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南部活動。1478年西克斯圖斯四世設立西班牙異端裁判所,辦案極為嚴酷。教皇后來曾嘗試限制裁判所的權力,但因西班牙國王拒絕放棄而失敗。宗教公判大會是一項宣佈判決的公開儀式,後成為一jīng心計畫的慶祝會,**官托爾克馬達曾以火刑燒死近2;000名異端分子。西班牙異端裁判所還傳至殖民地墨西哥、秘魯和西西里(1517),以及尼德蘭(1522),直到19世紀初期才在西班牙受到取締。
當時為了更好的斬殺異教徒和邪教徒,宗教審判所被創立,大量的狂信徒被挑選出來接受刺死等暗地裡殺人方法的訓練。
僧侶裁判官主要由多明我會派修士擔任,也有少數方濟各會派僧團成員。最初裁判官巡迴偵審,後來建立地區xìng的常設裁判所。裁判官掌握對本地區異端的搜查、審訊和判決大權。主教和世俗政權有協作、支援的責任,但無制約、干預的權力。異端包括不同於羅馬正統教派的言行和思想。巫士亦被視為異端。不少反封建鬥士、進步思想家、科學家、民間魔術師、術士皆為裁判所打擊迫害的物件。異端罪的偵審秘密進行。控告人與見證人姓名保密。罪犯、惡棍乃至兒童,皆可作見證人。一經被控,絕難倖免。為被告作證、辯護,有被指控為異端的可能,因此無人敢為。被告如認罪並檢舉同夥,處理從寬。苦行、齋戒、離鄉朝聖、在公開宗教儀式中受鞭打、胸前或身後縫綴黃sè十字架受群眾凌辱等,皆屬輕罰。對不認罪、不悔過者,刑訊逼供,從嚴定罪,處以徒刑或死刑。死刑多為火刑,交由世俗當局執行。對被判死刑、徒刑者,財產沒收歸教會和世俗政權分享,或由zhèng ;fǔ全部佔有。沒收異端財產而獲得利益,是世俗政權積極支援宗教裁判所的原因之一,從而造成濫肆搜捕、定罪,株連擴大的惡果。教士因為柔弱的身體很容易遭到傷害,但是又為了掩人耳目不能公開招募護衛,所以也加入到刺客的訓練中,這些人全部是地方和教廷的實權派,有了他們的加入大大增強了宗教審判所的實力。
在天主教國家裡,除英國和北歐國家外,先後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動。220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審訊秘密進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訂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證,控告便能成立。證人如果撤回證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被告不僅自己認罪,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為異端辯護者應受罰絕。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按異端處理。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宗教裁判所前後共經歷約500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歷時較久,兇殘恐怖較著,不僅用來鎮壓異端,並用來迫害阿拉伯人和猶太人。15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僅1483年至1820年,判處的異端份子達38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10萬餘人。而僅僅在1480-1488年間,被火刑處死的達8800人,受懲處者有96494人1483~1820年間,受迫害者達30餘萬人,其中1/3被判處火刑。16世紀中葉,教皇在羅馬建立最高異端裁判所。18、19世紀,西歐各國宗教裁判所先後被撤銷。1908年教皇庇護十世把羅馬最高裁判所改為聖職部,主要職能是監視和處罰參加進步活動的教徒,查禁各種進步書刊,革除教徒的教籍和罷免神職人員等。
後期雖然教會遭到打擊勢力一蹶不振,但是宗教審判所這個作為教會對付異教徒和邪教徒的力量卻被各國有目的的保留了下來。從那以後宗教審判所成為了最早的殺手學校,一方面提各國斬殺那些威脅到國家統治的異教徒和邪教徒,一方面為國家培養他們所需的殺手人才。而當年宗教審判所成員使用的武器和殺人技巧,逐漸的成為現代殺手的雛形,現代殺手使用的冷兵器和暗器等武器,以及殺人手段主線基本都是從宗教審判所殺人技巧裡演變出來的。
不過讓杜飛失望的是阿黛拉的家族不但人丁單薄就剩她自己,而且根本不像傳說中如何如何牛X。除了那個審判者武器和獸語者的天賦,阿黛拉跟普通人根本沒有任何區別。
不過這一切並沒有影響阿黛拉在杜飛等人心目中的地位,晚上一場慶祝農場增添兩名新成員的盛大篝火晚會在木屋門外的雪地裡隆重開場。
大火烤全羊,賀瘋子自制的nǎi油蛋糕等等數不清的美食和湯姆漢克斯悠揚的西部牛仔吉他音樂,大家一起手拉著手圍著火堆縱情歌唱歡呼。不知道他們是在慶祝新成員的加入,還是在慶幸大家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