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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部分

大權獨攬。

當然,他還是太重虛名。唯恐魚朝恩犯案事發,他這個皇帝還是難逃天下人的懷疑——很多人都會想,魚朝恩真的不是皇帝指使所為嗎?魚朝恩一個太監頭子真的有這麼大的膽子?

孔晟心中暗恨。魚朝恩如此罪孽深重,正是剷除他的良機,卻被皇帝生生阻攔。如果因為皇帝的私心,更加養虎為患,將來一旦不可收拾,魚朝恩對於李唐天下的戕害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李亨這是在拿祖輩開創的基業開玩笑。

“陛下苦衷,臣深以為然。只是此獠罪孽深重,若是留在宮中,必將養虎為患。臣擔心他會得寸進尺,倚仗陛下隆恩,禍國殃民惑亂天下,一發不可收拾。”儘管孔晟知道皇帝決心已定,很難接受別人的建議,但還是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孔晟,給朕一年的時間。朕自會處置此獠。這是朕之密旨,你且拿去,若是日後此獠仍然不加悔改、變本加厲,你可持朕密旨將其誅殺。”李亨說著遞過一道事先準備好的聖旨來。

孔晟暗暗冷笑,卻還是默默接過來躬身拜別皇帝而退。

既然皇帝要保魚朝恩,至少在當前,他無法對魚朝恩下手了。但有皇帝保他又能如何,魚朝恩已經列入了孔晟的必殺名單,豈能任由其逃脫法網制裁。只要一有機會,他必將魚朝恩就地誅殺。

孔晟還未出宮,皇帝的詔書就下達了。

皇帝竟然將一應責任都推給了死去的李輔國和嶽鵬,宣稱李輔國與內常侍嶽鵬勾結,調動神龍衛,假傳聖旨衝撞興慶宮,犯下重罪擄掠財物,因為畏罪而自殺。皇帝在詔書中命有司將李輔國嶽鵬等人鞭刑杖責暴屍荒野,不得收斂屍骨,以證其罪。而犯案的38名神龍衛家屬流放三千里,貶為罪民,永世不得錄用。

可憐李輔國頂了這麼大的一個黑鍋,雖然死了還要暴屍荒野。至於嶽鵬,皇帝連提都未提,屍身與李輔國等人同等處置。

訊息傳開,滿朝文武反應不一。有人信,有人不信。有人懷疑,也有人洞若觀火猜出了幾分。但無論如何,皇帝一道詔命,就強行終結了這個驚天大案,使之不了了之。

至於安國寺那點利益上的事兒,孔晟也就懶得再提了。反正一個寺廟的貪腐,無關大局,不過是內侍省的太監跟安國寺的和尚串通一氣,撈點外快,皇帝肯定不會太放在心上。所謂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對於宮裡這群太監,皇帝在很多時候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程元振急匆匆奔進東宮,向皇太子李豫密報。

李豫得到這一訊息,先是驚訝旋即臉色陰沉下來。李豫不是一般人,他心機深沉,稍加思量,就舉一反三,想出了其中的關鍵所在。

對於魚朝恩,李豫的殺機其實不比孔晟低多少。只是李豫的身份不同,他不能輕易向皇帝身邊的太監總管動手——因為這會直接引起皇帝的反彈和猜忌。

“這逆賊竟然如此喪心病狂,卻僥倖脫罪,真是氣煞本宮了!也罷,既然父皇如此壓住此事,本宮也不能妄自多言,但是……”李豫眼眸中掠過濃烈的殺機,一字一頓道:“程元振,你且安心回宮,只要一有機會,本宮就會剷除此賊,舉薦你出任內侍省監。”

程元振喜出望外,拜伏在地:“奴婢多謝殿下厚愛,奴婢一定為殿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李豫嘴角一挑,淡淡道:“本宮也不需要你赴湯蹈火,你只要在宮裡老老實實做事,安安心心替本宮通傳訊息,將來本宮就不會虧待了你——來人,賞程公公錢十貫,絹十匹!”

程元振再次拜謝而去。

望著程元振離去的背影,李適輕輕道:“父王,這程元振可信嗎?此人貪婪狡詐比魚朝恩有過之而不及,恐怕……”

李適欲言又止。

李豫笑了:“適兒,這宮裡太監林林總總數以千計,但真正能為本宮所用的卻並不多。程元振心性如何,本宮心知肚明,只要他能為本宮所用,本宮才不管他品性如何,權當是圈養一條犬,會看家護院和咬人護主就行了。至於將來……呵呵!”

李豫沒有往下說。

他現在只是利用程元振,將來當了皇帝之後,用不用程元振那是很久之後的事情了。此刻,他不會想那麼多,想多了也沒用。(未完待續。)

第四百一十四章 和親之爭(1)

第四百一十四章和親之爭(1)

翌日早朝。

沒有朝臣再提及此案,這些生活在天子腳下的長安權貴們擁有著超乎常人的政治敏感性,既然有皇帝強力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