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出現過許許多多的聲音,批評它不切實際,批評它勞民傷財,然而在建成之後,所有的批評聲音都消失了。
因為這座城市實在是太宏偉,太壯觀了,甚至連當時的光耀神殿的總大主教都稱呼這座城市為“光耀之主的奇蹟”,並且立刻決定將光耀大聖堂遷移到這座奇蹟之城去。
李維等人駐馬勝利河北岸的丘陵之上,遙望王都,除了休斯男爵臉上浮現起驕傲的笑容,每個人都露出驚訝的表情。菲爾梅耶的城牆高達二十米,全部使用厚達半米的巨大白色大理石建成,即使是距離還遠,依然能夠清晰的感受到那種雄渾壯麗,震撼人心的感覺。
設計菲爾梅耶的時候,亞瑟一世曾經說過,這是一座已知的任何力量也休想撼動的堅固城市,這句話在數百年後的今天依然適用。亞瑟王國的歷史上,這座光耀之都並非沒有經受過叛亂和攻擊,亞瑟三世的時代,魔族大軍曾經突破北方諸領的防線,將戰火一直燃燒到菲爾梅耶城下。然而無論是惡魔領主可怕的流星火雨,還是龐大的鍊金衝城塔,都只能在菲爾梅耶潔白的城牆上留下一片微不足道的凹陷,直到三個月後惡魔大軍被從王國各地趕來的領主們圍殲於城下的時候,菲爾梅耶城頭的王軍大旗依然屹立不搖。
然而讓李維露出不可思議的目光的理由,並非是光耀之都的雄偉姿態,而是這座城市實在和城堡之心的樣子太像了!當然不是現在那座還沒有晉升下一等級的淡紅色砂岩城堡,而是迪什先生展現給他看的那座巨型城堡的完整形態。無論是林立的高塔和守衛崗樓,還是寬闊可容十餘人並行的城牆,都帶著強烈的模仿味道。
“李維閣下,雖然光耀之都看上去近在咫尺,但是真正要走到它的腳下,還需要將近半個小時呢。”休斯男爵突然開口提醒說,聲音之中隱隱帶著得意的味道。
很顯然李維的驚訝被休斯男爵誤以為是對於菲爾梅耶的壯麗,但是李維也沒有解釋的必要,對他點了點頭說,“既然這樣,我們繼續向前吧。”
一行人策馬前行,馳下丘陵,然後穿過橫跨勝利河的大橋。由於時候尚早,這座大橋上的行人還不算多,所以李維等人能夠策馬賓士,很快就抵達了菲爾梅耶的城門外。
從如此接近的地方向上看,更顯得光耀之都異常輝煌壯麗,白色的城牆上層巒疊嶂般重合著城牆垛口和守衛崗樓,金屬的閃光從上面不時閃動;各色旗幟在每一座崗樓上方飄揚,上面大多數都是形形色色的騎士徽章,其中頗有幾個在吟遊詩人的歌曲和民間傳說中傳頌的圖案;城牆後面,尖銳的塔頂猶如無數槍尖直指天空,最高的幾座甚至高聳入雲。
菲爾梅耶的城門是用青銅整體鑄就,上面鐫刻了許多防禦性的魔紋符記,其中大部分都是亞瑟一世在位的時候完成的,具有那個鍊金術盛行的時代所特有的風格,古樸鈍重,毫不起眼。另一部分則出自魔導師之手,精美纖細的魔紋上閃爍著五顏六色的魔光,看上去簡直稱得上耀眼生輝。
然而兩者之間的效果則正好相反,即使是經歷了數百年的風雨和戰火,這些古老的鍊金魔紋符記依然清晰無比,保持著原有的效果,反倒是那些後加上去的保護魔法相當脆弱,即使是沒有遭遇攻擊,那些保護魔法的能量也在逐漸耗竭,差不多每三五年就要重新附魔一次。
李維這一行人已經換上了符合身份的華麗衣著,所以一路上都暢通無阻,直到城門前,才有一隊手持長戟、身披金色戰袍的王都守衛將他們攔住,書迷們還喜歡看:。
“以國王陛下的名義,兩位爵士,請停下。”戴著半罩式頭盔的王都守衛隊長向前兩步,用雖然十分禮貌,但是隱約帶有一點裝腔作勢的口氣說,“歡迎來到光耀之都菲爾梅耶,兩位爵士,請問有何貴幹?”
休斯男爵策馬向前,“巴培家的格拉夫騎士,”他叫著那名守衛隊長的名字,“別在這裡裝腔作勢的,這才多長時間沒見,你已經認不出我的樣子了嗎?”
守衛隊長這才注意到休斯男爵的面孔,他的臉上立刻露出驚訝的表情,“休斯,你這傢伙還敢回來啊!當初你離開的時候,那些家族的人可放出話來,只要你的雙腳再次踏上菲爾梅耶的道路上,就要把它們和你兩腿之間的東西一起打斷哦。”
“這麼狠?那我還是不要從馬背上下來好了。”休斯男爵挑起雙眉,刻意做出一副驚訝和恐懼的樣子來,“不過現在我可已經獲得了王國男爵的爵位,他們未必敢當眾動手吧?”
“邊境男爵的頭銜?這東西在菲爾梅耶可保不住你的***子。”守衛隊長咧了咧嘴,表示對休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