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譚友仁離開了其他的人,帶著執意要跟著他的李秀雲來到了臺北。
身上沒錢,別說是找地方住下來,就連吃飯都是問題;然而,找工作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更何況身邊帶著一個體弱多病的李秀雲,找工作更是難上加難。為了讓李秀雲得到一頓溫飽,譚友仁只好走上偷竊這條路。
也許是他運好,第一次偷竊就撞上了於霆浚的奶奶沈佩嵐,在捉到譚友仁的那一刻,沈佩嵐原想將他送交警察,但是當看見本來躲在一旁的李秀雲衝出來跪著向她苦苦哀求,她的心不由得一痛,一陣逼問之下,知道他們的身家背景。
在難產的情況下,沈佩嵐生下兒子,但也就此被醫生宣佈,從今以後她不適合再生。聽到了譚友仁和李秀雲的困境,她認為他們和她有緣,她的兒子不再孤單,從此有了兩個玩伴,於是譚友仁和李秀雲就此進了於家幫傭。
兒子娶了媳婦之後,沈佩嵐也做主讓譚友仁和李秀雲結成夫妻。十年後,在丈夫、兒子和媳婦雙雙死於一場車禍之後,譚友仁和李秀雲更成了沈佩嵐心目中的另一位兒子和媳婦,幫忙照顧於家的四個小孩長大更成了他們的主要工作。
沈佩嵐視維哲猶如自己的親孫子,他不僅享有受教育的機會,並連同小他兩歲的霆浚一起被送出國深造。
然而,儘管於家對譚家的人非常厚愛,但是譚友仁並沒忘記自己的身分地位,他不斷的教誨兒子,他們是下人,一輩子都不能忘了於家給他們的恩惠,所以,就算他和霆浚表面上稱兄道弟,他還是下人。
就算是下人,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偏偏維哲愛上了以攸,一起上學、一起下課,同年紀的他們在太多的機會之下,自然而然地彼此產生愛意,他該拒絕、躲避嗎?但是溫柔深情的她卻一次又一次主動的向他表白愛意,讓他不得不拋開所有的顧忌,偷偷摸摸的和她在一起。
只要以攸御下總經理一職,了卻她對於家的責任,他甘冒被大家責罰的險,光明正大的將她娶進了門,憑他的能力,他絕對養得起她;可是,他又怎能為了他和以攸,暗地裡幫她們逼自己的好兄弟草草結婚了事!
“維哲,我在問你的看法。”犀利的眼神瞄向心神不寧的維哲,霆浚對自己及屬下的要求是——時時刻刻的警覺性、分分秒秒的注意力,所以儘管是自己的好兄弟,只要忘了自己該有的工作態度,他是不會給好臉色的。
趕緊收回自己的心思,維哲謹慎地回道:“我想,任由董事長、總經理繼續這樣鬧下去,別說有損她們的形象,恐怕連公司的形象也毀了。”
“你的意思是要我順了她們的意,馬上找個女人結婚?”
“也不是,只是覺得該找個法子,讓她們別對這事太過熱衷。”
是該讓她們閉上嘴巴,不過,他可閒工夫找。
“維哲,抽個空好好把這事研究一下,兩天後我要看到你提出來的法子。”為了一件無聊的事傷透腦筋,可不是霆浚的處事原則,由維哲代勞,自然會得到滿意的答案。
“是,副總。”這下可好了,不想參一腳都不行!幫了老婆,就對不起自己的好兄弟;偏向自己的好兄弟,又太委屈他未來的老婆,得失之間,還真不容易拿捏。接下來的兩天,他恐怕不好過了。
第二章
人家說,夢不能作的太美,志向不能立的太快,果然,一個禮拜不到,她宋靄桐剛規劃出爐的偵探夢,就碎的差不多,有夠悽慘的!
這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她明明算好了,首先從那些情書挑出幾個最有可能的“嫌疑犯”,像是長得比較帥,或是在學校比較紅;接著再由這些可能的“嫌疑犯”中,找出他們曾有過的女朋友,或是仰慕著之類的,列為可能的“教唆者”。
這個過程實在是筒單得沒話說,兩三下就列出了黑名單,可惜,這黑名單卻一點也不簡單。
天啊!近二十位有要能的“教唆者”!如果每位都得來一段身家調查,不累死她,也會害死她。
再過半年多就是大學聯考了,她要是沒加把勁,把握時間用功K書,明年不小心吊上了私立大學,她老媽一定哭上三天三夜不睡覺,直到把眼淚用完為止,想想,一個學期五萬多的註冊費,可會害得她老媽的荷包瘦上一大圈,她如果沒哭的死去活來,會善罷甘休嗎?笑話!當然不會。
反正,結論就是靄桐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浪費,若真想找出“教唆者”……也還早得很呢!
其實,重點不在這裡。這些天來,她左思右想,老覺得有些不對勁,她的辦案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