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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那麼,打什麼賭呢?”

“這樣,我們不是說,從這裡到埃當普有十四里路嗎?”

“不錯。”

“回來也是十四里羅?”

“不錯。”

“一共就是二十八里”。

“毫無疑問。”

“二十八里路,您至少也得給我十四個鐘頭吧?”

“這我同意。”

“找德·吉什得花一個鐘頭。”

“說下去。”

“說服他給王太弟寫封信得花一個鐘頭。”

“一點不錯。”

“總共十六個鐘頭。”

“您計算得跟柯爾培爾先生一樣精確。”

“現在是正午十二點鐘。”

“十二點半了。”

“唷!您有塊漂亮的表。”

“您想說什麼?”馬利科爾納說著把表放回腋下的表袋。

“噢!不錯,我就拿您借給我的二十個皮斯托爾來賭您二十個皮斯托爾,德·吉什伯爵的信,您可以在……”

“在多少時間內拿到?”

“八個鐘頭之內。”

“難道說您有一匹長著翅膀的馬不成?”

“那是我的事。您賭不賭?”

“您說,我會在八個鐘頭之內拿到伯爵的信?”

“是的。”

“親筆簽了字的信?”

“不錯。”

“可以到手?”

“可以到手。”

“那好吧!賭就賭,”馬利科爾納說,十分好奇地想知道這個靠變賣衣服度日子的傢伙怎樣來完成這樁事。

“這算是講妥啦?”

“講妥了。”

“把筆、紙和墨水遞給我。”

“都在這兒了。”

“噢!謝謝。”馬尼康嘆了口氣,從床上爬起來,支著右臂,以最漂亮的筆法寫了下面兩行字:

“請德·吉什伯爵先生見條費神代謀王太弟侍從女伴一職為盼。

德·馬尼康”

完成了這件艱鉅的工作後,馬尼康又伸了個舒舒服服的長懶腰。

“嗯?”馬利科爾納問道,“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這樣您能很快就拿到德·吉什伯爵寫給王太弟的信,我也就贏了賭。”

“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看,這是很明白的事,您拿著這張紙。”

“怎麼?”

“您代我跑一趟。”

“啊!”

“您騎上馬,以最快的速度趕路。”

“行!”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