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懷疑自己是否只是為了這句話而平生出這樣多的殺孽,可他相信他的無妄,他愛無妄,此時特別地愛。
他不用思緒萬千,因為他的無妄永遠不會說謊。出家人不打誑語,無妄道行深厚,自是不會將自己的佛性來開玩笑。
金子問十六歲時得了他的第一把槍,那是個精巧的小玩意兒,幾乎是沒有任何殺傷力的,只能近身發射。
槍是他從父親的十六姨太那裡偷來的,十六歲的少年拿著十六姨太的槍,誰也不相信這樣精巧的小玩意兒能殺了人。他殺的第一個人是十六姨太,那女人比自己還小半歲,卻是孃胎裡帶的騷浪貨色,失了他父親的寵,半夜就敢拿槍逼著金子問爬上自己的床。
金子問沒捱上床沿那女人就被一槍斃了命,他本不打算殺她,可惜走了火。第一次殺人,他很怕,也鬧過噩夢,但當有了第二個,第三個,第成千上萬個時,他便無所畏懼了,他的每一覺都睡得無比香甜。
他不足三十歲的光景裡,殺戮是除了無妄外唯一的主題。從陰測測的暗殺到大張旗鼓地屠殺,他沒有輕易地放下過手上這把小傢伙,即使用不上,他也貼在懷裡。無人知曉它救過自己多少次的命,它就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刀。
但既然無妄發了話,他便能做到。他掏出槍,抵在無妄的額頭——悄無聲息,無妄卻連眨眼都不眨。金子問慘笑,他收了手。凍得冰涼的唇貼上摩得發亮的槍管,恍若在作一個漫長的吻別。末了,他奮力一擲:別了,誰也找不到它。
無妄讓金子問發誓,他就發誓。他以無妄的佛珠起誓。右手緊握著佛珠,左手斬去了右手——沒有人讓他這樣做,但他要讓無妄相信自己,他必須這樣做。誰人皆知金大帥的槍法,金子問不使刀,右手的槍是他唯一的武器。
斬斷右手,便是斬了他的命。
他的心毒辣之極,對自己更甚。無妄來不及制止他,就看見那隻殘手隨著佛珠一起掉落到地上。佛珠散落,浸透了金子問的血,然不碎。
那串佛珠,就是現在金子問手上這串。足足十八顆,每一顆都被時光打磨得如蠟一樣光,但它們的內裡已經渾濁了,像一顆又一顆蒼老的眼珠,一言不發地凝視著自己。
遺留到現在,也應該算是不朽的文物了。他看著它,不悔,但也沒有狂喜。那日後的記憶對他來說,沉重到不堪提起。這串佛珠,就是開啟記憶的一把鑰匙。
對於那段記憶,他永遠都難以告解。這鑰匙很濁,很鈍,但也能尖銳地刺破那被鎖住的疤。那日以後,他遣散了軍隊,是真的遣散,他瘋狂到自己都無法想象。
作為金子問生活的年歲並不長,彼時,從年紀上講,他還是一個年輕人。倏忽間,他就頓悟了,他發現自己的心並未真正年輕過——他過早地蒼老,周旋,與這世上最醜陋的惡結為同伴,難怪無法勾起無妄一些許的愛。
他要真正天真,就要捨棄這些泥濘又殘忍的生活。他的府邸中藏有數不盡的財寶與金銀,若等無妄還俗——是了,他們可以結伴,無論是本國還是異國,無論是歐羅巴還是美利堅,他的財富可以讓他們做一輩子安穩的寓公。
他想不起那時無妄的表情。他過目不忘,唯獨這段就像是內心最底處的倒刺,根本無法觸及,否則就會一點一點地摳出血肉來。他想不起那時的無妄,是為了不要提醒自己,對方能做到何等殘忍,而自己又是何等地愚蠢。
每當想到這裡,他便要止住往前的思緒,轉念一想,樂此不疲:無妄的頭型生得很好,微翹而不張揚。他想見他滿頭青絲的模樣,他願為他梳到老。
可他終究是沒有等到那個時候。
八
失了佛珠,王笙知道很不妥。他想過要給祖母去廟裡請一副更好的,但是剛邁進家門,就被怒目而視的祖母嚇得縮了步。
他沒想到這串舊物能讓自己慈祥的祖母如此慍怒,而奇怪的是,他還未提起此事,祖母就瞭然於心了,她做了個止住的手勢。從小到大,他祖母表達發怒的方式就只有這一種,那就是讓王笙閉嘴。
王笙嘆氣:自己其實閉不閉嘴又有何用呢,老人家是聽不見的。他乖乖搬凳子坐到祖母的對面,卻看祖母手指蘸水,在漆黑的飯桌上寫了起來。
看罷了,王笙也感到自己做了錯事:您說,那佛珠是青城法師的遺物?
祖母無奈地點了點頭,繼續寫了下去。王笙的祖母以前也算是大家閨秀,是識字的,只是後來生病失了聲,不然也是能做教書匠的水平。水跡幹得太快,王笙連遞了紙筆讓祖母接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