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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時候你跳過廣告……你就是偷了節目。”

毫不奇怪,凱爾納的說法只能被人嘲笑。除了他話中明顯的荒謬說法:甚至有人會“偷”那些商業電視的垃圾(批評者都因此而嘲笑他),這個不幸的執行長的那一套說辭顯然將他的無助和氣急敗壞暴露無遺,因為那些招人喜愛的應用程式正在掠奪他對這個龐大行業的控制。他顯然是拒絕傳統的、廣告支援的網路廣播的徹底轉變。當然,早在2002年,一名評論者指出,實際上在美國的家庭裡,戶外廁所比數字錄影機還多。但是,1999年的時候,TiVo幾乎剛剛被研發出來時,《紐約時報》曾經報道過弗雷斯特研究公司分析師的觀點:該裝置預示著“網路電視的末日即將到來”。10年後,分析師已經可以大聲地宣佈,80%的美國家庭都有一個像這樣的裝置,而“看商業廣告的人”將減半。

這些年以來,TiVo僅僅是和電視有關的一種潛在的革命性的創新,此外還有網際網路,或兼具兩者特點的:Google和YouTube、MySpace和Facebook、iPod的按需音訊和影片,還有其他裝置等。對舊媒體……如網路電視……來說,一切都是壞訊息,而對其他任何人來講,卻是好訊息。“傳統的廣播存在的最根本前提是,它能夠控制觀眾”,《連線》雜誌後來也開始參與其中,聲稱這種控制現在已經被技術的自由“完全毀滅了”。與此同時,《時代》雜誌宣佈,2006年的年度人物不是別人,正是你。(“你控制了資訊時代。歡迎來到你的世界。”)

“這種情況,”《廣告時代》的專欄作家和媒體觀察員鮑勃·加菲爾德告訴一位記者,“可能是一個*國家的媒體消費者所能想象的最美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