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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結果在長大後,卻成了一名拯救世界的英雄。

那兩個吟遊詩人,一個叫崔西·西克曼,另一個叫馬格麗特·魏絲。

顯然,這種英雄小說不過是在貴族間流行的騎士小說中的一種而已,梅吉很鄙視喜歡看這種小說的人。

他們在夜間趕路,但走得很慢。蒂努薇爾畢竟是個從小嬌生慣養的小姐,雖然有著某種心甘情願面對死亡的覺悟,但不怕死和不怕累是兩回事,很快她就走不動了,腳上都起了水泡。於是,愛瑪又摸了摸她的那串黑色珍珠項鍊,喚出了一個高大威猛的人類戰士。

“這個是卡拉蒙?”蒂努薇爾一眼就認了出來。

愛瑪點頭。

然後,“坦尼斯”揹著公主殿下,“卡拉蒙”揹著王后陛下,大家繼續趕路。不過沒多久,梅吉就開始鬱悶了。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成了拖後腿的傢伙,其他人不時地要停下來等他,而愛瑪看上去明顯已經考慮著要不要給他來上幾鞭,讓他知道經常挨鞭子的馬為什麼能夠越跑越快。

這能怪我麼?他憤世嫉俗地想。他可是個魔法師,魔法師一向就不以體力見長吧?而且,就算不是魔法師,又有幾個正常的人能夠跟得上魔像的速度?咳,當然,愛瑪跟上了,而且她還是個女的。

但要知道……她從來就沒正常過……

“那個,愛瑪……”在一次氣喘吁吁地追上她們後,梅吉小小聲地問,“你還有沒有其它的魔像?”

“你也想讓人背?”愛瑪一臉鄙夷地看著他。

要想不受罪,臉皮就得厚。梅吉儘可能地讓自己表現得“楚楚可憐”,顯然,他的表情同時把蒂努薇爾和愛瑪雷到了,蒂努薇爾轉過身去掩嘴偷笑,而愛瑪已開始摸上了她的骨鞭。

“你要是抽我的話,公主可能會被吵醒的喲。”梅吉趕緊提醒她。

愛瑪滯了一滯,只好不甘心地鬆開骨鞭,又摸了摸那串黑色項鍊。

目的得逞,梅吉心裡一陣興奮。

然而,比起“坦尼斯”和“卡拉蒙”,這次出現的魔像卻不但瘦小得多,而且一副病怏怏的樣子。它穿著一件魔法袍,面板不知道是塗了哪種材料,讓它看上去簡直就像是營養不良的魔法學徒,另外,它的眼睛竟然是漏斗狀的。

梅吉真懷疑這個小個子魔像能不能背得動自己,不過轉念一想,雖然它很明顯也是模仿了那個叫什麼什麼編年史裡的角色的造型,但魔像就是魔像,孱弱的應該只是它的表象,內裡肯定結實得很。

於是梅吉毫不猶豫地跳到了它的背上。

然而,這傢伙卻只是顛顛倒倒地走了幾步,便已支援不住,帶著他一起摔在地上。呸去嘴裡的爛泥,梅吉只好自己爬了起來,一肚子鬱悶。

“這傢伙叫什麼名字?我是說……在那本書裡。”他指著這個搖晃著也爬了起來的小個子魔像,向年輕的王后問道。

而蒂努薇爾卻難得地露出一個俏皮的笑容,從“卡拉蒙”背後伸出兩根手指在小個子魔像的面前搖了搖。

“小雷,看,兔子耶……”

******

萊哈倫郡。

卡斯曼·艾因胡利悠閒地坐在他的城堡內,聽著窗外軍隊操練的聲音。

他很喜歡聽那種響亮的口號與整齊劃一的踏步,這讓他覺是熱血沸騰,感覺自己也像是個軍人。

他當然不是。

一個像他這麼懶散的人,既當不了軍人,也成為不了騎士,這點他自己很明白。他同樣還明白的是,雖然騎士小說裡經常出現某個充滿青春熱血的騎士,透過手中的劍建立功勳,最後得到封地甚至成為國王的情節,但在現實生活中,那種騎士通常只能當炮灰,就算運氣好到極點,能夠在無數次被派去送死的戰役中活下來,胸前掛上紅星或是紫星的徽章,最多也就是被封上幾個騎士領,既不可能成為郡首,更別說當上國王了。

有些事,需要的不是熱血,而是腦子。

他沒有熱血,但他很慶幸自己有腦子。

所以,他可以悠閒地坐在這裡,喝著上等的葡萄酒,聽著窗外軍隊的聲音,感嘆一下自己不夠熱血。而外面自有別人去替他建功立業。

有人敲了敲門,聲音不輕不重,恰到好處,每一下的間隔也非常講究。

“進來,蒙克斯託,進來就是!”伯爵用手端起盛著葡萄酒的酒杯,放在眼前。那名進入房間的軍官的身形,透過淡紅色的液體和玻璃映入他的眼中,看上去有種古怪的臃腫。

軍官本人當然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