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0部分

投訴日期: 1994年1月29日。

辜炳煌

18. 蒙難者:

辜某某。

投訴人資料: 其子辜炳煌(Koh Pen Fong),59歲,身份證號340928105063,膠工,住址: 167 Kg Baru Ulu Langat Semenyih Selangor,郵編43500。日佔時住址: 士毛月。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死亡時間: 1942年底。

投訴內容: 1942年,我父親被日軍逮捕並被送到泰國邊界修築死亡鐵路,從此就再也沒有回來。我從他朋友那裡得知,他已經死了。我要求日本政府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對我父親的死做出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25日。

葉喬仔

19. 蒙難者:

葉錦生,男,76歲,膠工。

投訴人資料: 葉錦生之子葉喬仔(Yap Keow Chai),54歲,身份證號2672600,膠工,祖籍廣東淡水。住址: 士毛月新村門牌No。97號(No。97,Kampung Baru,Semenyih,Selangor,West Malaysia),郵編71450。日佔時住址: 士毛月。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因為建築“死亡鐵路”得病亡故。

蒙難時間: 1942年尾。

投訴內容: 我父親叫葉錦生,出生於1898年12月12日,是死亡鐵路受害者之一。1942年,他和Lam Yin Chon先生被日軍強迫拉夫送到泰國邊界的Burma修築死亡鐵路,1945年就回來了。事實上,在他回來之前,在那裡工作的時候已得了輕度感冒。不幸的是,1945年回到馬來西亞後,病情加重,經短期治療,似乎並未好轉。醫生說他實際上已得了肺結核,已沒有治癒的希望。因為患病,父親不能工作,我與母親不得不照顧他,直到1976年12月9日他去世。自1945—1976年期間,我們花費了5—6萬馬來西亞林吉幣,其中包括了父親的喪葬費。在這裡,我期望日本政府對我們所遭受的磨難做出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25日。

廖亞荀

20. 蒙難者:

Liew Mok Sang,男。

投訴人資料: Liew Mok Sang哥哥廖亞荀,身份證號3811511。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投訴內容: 1942年,我弟弟Liew Mok Sang被強迫拉夫送到泰國修築死亡鐵路,和他一起被抓走的還有他的朋友Lim Yeng Cheng先生。這位先生說,我弟弟在泰國修築死亡鐵路時已死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對我所愛的弟弟的生命給予合理的賠償,日本政府應對此付出代價。

投訴日期: 1994年1月29日。

李思才

21. 蒙難者:

李苟,男,1923年生,膠工。

投訴人資料: 李苟之侄李思才(Lee Soo Choy),58歲,身份證號2705357,膠工。住址: 104 New Village Semenyih Selangor,Malaysia,郵編43500。日佔時住址: 雪蘭義士毛月新芭。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投訴內容: 我的叔叔李苟,出生於1923年10月18日,是死亡鐵路的受害者之一。1942年,他和Lam Yin Chon先生被日軍強迫拉夫送到泰國的Burma修築死亡鐵路,1945就回來了。回來時身體很虛弱,因為叔叔的腿受了傷,無法正常活動,因此,也無法工作。由於他仍是單身,在1945—1972年期間,母親和我不得不照顧他,直到1972年10月24日他去世。在這裡,我期望日本政府對我們做出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陳友權

22. 蒙難者:

陳Sak,男。

投訴人資料: 陳Sak之侄陳友權(Chin Yoo Kneng),身份證號2705265,膠工。住址: 45,Main Ro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