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還來不及辦。後來植田指揮的這兩次戰役都失敗了,終於被調回國卸職。臨走,他大概想起了這件事,於是在辭行時向我做了進一步的表示:日滿親善,精神如一體,因此滿洲國在宗教上也該與日本一致。他希望我把這件事考慮一下。
“太上皇”每次囑咐我辦的事,我都順從地加以執行,惟有這一次,簡直叫我啼笑皆非,不知所措。這時,胡嗣瑗已經被擠走,陳曾壽已經告退回家,萬繩栻已經病故,佟濟煦自護軍出事以後膽小如鼠,其他的人則無法靠近我。被視為親信並能見我的,只有幾個妹夫和在“內延”唸書的幾個侄子。那時,在身邊給我出謀獻策的人沒有了,那些年輕的妹夫和侄子們又沒閱歷,商量不出個名堂來,我無可奈何地獨自把植田的話想了幾遍。還沒想出個結果,新繼任的司令官兼第五任大使梅津美治郎來了。他透過吉岡向我攤了牌,說日本的宗教就是滿洲的宗教,我應當把日本皇族的祖先“天照大神”迎過來立為國教。又說,現在正值日本神武天皇紀元二千六百年大慶,是迎接大神的大好時機,我應該親自去日本祝賀,同時把這件事辦好。
後來我才聽說,在日本軍部裡早就醞釀過此事,由於意見不一,未做出決定。據說,有些比較懂得中國人心理的日本人,如本莊繁之流,曾認為這個舉動可能在東北人民中間引起強烈的反感,導致日本更形孤立,故擱了下來。後來由於主謀者斷定,只要經過一段時間,在下一代的思想中就會紮下根,在中年以上的人中間,也會習以為常,於是便做出了這個最不得人心的決定。他們都沒有想到,這件事不但引起了東北人民更大的仇恨,就是在一般漢奸心裡,也是很不受用的。以我自己來說,這件事就完全違背了我的“敬天法祖”思想,所以我的心情比發生“東陵事件”時更加難受。
我當了皇帝以後,曾因為祭拜祖陵的問題跟吉岡發生過爭執。登極即位祭祖拜陵,這在我是天經地義之事,但是吉岡說,我不是清朝皇帝而是滿蒙漢日朝五民族的皇帝,祭清朝祖陵將引起誤會,這是不可以的。我說我是愛新覺羅的子孫,自然可以祭愛新覺羅的祖先陵墓。他說那可以派個愛新覺羅的其他子孫去辦。爭論結果,當然是我屈服,打消了北陵之行,然而我卻一面派人去代祭,一面關上門在家裡自己祭。現在事情竟然發展到不但祭不了祖宗,而且還要換個祖宗,我自然更加不好受了。
自從我在旅順屈服於板垣的壓力以來,儘管我每一件舉動都是對民族祖先的公開背叛,但那時我尚有自己的綱常倫理,還有一套自我寬解的哲學:我先是把自己的一切舉動看做是恢復祖業、對祖宗盡責的孝行,以後又把種種屈服舉動解釋成“屈蠖求伸之計”,相信祖宗在天之靈必能諒解,且能暗中予以保佑。可是現在,日本人逼著我拋棄祖宗,調換祖宗,這是怎麼也解釋不過去的。
然而,一種潛於靈魂深處的真正屬我所有的哲學,即以自己的利害為行為最高準則的思想提醒了我:如果想保證安全、保住性命,只得答應下來。當然,在這同時我又找到了自我寬解的辦法,即私下保留祖先靈位,一面公開承認新祖宗,一面在家裡祭祀原先的祖宗。因此,我向祖宗靈位預先告祭了一番,就動身去日本了。
這是我第二次訪問日本,時間在一九四○年五月,呆了一共只有八天。
在會見裕仁的時候,我拿出了吉岡安直給我寫好的臺詞,照著唸了一遍,大意是:為了體現“日滿一德一心、不可分割”的關係,我希望,迎接日本天照大神,到“滿洲國”奉祀。他的答詞簡單得很,只有這一句:
“既然是陛下願意如此,我只好從命!”
接著,裕仁站起來,指著桌子上的三樣東西,即一把劍、一面銅鏡和一塊勾玉,所謂代表天照大神的三件神器,向我講解了一遍。我心裡想:聽說在北京琉璃廠,這種玩藝很多,太監從紫禁城裡偷出去的零碎,哪一件也比這個值錢,這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大神嗎?這就是祖宗嗎?
在歸途的車上,我突然忍不住哭了起來。
我回到長春之後,便在“帝宮”旁修起了一所用白木頭築的“建國神廟”,專門成立了“祭祀府”,由做過日本近衛師團長、關東軍參謀長和憲兵司令官的橋本虎之助任祭祀府總裁,沈瑞麟任副總裁。從此,就按關東軍的規定,每逢初一、十五,由我帶頭,連同關東軍司令和“滿洲國”的官員們,前去祭祀一次。以後東北各地也都按照規定建起這種“神廟”,按時祭祀,並規定無論何人走過神廟,都要行九十度鞠躬禮,否則就按“不敬處罰法”加以懲治。由於人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