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在農村種田。在農村種田還有農忙和農閒之分,但是在店裡賣東西,根本就斷不了人。媽媽還要煮飯洗衣服,從早上六點起床去菜市場買好一天的菜,到晚上關門回家洗一家人的衣服,幾乎連喘氣的時間都沒有。幸好爸爸會幫忙,由於一早跟食品廠議好,所以每天一大早他會去食品廠買冰棒,食品廠冷庫那裡會有人等著他。他們家沒有專門的冰櫃,只能用傳統的那種隔溫裝置,所以冰棒儲存時間有限,一次性不能進太多貨。好在爸爸上班的地方要經過食品廠,他早上從食品廠提了冰棒送到店裡後才去上班,中午下班的時候又從食品廠再進一批冰棒,基本是當天進的貨當天銷完。媽媽則一整天都守在店裡,由於門店原本的門是對著宿舍大院的,現在打通了對街那面後,就變成了兩頭都開門。媽媽就將對宿舍大院那邊挨門的地方空了一小塊地方出來,放了一個煤爐。早上買完菜回來,媽媽會將菜洗剝好,帶到樓下,開啟店門。沒人的時候,就開始煮中午的飯。甚至連上廁所都要算好時間,讓樓下食品廠看守倉庫的保管員幫忙看一下,匆匆忙忙的。不過儘管如此,方燕仍然看得出媽媽很開心,畢竟以前在農村,爸爸一個星期才回一次家,後來又將弟弟接到城裡念中學,媽媽更是孤單。所以方燕沒有說什麼,在這一個星期,她只能儘量幫幫媽媽。不過方燕的媽媽並不要她幫忙,女兒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她只叫兒子帶女兒到處去玩玩,在她的心目中,方燕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平時偶爾來一趟城裡,也是陪著父母在職工宿舍附近走走。現在兒子在城裡讀書,已經很熟悉這個城市了,而女兒雖然在更大的城市裡上學,以她的性格,恐怕玩的機會還是少。方燕拗不過媽媽,便總是以學習為由,出去一下子就馬上回來,然後拿著書本作業到店裡幫忙。
回學校之前,當爸爸將100元錢塞進方燕手裡的時候,方燕推拒了一下。她帶回來的150元,花了40元給弟弟買了套運動服,又花了20元給媽媽買了件衣服,還剩下90元。按方燕的預算,過完這補課的一個月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方燕父親堅持要女兒將錢收下,方燕無法,想了想便接下了。在高一的時候,學校裡幫學生們辦了身份證,當時方燕還不知道身份證是作什麼用的,這次回來就拿著身份證問了爸爸。拿到爸爸給的100元錢後,方燕便去了附近的一家銀行,在銀行職員的指點下,拿身份證開了一個戶,將這100元錢存了進去。
在回家之前,方燕跟張偉約好了回校的時間,張偉還說到時帶著錢當和樂姚去接她。所以方燕下車之後,沒有看到張偉他們,心裡有些微微吃驚。相處這一學期,她當然知道張偉是一個很守承諾的人,見他沒有來,她首先想到的不是張偉失約,而是擔心張偉發生了什麼事。可是無論張偉發生了什麼事,方燕都無法知道,所以她只能先回學校。
因為怕張偉是有什麼事耽擱了時間,方燕在汽車站等了大約十五分鐘的樣子才離開。她揹著自己的書包,手裡提著行李向公交站走。又在公交站等了約五分鐘,看到經過學校的公汽開過來,才慢騰騰的向車上走去。
上了汽車,車上人比較多,因為明天是補課的第一天,所以今天很多外地的學生返校。方燕提著行李走到下車門位置站住,心裡一直想著不知道張偉是什麼事。期間她感覺似乎有什麼人在看著自己,於是下意識的抬起頭去看。由於她個子不高,周圍的人擋住了視線,所以她並沒有看到有什麼人在注意自己,便不以為異,繼續低下頭思索起來。
方燕不知道,從她下車開始,就有人跟著她了。
陶濤從知道張偉和方燕早戀之後,這一整個星期,他都沉浸在無邊的喜悅當中,彷彿看到事情揭穿後張偉灰敗的臉孔。但是他並沒有一味的幻想和喜悅,自從上次舉報失敗後,陶濤就開始分析失敗的原因,在他認為,張偉父親官職和勢力龐大,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學校是無論如何都不敢對他怎樣的。所以要扳倒張偉,讓自己再次成為學校的領頭人物,唯一的方法是抓到他和方燕早戀的真憑實據。可是根據自己前段時間的跟蹤調查,張偉將方燕保護的很好,每次他們約會,都會帶上錢當和樂姚,在這種情況下,自己是無法拿到證據的。所以自己一定要沉得住氣,他們既然早戀,便必然會露出一些破綻來,自己只要及時抓住就行了。可是如何及時抓住這些破綻?又如何讓這些破綻曝光?再如何讓他們辯無可辯?唯一的辦法就是記錄。
陶濤的父母雖然官職不高,但勝在有一定的權利。他的運氣很好,放假的時候,剛好有人給他父母送來了一臺相機。陶濤看了不禁大喜過望,要父親將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