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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興港

父,很多事李超人不出面,但決策權在他手中。

曾有記者就電視紛爭問李超人,他與吳光震的關係如何。一貫滴水不漏的李超人道:“我與包先生是老朋友。”

—避開吳光震不談。言下之意,讀者都不難揣測。

1990年12月,衛星電視正式獲得營業牌照,但有兩個附加條件:一是不可播放粵語節目;二是不得向使用者收取費用。

第一個條件,實際上是無線、亞視、有線等三家電視臺向港府施加壓力的結果。

衛星電視的覆蓋面從地中海至西太平洋,可為30多個亞歐國家和地區提供電視電訊服務。

但衛視的主要市場在香江,香江華人不僅

不願看國語節目,絕大部分人連聽都聽不懂。

不許播粵語節目,等於喪失了香江市場。

李超人父子頻頻出入港府,要求解除禁播粵語節目的條例。

李氏父子還輪番上陣,藉助傳媒,指責港府規定的荒謬性:一家香港本地註冊的電視臺,卻不准許播放本地話的節目,此乃無稽之談。

李超人一直以和為貴。他如此“謾罵”,絕非一時衝動。

他旨在爭取民心,他委託一間獨立的公關公司,搞了一次民意測驗,接近百分之百的衛視使用者都贊成播放粵語節目(外籍使用者則希望再增加英語節目)。

李澤楷將測驗結果呈交港府的文康廣播科廣播事務管理局,作為修改條例的參考。

他們的鬥法,到1991年中達到白熱化。

雙方的比拼,基本上李家處攻勢,吳家處守勢——吳光震竭力敦促港府,維持有利於自己的條例。

而李氏父子,則攻其“死門”,既要港府解除禁播粵語節目的條例,還要求准許向使用者收取費用。

吳光震向傳媒坦言:“根據我們多年的調查,香江這彈丸之地,只能容納一個收費電視,兩個只會造成惡性競爭,兩敗俱傷。”

對吳光震的“善意警告”,李澤楷充耳不聞,欲置敵手於“死地”。

其勢之銳,比前世乃父逼迫置地有過之而無不及。

吳天海感嘆道:“政府若批准衛星電視收費,吳家肯定放棄(有線電視計劃)無疑。

政府若批准衛星電視播放廣東話節目,觀眾的節目選擇將大增,對有線電視影響甚巨。

除非政府在其他方面給予補償,如免專利權稅等,否則吳家打退堂鼓機會亦大於一切。”

吳家採取哀兵之術,以爭取公眾輿論和港府有關官員的同情。

李澤楷不動惻隱之心,仍窮追不捨。

1991年9月6日版的《壹週刊》指出:“吳家計劃競投的有線電視及第二網路,預算投資額達55億港幣,而李家的衛星電視計劃,投資亦達30億港幣以上。

兩大財團數十億元投資的競爭,為了自保及克敵,哪有不出盡法寶力爭!”

在這場戰鬥中,亞視穩坐釣魚臺,因為他最先獲得衛星電視的牌照,而且也允許播送粵語節目。

當初劉志成說服港府的理由很簡單:

首先,亞視本來就手握電視牌照專利,亞洲衛視相當於升星;

其次,劉志成將自己的‘港流文化興港’作為輿論武器;

最後,劉志成承諾衛星電視不收費。

如今,東方衛視依舊還沒有拿到粵語節目的播放權,以及不可收費。

看樣子,港府對於吳光震的反抗,也給予了一定的面子。

不過劉志成知道,大概明年上半年,兩家大概就會‘握手言和’,不再繼續戰鬥下去了。

當然了,劉志成怎麼會讓李澤楷舒舒服服的賺錢,他會給李澤楷致命一擊,讓這個小老弟明白‘錢,不是那麼好賺的!特別是‘賣國錢!’

其實很簡單,只要在1993年李澤楷打算出售東方衛視的時候,劉志成宣佈亞視組建衛星電視網。

那麼,他的東方衛視價值,還會那麼值錢嗎?

默多克敢和一個掌控著‘港流文化’輸出的巨無霸,比製作內容嗎?

他就算敢,也不會溢價幾成進行收購了!

說白了,東方衛視肯定貶值。

在劉志成看來,他和李超人的戰鬥才剛剛開始,才正式打響。

他當然不會介意,隨便教訓一下小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