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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部分

表現是在相約自殺的案件中。

兩個人相約自殺,其中一人無法對自己下手,於是約定由另一人將其殺死,另一人再自殺。

殺死對方以後,另一人不想自殺了,便故意少服食安眠藥,讓人有機會把自己救活,或者故意讓人發現自己自殺,以受到外界阻止。

扯遠了……繼續說案子。

本案中,魏無羨去超市買東西……而且你看他買的都是什麼,辣條,他家又沒小孩,一個大男人突然對水果、零食興趣暴增這不正是對生命的熱情被點燃了嗎?他甚至還捎帶著憶了一下童年。”

“這也太……”臧洪波想說出“扯淡”二字,可是一看吳錯滿臉信服的樣子,便又改口道:“呃……不可思議。”

第五零七章 人情(10)

徐行二終於插話道:“說到底,你還是覺得那具屍體是杜小澤,你覺得魏無羨將杜小澤的屍體偽裝成了自己的,魏無羨才是真正的兇手。”

“是。”

臧洪波道:“總不能光憑臆想,還有什麼佐證嗎?”

“佐證有幾點,第一是人倫關係。最簡單不過的情感,杜老頭一家子被殺,不看任何線索,大家就先憑第一感覺,女婿和兒子,誰更可能是兇手?

你們心裡的答案其實並不完全是猜測和臆想,而是機率問題。

而姑丈關係、婆媳關係其實很微妙,許多矛盾不為外人所知,再加上魏無羨每月的大半薪水還都跑到老丈人卡上去了。

生活和辦案經驗其實已經告訴你們了,女婿是兇手的機率高得多。

兒子的關係就不同了,畢竟血緣關係在那兒擺著,有點矛盾也容易化解。

再加上……小白剛才說的那一點我贊同,從生活狀態來看,杜小澤就是個廢人,他既沒有動機也沒有這說法武斷了些,可從現有的資訊來看,他真的具備作案能力嗎?

當然,推理不能僅憑第一印象,還有幾點可以佐證我的想法。

首先,案發地點。

如果杜小澤如此不計後果地殺人,最佳的殺人地點應該是他所居住的父母家,有主場優勢啊,何必跑到姐姐姐夫家?再把父母單個約過去,太費勁了,這說不過去。

案發地點反倒證明,兇手是魏無羨。

其次,案件相關幾人的時間軌跡。

屍體都燒成焦炭了,沒法確定死亡時間,我們只知道案發當天幾個重要時間點:

14:07;對門鄰居第一次敲門詢問魏無羨兩口子吵架的事兒。而在這前後,另一位在小區草坪上帶著孫子活動的鄰居看到魏無羨下樓接了一輛計程車。

據鄰居回憶,計程車上下來一個年輕女人,那年輕女人不是魏無羨的老婆杜若鄰居認得杜若。

年輕女人會是誰呢?是杜若的弟媳婦!

可惜鄰居不記得當時的具體時間了,只能回想起大概是一點多到兩點左右。據此,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弟媳婦13:28接到電話,打車趕往姐姐姐夫家,大概14:00到地方。

待到14:07,對門鄰居聽到爭吵聲其實並非魏無羨兩口子吵架叫嚷,而是魏無羨和弟妹的叫嚷。

這兩個人吵架,可就耐人尋味了。

一個是杜若的老公,一個是杜小澤的老婆。他們之間的聯絡其實是透過杜家姐弟倆。看起來只隔著倆人,實際生活中卻是隔著千山萬山。

我生活經驗不足,但是諸位……”閆儒玉看了一眼與會的幾位年長者,“諸位應該最有體會吧,實際生活裡,這種關係相處起來就一個字淡。

分屬不同的小家庭,所以面子上能過去,你好我好大家好就得了。既不會太親密,也不太容易有什麼直接矛盾。

所以,這兩個人能吵起來,還吵到吱哇亂叫驚動鄰居的地步,怎麼看都透著一股破罐破摔以後再也不相處了的意思。

可不是嘛,反正都要殺人全家了,還相處個屁。

第三,灼燒屍體。

一個成年人體內的含水量約佔人體重的65%左右,換句話來說,人並非多麼易燃的東西,想要將五具屍體燒成焦炭,實際操作起來是頗有難度的。

即便有殯儀館專業的焚屍爐,也要燒個十幾二十分鐘。

兇手可是在家啊,雖說有汽油助燃,可是考慮到既不能讓火光太大,引起注意,又不能搞得濃煙滾滾,這一操作實施起來會慢得多……”

徐行二揉著太陽穴,“所以……你剛才在屍檢室裡焚燒……半扇豬,就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