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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下了。

“至涵,林傑都說我可以出院了,你怎麼還不放心哪!我不管,我要出院,我要到外面放風箏!”方儀撒嬌地拉著他的手臂。

他溫柔一笑,“乖,再休息兩天。”

“兩天前你也是這麼說的。”她孩子氣地嘟嘴。

輕吻了下她的唇,袁至涵拉過她的手,“好了,別同我鬧了,我有件事想同你說。”

“其實我也有事要告訴你,看你態度不錯,你先吧!”她得意地抬高下巴。

“小鬼!……你先閉上眼睛。”

“你這種人就是這樣不乾脆,神經兮兮的。”

“閉上。”他堅持。

方儀無可奈何地閉上眼。袁至涵的頭腦構造與她根本不合拍嘛!不一會,左手無名指上冰涼的觸感令她立刻睜開了眼。

“嫁給我。”袁至涵情深款款地。

方儀先是震驚地看著他深情的眼睛,爾後注意力又被手上的戒指給吸引了去。“這是什麼?好誇張!你哪弄來的?”

血紅的瑪瑙環上嵌入一粒嬰兒指頭大小的白玉。瑪瑙的光澤已有些黯淡,上面似乎雕了些細緻的圖案,那粒白玉卻異常的晶瑩剔透。

“唐代的‘龍紋戒’,是新嫁娘戴的。”

“是嗎?你怎麼有?”

“這是我家祖傳的,每代都傳長媳。聽爸爸說,好像是我們家上幾代祖先盜墓得的。”他有些失笑,“好啦!你還沒答應呢!”

“嗯……至涵,我有些話想對你說。這個——我不能收。”她想拔下,卻發現那戒指似乎緊了些,怎麼也取不下了。

“為什麼?”他臉色猛地一沉。

“我決定離開。”

“離開?去哪兒?”

“不知道,但我必須離開這裡,這兒已經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什麼叫‘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這算什麼?我又算什麼?為什麼要走?你一個女孩子能去哪裡?方儀,告訴我,是不是因為手?我不在乎,沒有人在乎!如果你想散心,無論哪裡,我陪你去!只求你不要這麼輕易就說離開。這對我們結婚是不會有影響的,是不是?”他有些慌亂地握住她的肩。

“手傷是一部分原因,但主要是我自己的厭倦。一無所有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個人活著卻沒有夢想與追求。是的,我可以留在你身邊,我知道你會成功的,我也相信你會待我很好。但是,這樣的我,和一個布娃娃有什麼分別?我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我必須離開。這裡已經沒有任何的人、任何的事物能夠點燃我的激情,我必須要到一個地方,要找到一個能讓我狂熱、追求,併為之不顧一切的東西。

“二十一年來,我的心從未真正燃燒過,如果我的手沒有受傷,我或許還會讓自己的心沉寂下去。但是,現在,我連惟一的寄託——鋼琴也失去了,我無法再保持沉默。我要走,非走不可。你明白嗎?”方儀冷靜而沉緩地說出自己的心底話。她不是個事事猶豫的人,一旦決定,斷然沒有回頭的道理。她不會去在乎自己的言談會傷了誰的心,她只要達到目的。

方儀淺笑著看這個不瞭解她的男人,平靜地等待著她必須承受的狂風巨浪。

袁至涵靜靜地凝望著眼前的女孩,突然覺得自己從未真正認識過她。

一星期後,方儀將自己的私房錢存了定期在銀行,攜帶著僅剩的現金和一隻皮箱,沒有告知任何人,孑然一身地離開了生長了二十一年的“家”。

也許,她還是習慣孤單。一個人的天,一個人的地,一個人的路。她帶著滿身的不在乎,想在這世上尋找她在乎的東西。

七月中旬的烈日,瘋狂地炙烤著人煙罕跡的山間公路。路面泛著白光,偶爾一輛車飛速而下,掀起乾燥的熱風。

方儀提著沉重的皮箱,頭昏腦脹地延著公路緩緩前行。鼻間吸人的是熱氣,撥出的也是熱氣,喉嚨乾乾的,咽一口氣就黏在了一起。身上的汗,出了又幹,全身都黏乎乎的。面板被曬得發痛,雙腿已經很累了,喉嚨又渴,但她卻不願停下來。明知道自己可以隨時攔下一輛呼嘯而過的車子,塞給司機一些錢,就可以到達最近的賓館,但她不要。

她好難受。這種自腳底蔓延而上的虛脫感覺令她窒息!自由是一瞬,自由的別名是孤獨!她只想這麼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忘記所有……

路的盡頭,像微微晃動的水面,被高溫烤得軟軟的。一個恍惚,她撞上了路邊的鐵欄杆,人便像失了神似的繼續走,走了很久,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