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這陳子安雖然家貧,但卻有個姿色甚美的相好,女方有個丈夫是當地的亭長,對陳子安與其妻子相好之事早就知曉,無奈他生性怯懦,非但不敢找陳子安的麻煩,反倒對陳子安頗為巴結。不料這女子為了與陳子安長相廝守,竟然打算下毒將丈夫毒死,陳子安得知後大為憤怒,將這女子殺之,然後主動投案自首了。
若是按照律法,陳子安也罪不至死,但審理此案的武陵太守卻擬了個死罪,之前便被劉琮打回重審,然後派了特衛營暗中查訪,才知道那女子家中在當地頗有權勢,雖不是世家大族但也算得上豪強。而此次再度審結,武陵太守仍舊堅持原判,想來即便不曾與那女子家中勾結,也是受了其影響。
這便是劉琮最為不滿之處了,太守乃是一郡之長,怎能受豪強左右?而劉琮之所以躊躇不決,原因卻不僅僅是這個。他對於陳子安這樣的遊俠從個案上是比較喜歡的,但這些人不事生產,專好結黨,又是地方上的不穩定因素。比如此次陳子安投案之後,便有不少同黨欲劫獄相救,至於上下奔走,四處求情者更不知凡幾。
好在這個陳子安還算是個明白人,不但阻止了這班人劫獄的圖謀,還勸說他們不得惹是生非,若非有他壓制,恐怕那些同黨早就鬧出大事來了。
劉琮對於此案的判決其實並不難,但此事讓劉琮意識到,對於鄉間的這股遊俠勢力,自己還是太過放縱了。這些人有膽色,有勇力,但大都桀驁不馴,放任其在鄉里,久之必成禍患。當初劉表匹馬入荊州,首先對付的便是這些聚眾為賊的宗帥,相比之下陳子安眼下或許還只是遊俠,但唱長此以往,未嘗不會成為賊首,尤其是他的敵人還是當地頗有權勢的豪強大族。
之前江東也有很多這種人物,劉琮以《勸農令》禁之,不少人便逃亡至江北,投奔別處,畢竟對他們來說,若能安心種田也不會選擇當遊俠。如此一來,這些彪悍輕捷的壯士便成了別人的部曲士卒,據張昭統計,竟然不下兩千餘人。當然這其中本就有一些孫氏舊部,但對於劉琮來說,未嘗不是一種損失。
那麼將這些人編入軍中又如何呢?其實劉琮也很清楚,願意從軍的早就主動投軍了,剩下的這些人,才是真的桀驁不馴,不服管束之人。
夜色如墨,唯有閃電劃過夜空時,才能看到慘白的樹影,嘩嘩的雨聲中,劉琮轉身回到堂內,在案几後跪坐下來,稍一思忖,提筆書寫起來。
“陳子安殺人,始出於義,又有投案自首一節,當允其充軍,戴罪立功,以贖其罪。”劉琮寫完之後,放下筆沉思半晌,扭頭對張迅說道:“若是軍中某營,皆為罪人充之,你可會輕視之?”
張迅愣怔了一下,點頭道:“會。”
發遣罪人充軍,秦漢兩代皆有,但並不常設,也沒有形成固定的制度,只是偶爾行用,具有隨意、臨時的特徵。如秦始皇三十三年曾“發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其中就有把“逋亡人”等犯罪之人補充軍伍進行作戰的;漢武帝天漢四年,曾發天下“七科”隨貳師將軍李廣利出朔方,其中發入軍伍的多數也是有罪之人。
就劉琮所知,“充軍”之名大概在元代前後才正式出現,直到明代才開始作為一種刑名普遍行用。而在宋朝時這種行為便已非常普遍,宋江同學不就是“刺配江州”麼?而宋朝這種以罪人充軍的行為,使得軍隊中將士的地位極為低下,時人稱之為“賊配軍”,對於軍隊來說,這無疑是非常有害的。
不過劉琮卻另有打算,雖然同樣是充軍,但他想專設一營,皆由罪犯充之,這樣便不會影響到整個軍隊計程車氣和名譽,而對於這個由罪人組成的營來說,卻是這些罪人以功抵罪的“特殊軍營”。
惡人自有惡人磨,只要自己能夠掌握住領軍主將,那麼再桀驁不馴的傢伙,也得老老實實地將功贖罪。
當然這只是劉琮的設想而已,他不想讓治下的遊俠都跑到敵對方,就必須給他們一條出路,既然不願意務農,又喜歡扎堆,那麼投入軍中是再合適不過了。
甚至連軍官的選拔任命,劉琮都打算好了,誰的人脈廣拳頭大,誰便來當什長、都伯甚至都尉。至於以後能不能當司馬、校尉,那就要看你在戰場上的本事了。
“或許,還真的能從中走出幾個將軍來也說不定呢?”劉琮想到此處,微微苦笑著搖了搖頭。
雖然周瑜還未派人送來訊息,但劉琮已得知自陰陵而出的戚寄被太史慈率部伏擊,全殲其軍,看來淮河之戰進展的還算順利,自己用不用繼續在歷陽待下去呢?
第453章 已佔當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