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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一聲暴喝:“金城閻行,今日與你分個高下!”

第五十九章 三年之約

閻行,在歷史上曾險些殺死馬超。

而如今,少年時期的閻行正想著如何殺死馬超的小叔。

馬越也明白,對於閻行來說這是一次讓他闖蕩出大好聲望的機會,而他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因此他雙腿夾馬,一手握著韁繩一手抽出長刀便迎了上去。

當長矛與長刀撞擊在一起的時候,馬越的嘴角翹了起來。

閻行的力量不小,通體精鐵的長矛甩出大概有二三百斤的力量,在這個年紀便有如此力量可謂人中翹楚。

可這還不夠,或許閻行如今雙臂能使出四五百斤巨力,可他的武器限制了他,且不說用矛發揮不出力量的優勢,他的力氣大,馬越的力氣更大。

論氣力,同齡中還沒人能在學會兩式刀法之後的馬越身上佔得了一點便宜。

如今通用武器大多為矛戈刀劍四類,而涼州武人多用長矛,對於他來說,像李傕、成宜那般以技巧使矛的人才是難纏的角色,郭汜、閻行這般以巨力御使長矛的人統統不必放在眼裡。

畢竟馬越本身對於長矛這種兵器的理解就超越常人,沒有高超的技巧只是班門弄斧罷了。

閻行生性驕傲,從小便勤習武藝,更兼天生力大,不過十幾歲的年紀便打遍金城無敵手,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太過倚重力量,便少了技巧。

馬越長刀出鞘便與閻行斗的旗鼓相當,閻行走的也是大開大合的剛猛路子,馬越便與他對攻。

閻行一矛掃來,馬越便以同樣的招數斬回去。

閻行變招刺擊,馬越照樣長刀斬回去。

無論閻行怎樣出擊,馬越都是以同樣的角度,更大的力量,將他長矛砸回去。

他不是馬越對手,這樣的傢伙在亂軍之中可當一名衝陣勇將,與馬越單挑就不是對手了,閻行的路數都已經在馬越意料之中,討不得好。

馬越看準了時機,雙手握住刀柄一旋一帶,便將閻行長矛掃飛出去。

長刀停在閻行臉前兩寸。

閻行呆了一呆,從馬上跳下撿回長矛,虎著小臉兒對馬越說道:“勝負已分某願賭服輸,給某等著,三年後某再挑戰你,無論勝敗某都在你門下為犬馬。”

說罷這屁孩兒上馬揚長而去,留下馬越在馬上發愣。

比起自家侄兒,這閻行要強上太多了啊。

不行,馬越打定主意回去之後要好好教授馬超武藝,不然三年後閻行打上門小侄子那就不好玩了。

不過留給他目瞪口呆的時間並不長,馬越連敗兩人,第一個上場的古塔兒拍馬而出迎戰馬越。

與古塔兒對陣提不起馬越多大興趣,第三招就從馬上將古塔兒摜在地上,除了對陣成宜一戰讓他膽戰心驚回味悠長之外,後面的兩場戰鬥根本就是摧枯拉朽,強橫的力量無論是閻行還是古塔兒都難以阻擋。

百無聊賴的馬越正要拍馬回去,卻見那古塔兒跳下馬來倒頭便拜。

“俺技不如,今後便為您牽馬墜鐙。”

這古塔兒倒是實在人,遠非閻行那廝可比,二人回到營地,馬越也沒有去見董卓,鬥陣三場他也算完成了董卓交付的任務,剩下的演武就是李傕等**展身手的機會了,他不打算再湊什麼熱鬧。

馬越進了帳篷解下扎甲回頭卻不見了古塔兒,出帳篷就見這八尺莽漢正牽著馬越的黑馬喂著馬草,一看馬越就笑了,這傢伙還真當自己是僕人了?

“古塔兒,別忙活了,那傢伙會自己吃東西,你且進來。”

古塔兒應了一聲,抹抹手便跑近帳篷,見馬越坐著便行禮道:“主人。”

馬越一聽這稱為就頭大如鬥,連忙道:“你一身好武藝做一僕人太可惜,不如做某家將親隨,喚某主公,與某說說你從前吧。”

“某父為參狼羌小部羌帥,到某時部落衰敗便遊獵四方淪為匪盜,後被文候酋帥招為百將,就輸給了主公。”

古塔兒只說了隻言片語,不過馬越也瞭解個大概,便道:“你若願隨某便安心在某身旁做一護衛,若不願可自去某不勉強。”

古塔兒二話沒說,當下便應諾垂手腰板兒挺得直直的站在馬越門外。

還別說,這傢伙黑臉身長,那麼大一塊頭杵著一柄長斧站在門口倒還真有猛士的模樣。

馬越躺著休息了一會,便聽古塔兒進門道:“主公,那成宜來了。”

一聽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