲,他當時是個農民。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親的被害作出合理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2月8日。
何福喜
127。 蒙難者:
何庭初,男,60歲,商人
蒙難地點: 馬六甲丹絨吉粦。
蒙難時間: 日佔時期。
投訴人資料: 何庭初之子何福喜(Ho Fock See),56歲,計程車司機,祖籍廣東大埔,身份證號3047073,現住於馬士日丹那,馬六甲(No。57,Taman Maju Jaya Masjid Tanah Melaka),郵編78300。日本侵佔時住址: 馬六甲馬士日丹那,No。2050大街。
投訴內容: 我叫何福喜,住在馬六甲馬士日丹那的Taman Muju Jaya。我的父親名叫何庭初,在他55歲時,日本兵在馬六甲的馬士日丹那殺害了他。熟悉我父親的人都說他是個很好的地方領袖,當人們遇到困難時,他總是樂意去幫助他們,沒有人知道兇殘的日軍為什麼要殺害他。我是他的兒子,我有權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日本人應該站在人道立場上對他們犯下的戰爭罪行進行清算。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12日。
戴港
128。 蒙難者:
戴佛容,男,21歲,菜農
蒙難地點: 野新十七支膠園裡。
蒙難時間: 1942年11月10日。
投訴人資料: 戴佛容之弟戴港(Tai Kong),59歲,勞工,祖籍海豐,身份證號0881525,現住於J5163,Jalan Jati,Taman Maju,Jasin,Malacca,郵編77000。日本侵佔時住址: 望萬牙邦菜園。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一:投訴資料(20)
投訴內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膠園裡(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Malacca),殺害了我的哥哥戴佛容(Tai Fook Yong),他當時大約21歲,是個農民。我希望就我哥哥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賠。
投訴日期: 1993年2月2日。
楊均如
129。 蒙難者:
楊裕祥,男,50歲,農耕
楊仁和,男,26歲,農耕
蒙難地點: 馬六甲野新十七支膠園裡。
蒙難時間: 1942年11月10日。
投訴人資料: 楊裕祥之孫楊均如(Yong Kiun Yee),57歲,膠工,祖籍梅縣,身份證號0208688,現住於J4196,Taman Bemban,Bemban Melaka,郵編77200。日本侵佔時住址: 馬六甲望萬牙邦。
投訴內容: 1942年11月10日,日本兵在馬六甲野新十七支膠園(Batul7 Jalan Jasin/Melaka,Ja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