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網站上的電子版權都在作者手上,要是作者想要換網站,也是可以的,這是作者的自由。
作者手裡的版權,除了可以印刷紙質書籍賺錢之外,什麼電視劇版權,電影版權,遊戲版權,漫畫版權,小說周邊產品版權等等。
像神墓這樣的小說,每一樣版權都可以讓作者賺得一筆不菲的信用點。要不怎麼說,一個好的作者甚至可以成就一個家族呢?一個作者的一部小說,要是受歡迎的話,讓周圍的親朋好友,都能受益。
畢竟作者自己不可能將所有的利潤包攬下,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有限,有很多事需要其他人一起做的,所以一個受歡迎的作者甚至可以行成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成立一家頂級公司或者成就一個家族等等。
當然了,也有的作者選擇和一些有實力的公司合作,不僅那些公司能夠得到好處,作者也能受益達到雙贏的效果。畢竟那些版權想要換成信用點,除了直接賣出這樣的一錘子買賣之外,與人合作是最好的做法了。
畢竟這樣穩賺不賠的事情,很少有作者直接賣出版權的,都是和一些有實力的公司合作。比如製作漫畫,作者出版權,公司出製作團隊,以及宣傳包裝,還有銷售渠道等等,至於雙方的利潤分配,就需要雙方協商了。
當然在這個世界,國家大力扶持作家作家地位很高的情況下,一般來說作者本身所佔的利潤是更多的,一般的作者都能佔到60%,要是一些大神,那就更高了,所以說在這個世界成為作家是一個很有錢途的職業。L
☆、第九十六章:書友聚會
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為作家的,在這個世界,國家大力扶持這麼多年的情況下。連學校都有專門的培養作家的學校,也有培養作家的專業,但是真正成為作家的還是很少一部分人。
當然所有人都有成為作家的夢想,也有可能都有所嘗試,不過在這個世界並不是說你寫了一本書就能成為作家的,需要得到別人的認可才可以。
怎樣才算得到認可呢?那是有標準的,直接受到中央電腦的監控的,不論在什麼網站發表文章,中央網站系統都會根據一個公式計算每一篇文章,計算合格的,其作者才能算是一名作家了。
具體怎麼計算的白靈也不太清楚,只是在白靈寫神墓寫到二十萬的時候,神墓這本書才被認可了,之前的人氣也很旺,打賞也很多,因此白靈推測這個標準並不僅僅是點選,收藏,打賞等等。
還有其他的像什麼文筆,想象等等其他的標準在裡面。不過這個怎麼評論白靈不關心,畢竟她已經評上了。現在白靈關心的是怎麼樣讓這本書賺更多的錢,訂閱打賞是一個方面,其餘的版權的問題才是白靈不知所措的。
白靈剛來這個世界不久,除了之前認識的那個警察之外,這個世界白靈一個人都不認得,因此自然不可能有人幫助白靈弄這些版權延伸產品什麼的。雖然可以找大公司合作,不過白靈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聯絡這些公司啊。
不過現在神墓這本書才剛開始不久,還有很大的潛力可以挖掘,因此白靈並不著急。而且白靈有個想法,那就是等白靈見過自己的書友之後。發展了信徒,在讓信徒來幫助白靈,這樣不僅白靈能獲取更多的錢,白靈的信徒也可以從中獲利。
再說了,神墓還在連載,那些周邊,影視等等還都製作不出來。至少要等發表了大半之後才可以吧。因此白靈決定再發表一個月。然後開始印刷第一本紙質書籍,畢竟現在的字數都已經可以印刷一本了。
日子就在白靈一邊逛著光腦上的東西,一邊上傳小說中度過了。虛擬現實網路技術還真的是很神奇。比白靈自己弄的變異幻陣要好很多,看著這麼多人來虛擬社群,商業街上閒逛的時候,白靈有一瞬間差點以為自己還在地球。
原來不是這個世界的人不逛街。只是不逛現實的街而已,在虛擬網路上面。大家的逛街的熱情還是很高的。
白靈來這裡主要原因是看看在這種狀態下,能不能發展信徒。不過白靈的擔憂是多餘的,信徒的信仰本就是精神層面的東西,而虛擬網路裡面也是精神體的體現。所以完全是可以的。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怎樣聚集書友了,因為虛擬網路上面很方便的原因,所以不用擔心路途遙遠的問題。但是書友的選擇該怎麼選擇是一個問題。畢竟有很多看了書的書友,並不能成為白靈的信徒。他們的崇拜或者喜愛程度達不到成為信徒的要求的話,即使聚集起來也沒有什麼用的。
而且這樣還容易暴露,所以白靈需要想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