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這才有點覺察,他換了一副口吻說:
“丁香,我想我們重新和好,你看行嗎?”
丁香愣了一下,繼而反問:“你覺得呢?”
馬千很有自信地侃侃而談:“我覺得很有可能。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們還小,還不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感情。我特別不懂得珍惜,我做錯了事,但是我現在知道珍惜了。我們現在都比以前成熟了,對待感情也比以前理智了,既然現在大家都沒有朋友,都很空虛,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再走到一起來呢?”
“恩,看你說的有點道理,就給你幾天時間考察考察。”丁香俏皮地說。
想不到這麼容易,馬千心中一陣狂喜。
接下來的幾天,馬千有機會就和她粘在一起,但是他僅僅在白天她沒什麼課的時候才找到她,而且很多時候根本就找不到她,有時候找到了她,她也是很疲倦的樣子,他很好奇,問她晚上幹什麼了,她總是說有事。問她什麼事,她就煩。
馬千叫她和自己住在一起,她不願意,問她住在哪裡,她也不願說實話。馬千想,反正我和她也不過玩玩而已,管她幹什麼呢,哪怕她在外面做妓女,只要自己能日到她的逼就行了。
哪知道這最後一條,也是很難做到的,首先是他見到她人的機會很少,即使見到了也是在學校裡,而且是大白天的,他總不至於大白天的,課也不上,就拉到她到自己的窩裡去日逼罷。這是一件很煩惱的事。
還有一件很煩惱的事,就是隔壁那個不知道幹什麼工作的女子,搞得自己成不了絡紅作家的壞女人,不知道究竟是哪裡冒出來的,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小姐,估計和小姐這個職業也七不離八了,差不了多少了。他心裡恨這個女孩恨得要命,但又很好奇,她究竟是幹什麼的?
有一天夜裡三點鐘,他正在電腦前寫,忽然聽見對過有人說話的聲音,他立即跑到門口,豎起耳朵,想聽聽動靜。這次回來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