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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媽,如果沒事你就回臺南吧。最近兩家的交情有點尷尬,我想你還是別太常走動的好。”

“也是。都是你這個死丫頭,連個男人都綁不住,虧我把你生得花容月貌——”

“噗!”我口中的酸梅湯當場噴出來!老天爺,阿孃說出口的鬼話莫非總是針對謀殺我而來?

“菲凡,你還好吧!”鍾昂連忙拍撫我的背,並且抓來一盒面紙讓我拭臉。

“菲凡,你要死了?噴了我一身,這是香奈兒的春裝耶!十五萬買的耶!”阿孃跳了起來,再度尖嘯。

反正也快夏天了,不是嗎?換季吧。

也好笑得很,千言萬語送不走這尊老佛爺,卻只消我口水狂噴,她立即換了衣服想到乾洗店搶救那套十五萬元的衣服。

待我完全順過氣,也換好衣服出來,鍾昂已清理好被我弄髒的地板。我道謝:“辛苦了,不好意思。”

“離婚手續辦妥了嗎?”他深深望著我。

我遲疑了半晌才道:“應該吧。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了朱棣亞手中持有我寄去的協議書,那就代表他已著手在辦理。”

“那,你算是自由身了。可以考慮我嗎?”他直接的問著,沒給我打哈哈混過的機會。

“你知道,我並不想再結婚,不想再把戶口遷入某一個姓氏之中。”

“我的意思不在於非結婚不可,而是——接納我,讓我在你心中佔一席之地。”

“然後呢?你會開始想著成家,想要有小孩,想要更多更多。情侶身分已不再能滿足你,你會氣我總是亂跑,不能陪你,而我會因為有‘愛'束縛而坐立不安。為什麼要愛我?不要愛我,只當一輩子的朋友不好嗎?”

他走過來抓住我雙手,誠摯道:“我不知道未來會變得如何,但我知道現在我要什麼。我喜歡與你相處,很純粹的與你相處,而不曾想過因兩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組美滿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們就這樣相處好嗎?我知道你漸漸有點喜歡我,這樣就夠了。”

我看著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潔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雙美麗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點喜歡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撥動。但那還不是愛,不是那種我不曾期待過的情感。但他有無盡的溫柔讓人眷戀。

“法律上,離婚的婦女必須等六個月才能再婚。”我的話一定讓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著問。

“我們用這六個月來試試看吧,看看我們是否合適。但你必須承諾,永遠不許提結婚。”雖不曾好奇,但不代表不能試試不是嗎?

他怔了好久,才咀嚼完我話中的含意,然後,溫柔的笑了,將我的手握得更牢更緊:“好。除非你提出來,否則我們一輩子不提婚姻。”

一輩子?

好遙遠的時間單位。我們會用那麼久的時間來實踐這個承諾嗎?他的耐心有那麼久嗎?

我的耐心有那麼久嗎?

未定數啊!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這麼心滿意足,並且以吻示情?

其實,不管有沒有愛情,我與他也可以相處得很好不是嗎?為什麼非要以愛情來定位這一切呢?

有機會我一定得問問他——

第八章

我喜歡在溫暖的胸膛中甦醒——

鈴——鈐——鈴——

如果電話聲音不是這麼尖銳要人命的話就更好了。我將臉埋得更深,索性當成蚊子叫,不想去理它,它總會停的。

果真不叫了。

“喂,找哪位?”我的抱枕在震動,頭頂上方傳來鍾昂慵懶的聲音。

對喔,他昨晚在這邊過夜。本來有替他準備客房的,但因為看完“鬼話連篇”之後,我死抓著他聊天,不讓他走開;最後在精神不支的情況下,我先行入睡,八爪章魚似的纏住他,他也就在我身邊睡下了,可憐兮兮的當我的抱枕兼暖爐。四、五月天,白天熱,入夜可是會感到涼哩。

“菲凡,你的電話,朱先生打來的。”他撥開覆住我面孔的發,將電話筒放在我耳邊。

我樂得不必睜開眼,懶懶地回道:“棣亞呀?有事嗎?我在睡覺呢,你就不能晚上再打電話來嗎?”

“菲凡,你身邊有人?”向來冷靜的聲音掩不住震驚的語氣。

我低沉的笑出了聲:“嗯,一個大抱枕,很舒服,還可以幫我接聽電話,很好用喔。”

“是那位住在花蓮的鐘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