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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要從馬上摔下來。

由於他工作努力,不多說話,聰明,侯爵覺得頗順手,漸漸地派他接辦各種有些棘手的事情。侯爵雖野心勃勃,總有空閒的時候,這時他就很精明地做生意;他訊息靈通,搞公債投機得心應手。他買進房屋、森林,但是易動肝火。他白送幾百路易,卻為了幾百法郎打官司。有錢人心氣高遠,在官司裡尋求的是樂趣,不是成果。侯爵需要一位參謀長,能把他的財務安排得井然有序,一目瞭然。

德·拉莫爾夫人雖然生性審慎,有時卻也嘲笑於連。敏感產生的意外之舉,是貴婦人最反感的,那正是禮儀的對立面。有兩、三次,侯爵為他辯護:“他在您的客廳裡是可笑的,可他在辦公室裡卻是成功的。”於連呢,他認為掌握了侯爵夫人的秘密。只要一通報德·拉茹瑪特男爵到,她就突然對什麼都上心了。那是一個冷冰冰的、不動聲色的人。身材矮小,瘦削,醜陋,但穿得極好,整天泡在宮裡,通常是對任何事情都三緘其口。這是他的思想方式。德·拉莫爾夫人如果能讓他當女兒的丈夫,那她一生中將頭一次感到幸福得發狂。

第六章 說話的腔調

就一個初來乍到,卻又因高傲而從來不屑一問的人而言,於連還沒有幹出什麼太大的蠢事。有一天,在聖奧諾雷街,—陣急雨把他趕進了一家咖啡館。一個身材高大、穿著海狸呢常禮服的人對於連陰鬱的目光感到奇怪,就看了看他,跟從前在貝藏松時阿芒達小姐的那個情夫完全一樣。

於連經常責備自己放過了那頭一次的侮辱,所以不能容忍這種目光。他要求解釋。穿禮服的人立刻對他發出最骯髒的謾罵:咖啡館裡的人圍了上去,行人也在門口站住了。出於外省人的謹慎,於連總是隨身帶著兩把小手槍;他的手在口袋裡握住槍,直髮抖。不過他很謹慎,只是不斷地對那人說:“先生,您的住址?我鄙視您。”

他不斷地重複這幾個字,終於打動了圍觀的人。

“嘿!那個只顧一個人嚷嚷的傢伙該把住址給他了。”穿禮服的人聽他一再重複,就劈頭蓋臉地扔過去五、六張名片。幸好沒有一張碰到他的臉,他曾發誓非碰著臉不動槍。那個人走了,不時地轉過身來,揮動著拳頭威脅他,罵他。

於連一身大汗。“這麼說,一個最卑劣的人都能讓我激動到這種程度!”他對自己說,不由得大怒,“如何才能克服這種如此讓人丟臉的敏感呢?”

到哪兒去找證人?他沒有一個朋友。他認識幾個人,可他們都在六個禮拜的交往之後無例外地離去。“我是個難以相處的人,看看,我受到了殘酷的懲罰,”他想。最後,他想到了去找一個第九十六團的前中尉,叫列萬,是個常跟他一起練射擊的可憐蟲。於連待他很真誠。

“我願意當您的證人,”列萬說,“但有一個條件:如果您傷不了那個人,您得跟我決鬥,當場。”

“一言為定,”於連說,很高興;他們於是按名片上的地址到聖日耳曼區的中心去找夏·德·博瓦西先生。

這時是早晨七點鐘。讓人通報之後,於連才想到這個人很可能易德·萊納夫人的年輕親戚,從前在駐羅馬或者那不勒斯的使館做事,曾經給歌唱家熱羅尼莫開過介紹信。

於連在頭天扔給他的名片中取出一張,還有他自己的一張,一同交給一個身材高大的男僕。

他和他的證人足足等了三刻鐘,才被領進一套雅緻得令人讚歎的房間。他們看見的是一個身材高大的年輕人,穿著有如玩偶;他的相貌呈現出一種希臘美的完善和空洞。他的頭出奇地狹長,頂著一個用最美的金黃色頭髮梳成的金字塔。頭髮卷得極為細心,沒有一根翹出。“就是為了把頭髮捲成這樣,”第九十六團中尉想,“這個該死的花花公子才讓我們等著啊。”花花綠綠的睡袍,晨褲,一切,甚至繡花拖鞋,都是合乎規矩的,收拾得一絲不苟。他的容貌高貴而沒有表情,顯示出一種端正得體卻又不同尋常的思想:這是和藹可親的人的典型,憎惡意外和戲謔,很是莊重。

第九十六團的中尉對於連說,在往他臉上粗暴地扔名片之後,又讓他等這麼久,是對他的又一次冒犯。於連一下子闖進德·博瓦西先生的房間,想顯出一副桀驁不訓的祥子,但他原也想同時顯得很有教養。

他看到德·博瓦西先生舉止溫文爾雅,神情矜持,高傲又自滿,周圍是令人讚歎的雅緻,驚訝之餘,桀驁不訓的念頭剎那間無影無蹤了。這不是昨天他看見的那個人。他碰上的不是咖啡館裡的那個粗野之徒,而是一個如此出眾的人物,真真驚得他說不出一句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