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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廣州找工(一)

《流浪南方》第三部第五章

廣州找工(一)

第316節

廣州找工(一)

今天是10月17日了,也是跟物業公司籤的“試用期合同”的到期日子。九月底,公司來通知我,如果要繼續上班的話,就要籤“轉正”合同,轉正後,是要買社保的。問了下,大概每個月要從工資里扣除五六百元。當時就跟公司提出,我不想在廣州買“社保”,能不能有別的辦法可以解決?“比如一,我寫個承諾,放棄“社保”,責任由我自己承擔。或者二,我繼續簽這種不買社保的“試用”合同,相當於我重新入職。否則,我只能離職。”然後公司人事木卯問了我為什麼不買社保的原因,我也如實告訴了他。他說他先去處理,到時候再說吧。

然後臨近合同到期,他一直沒有給我說法,我也在一直在正常上班著。

今天是最後一天了,我想必須要有個明確的說法:是繼續上班下去呢?還是按“試用期合同”規定,到此結束?

早上八點下班後,給公司人事木卯發了個資訊問他:“我的合同到什麼時候到期?接下來怎麼處理?請明確”。然後木卯跟我通了電話,說他處理不好不買社保這個事,我的工作到今晚結束,讓我去公司行政飛飛那裡去辦離職手續。我說:好的。

上午,去行政飛飛那裡簽了一系列的離職表格。其中有一張是“離職申請書”,其實我想讓我籤“離職申請”是不嚴謹的:不是我申請,而是按“試用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不續簽,自動結束合同。但我沒說出來,我想反正結果是一個樣的:都是離職。

我對飛飛說:能不能給我出個“離職證明”?她答:就這張“離職申請書”就可以了。我又說:我上班到明天早上結束,需要換洗工作服,等晾曬乾,還需要一二天時間,可能要繼續在宿舍多住幾天。她答:在宿舍再住幾天,沒事的。

辦完離職手續出來,給女兒發了資訊,告訴她:“我今天上最後一天班”。女兒問:“那你之後去哪?”我說“再說”。女兒說,她胸痛,現正在醫院看病。我又說:“這裡上班,時不時有第三方檢查,所謂“飛檢”,壓力也大”,“就是第三方檢查人員充當業主混進來。只能碰運氣了,開放的大門,根本不可能會被攔住”,又說:“沒有人文,太噁心”。女兒回道:“現在哪有什麼有人文關懷的公司”。

我讓女兒打了一百塊錢給我,去小區邊上的理髮店理了發,花了六十塊錢。理染,六十元,在這裡已經是最便宜的了。我知道,接下來,我的飄泊生活又要開始了。

我在這個物業公司的職位是“物管員”。當時應聘時,我還不瞭解“物管員”這個名字的崗位是幹什麼的?我說我們老家那邊的小區的“物業管理”員,是聯絡、解決業主需求的。人事木卯說,“物管員”這個崗位就是物業保安。

入職後,我一直被安排在“東門大堂”,相當於是小區的“大堂保安”。平時,是可以坐在桌後的。這裡有兩個座位,一個是門口的一張辦公桌,另一個是靠裡邊的一個櫃檯。都可以坐。但公司規定在業主上下班的時段是要到門口去站著迎送業主的,而這兩個時段,一個是早上八點,另一個是下午五點。這兩個時段都是在“日班”時間,而這六個月來,我一直是在上“夜班”,也就是晚上八點到次日早上八點的十二個小時,所以我並沒有去到門口站過。

至於一直在上夜班,其實當時應聘時,人事木卯跟我說是“十二小時”制,是可以“日、夜班”領換的。但入職後第一天上的是夜班。之後管“排班”的領班俞銘問過我,問我是不是專門應聘來上“夜班”的?我答“沒有。人事說要“日夜班領換的”。然後餘銘說:“那你就先夜班上著,想換日班時,跟他說,他再安排排班”。我說:好的。

其實上“夜班”,比較空閒一點,就是難熬,要乾的事情倒是在上“日班”的要更多一點:公司有很多檢查,都在白天,還要處理公司和業主的一點瑣事。真讓我去上日班,估計自己也應付不下來。

小區共有3個要值守的崗位,以及一個監控室。我們保安部的,共九個人,其中3個女的以及2個在“日夜班”領換的領班。四個崗位中,領班在值守監控室,而其它的三個要值守的崗位都被安排給了那三個女的上日班,剩下的四個男的中,只能留兩個上夜班,二個去替換大家的公休天了。所以一般的話,上日班的就是三個女的加一個領班,上夜班的就是一個領班加二到三個男的。並且上夜班時,在加上領班後,以三個人上班的日子居多,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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