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填這個窟窿,季一下子卸去了心頭重擔,速戰速決,立刻就去找了那家房主。
房主也實在是火燒眉毛了,怕季再反悔,立刻就拿出了筆墨紙硯。
古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買賣,買賣雙方都要訂立契約,其上載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作為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證明檔案。
不過契約又分為兩種未向官府納稅前的地契稱為“白契”,經官府驗契納稅後則稱為“紅契”。
白契的話,買賣雙方自己就可以籤,只需找個中人作證即可。
但這種民間自寫的契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萬一後續發生糾紛,官府不一定認,說不好還得挨罰。
那也好辦。
簽下白契後,新房主拿著白契到官府登記、交稅費。官府收稅後,會附上統一印刷的契尾,並加蓋鈐印,過戶手續就辦妥了。
經稅契後,白契也就成了紅契,是官方認證的正式契約,也是律法認可的產權憑證。
按規矩,契稅要由買主支付,季打聽了下,約為買價的百分之三。
若是一般的買賣,為了省稅銀和圖方便,大家都是預設籤白契。但像田宅這種交易,還是籤個紅契比較妥當,免得貪小便宜吃大虧。
白契找了辛子期作中人,很快便好。
眼看著天也不早了,現在送到官府辦紅契,拿到手至少也得等到明。平安便說交由他來送,季只管放心回家。
季也沒跟他客氣,給了他五兩銀子用來交稅款,便和關山帶著大寶離了鄴陽。
回到家已經很晚了,隨便吃了點東西,洗洗也就睡了。
聽平安的,翌下午才去往縣城,到的時候紅契已經辦妥。
季接過看了看,契尾原來是附在白契後面的,兩者交接處還蓋了騎縫章。
所謂契尾,就是把白契的內容概述了一遍,並寫明契稅多少,落款還有年月。
平安找了季五錢銀子。
季讓他拿去買點零食點心,他也不肯,嬉笑著說以後要去季店裡蹭飯。
一切手續辦齊,鑰匙也拿到手,這家店從此以後就真正屬於季了。
從賃到買,計劃外的事還真是讓人措手不及。
不過她最終決定買下這家店鋪,也並不全是因為下個月能拿到分紅,還有另一方面的考慮。
百味坊開業後,若是生意不好便也罷了,若是生意好了,房租會不會漲?
大機率是會的,不然房主為何堅持,賃的話契要一年一簽?
雖然他本意是想提高租賃的門檻,讓季轉而選擇典或買的方式,但若季真選了租,難保他沒存著坐地起價的心思。
也許眼下沒有,將來看到生意紅火呢?
二兩二錢已經夠高了,若是再漲,那當真就是宰冤大頭了。
不願意漲?可以啊,到期人讓你搬走,誰怕誰呢。
租人家的房子就這點不好,一點自主權都沒有。
或者還有更惡劣的,以後有了對家,人從房子產權入手,直接花重金找上房主,給你來個釜底抽薪,也不是沒有可能。
這倒不是季有被害妄想症,實在是前世見慣了這種cao)作。
現在紅契拿到手,至少去了兩大隱憂。
但是買店鋪只是第一步,後面還有一連串的事等著。
首先是翻修問題。
這家店有些年頭了,原先開的是布莊,舊是舊了點,總體還算乾淨,牆面地面院裡院外,只需要稍微修整便可。
主要是店裡的格局要改一下。三間門面,季打算一間作百味坊,一間作醬醋坊,兩者的室內佈局自然是不一樣的。
還有擱產品的木架、櫃檯和桌椅這些。
平安自告奮勇,說工匠和木匠全交給他來找,保證物美價廉。
季真想給平安脖子上繫個紅領巾。
平安也不愧是鄴陽通,說找人,隔天上午人就到位了。
“這是王大貫,專門做泥瓦匠的,修整內屋也不再話下。這是木老倌,祖傳的木工手藝,街坊鄰居人人誇。”
說到這,平安有些不好意思。
“他倆不是大鋪子裡的,自家也沒開店,平時就到處接點散活……但是季娘子,他們手藝真的很好,而且工錢也便宜,你不信可以讓他們試……”
“你介紹的我當然信。”季笑著跟兩人打過招呼,又看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