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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損失數額: 5300元。

投訴內容:日本統治新馬半島時,我公公做生意賺到的錢都買了日本軍用票。自從日本帝國投降以後,這些軍用票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這對於我們受害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我們發現日本國家發行的軍用票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我們希望日本政府遵守所保證的一切諾言。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8日。

林龍通

11. 受害者:

林明富,男,36歲,魚販。

投訴人資料:林明富之子林龍通(Lim Ling Tong),59歲,退休,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證號碼為2069393。日本侵佔時住No。112 Main Road Trong; Perak; 現住K。B。14; Kampung Benggali JLN Simpang Taiping Perak。郵編34000。

損失數額: 1萬多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時,我父親是位魚販,辛辛苦苦存下的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政府投降之後,一日之間變成廢紙,對我們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可是最近我們發現日本國家所發行的軍用香蕉票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我們希望日本政府遵守保證一切的諾言,給予受害者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4日。

周廣華

12. 受害者:

周潤,男,45歲,商人。

投訴人資料:周潤之子周廣華(Chow Kong Hwa),67歲,退休,祖籍廣東新會,身份證號碼為0622862。日本侵佔時住76,Hume Street; Ipoh; Perak,現仍住該地。郵編30300。

損失數額: 44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做生意存下日本錢,但是日本政府自從戰敗投降之後,不肯承認,這是很不公平的。這些都是我父親的血汗錢,同時日本當時保證香蕉票可以兌換。日本政府應該執行人道精神,尊重人類基本的人權,履行諾言,賠償我們的損失。這樣它才可以儲存日本國家的美德,維護國家形象,挽回聲望和榮譽。

投訴日期:1994年2月22日。

林新民

13. 受害者:

林平(Lam Phang)。

投訴人資料:林平之子林新民(Lam Sum Beng),54歲,小販,祖籍廣東新寧,身份證號碼為0590149。日本侵佔時住20,Horley Street; Ipoh Perak,現住45; Jalan 4; Ampang Baru; Ipoh Perak。郵編31400。

損失數額: 233293元。

投訴內容:日本侵佔馬來亞時,我的父親是經商的,所以在生意上只好以日軍印的香蕉票作交易。可是他存下來的香蕉票在日軍投降以後變得毫無價值,他只好將這些香蕉票儲存至今,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用到。先父逝世前便將香蕉票交給我儲存至今。現在日本政府宣佈凡擁有香蕉票者可以用1元換回1元馬幣。所以我現在呈上這份申請表格,希望日本政府遵守其諾言,換回我父親的血汗錢。

投訴日期:1994年4月8日。

李愛文

14. 受害者:

李金保,男,78歲,商人。

投訴人資料:李金保之孫李愛文(Lee OI Bown),27歲,銷售員,身份證號碼為A0739864。現住A50 Kampung Baru; Sungkat; Perak Malaysia。

損失數額: 2萬多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期,我爺爺是小販,辛辛苦苦儲下的日本軍用香蕉票,但自日本帝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