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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不願意,就象是父母為兒女作主,一切由他們說了算。

說實在的,我對女方的第一印象並不怎麼樣。特別是她一身病態,根本找不到女人的魅力。傅正秀也並不理會和清與王結的說辭。儘管他倆輪番呼應,說得唾沫四濺,可她就是不吭一聲。看架式,他們倆好象非要撬開人家的嘴不可,竟企圖用提問的方式逼人家說話。如在有的話後面加上一句:你看好不好?你同意不同意?你是怎麼想的……。可傅正秀還是守口如瓶。

我實在不耐煩了,說:“算了,我們走吧。”可和清與王結就是不起身。我說你們不走我走。就一個人出了門,走到離桂秀家約百米遠的一棵梧桐樹下等他倆出來。

等了好大一陣,月光下只見王結一人向我跑過來說:“殷間,殷間,她同意了,同意了……回去再坐一會兒,回去……”

原來,我走後,和清和王結仍在那裡糾纏不休。而傅正秀還是一言不發。她姐姐傅桂秀大概也是煩了,順口說了句:“她不同意就算了。”

這個時候,傅正秀才吐出了一句話:“誰說了……”

王結是個機靈鬼,馬上接嘴說:“她同意了,同意了,我去把殷間追回來。”

在王結的胡攪蠻纏下,我又跟他回到了屋裡。我無心聽他們說別的,但對於他們提出的要我帶傅正秀去醫病,我倒是一口答應了下來。其實,我並不認識一個醫師,也不知哪個醫院能醫這種病。可不知怎麼搞的,居然把這樣一件事關重大而又毫無把握的事應承了下來。

傅正秀的病是一九七零年在修井岡山鐵路的時候患的。那時她剛滿十七歲,是鐵姑娘戰鬥隊隊長。她重活累活比誰都幹得多,輕傷小病從不下火線;出工她走在最前,收工她走在最後;下小雨大雨,甚至颳大風下大雪,別人都進茅棚躲避,她卻仍在工地單幹。

憑著這股拼勁,她幾乎成了全工地的英雄。縣劇團和公社宣傳隊把她的事蹟編成節目在各地巡迴演出;縣廣播站把她的事蹟寫成材料在全縣宣講。就是這一年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成了全縣最年輕的共產黨員。

也就在這一年冬季的某一天,關心她的人發現她的臉好象有些浮腫,雙腿用手指一壓一個窩。領導知道了,勸她去醫院檢查,可她自己全不在乎,仍帶領鐵姑娘們戰天鬥地。後來實在支撐不住了,領導把她送到縣人民醫院。一檢查,她本來患的是急性腎炎,由於延誤了治療時間,已轉為了慢性腎炎,病情相當嚴重。

原縣委書記、當時的縣革委會主任周鳳山親自到醫院探望她,並指示醫院,一定要想辦法醫好傅正秀的病。縣婦聯主任傅蘭英也親自到醫院去看望。可是,在縣醫院住了幾個月,病情反反覆覆,始終無根本性好轉。接著,又先後在其他幾所醫院就醫,也無果而返。最好的藥都用過了,最好的醫師看過了,可病情還是老樣子,毫無根治的希望。醫師說,你的病,只能是這樣。也就是說,她的病已成不治!

她只好回到家裡看土郎中,用土方子,吃中草藥。又是幾個月,藥吃了不少,錢花了不少,可病情依舊。無奈之下,家裡想了一個主意,把姑娘嫁出去,一來減輕家裡負擔,更主要的是嫁到一個新家或許會沖掉晦氣,轉來好運。

憑著傅正秀的好名聲,儘管有病,嫁人還是不成問題。不久她就與鄰村一個年青人吹吹打打熱熱鬧鬧成了親。不過,結婚前,女方對男方早有約法三章,訂下口頭協議:一是結婚後病未痊癒不能行房事;二是男方要給女方繼續治病;三是治病期間女方不能下田幹活,不做其他重體力勞動,少做家務事。

起初,男方確實“遵紀守法”。晚上各睡一頭互不侵犯;四處訪醫求藥,耐心周到;輕活重活不讓正秀沾邊……。可是,從上半年折騰到下半年,不但病沒治好,連家底都給治窮了!而所謂老婆也只是有其名無其實,不過是躺在身邊的一個擺設。再看遠一點,這種病說不定今後就是個光花錢不見效的無底洞。看近看遠,實在是虧大了。於是,男方提出了離婚的要求。正秀也不留戀,要離就離。兩人便和和氣氣來到公社,很快就辦了手續。正秀捲起自己的衣被,又回到了孃家。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在農村,出了嫁的女人再回孃家大多是待不長的。正秀已不是當年身強力壯的正秀,而是抱著帶病之身,少勞甚至不勞而食的贅物。當然,家裡人的臉色,家裡的氣氛也不象從前……。

一個人在困境中,什麼前前後後的事,什麼角角落落的人都會想起來。這時,她想起了在南山墾殖場還有一個平時少有往來的同母異父的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