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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婚禮大肆斂財”之類標題的新聞,就夠他喝好幾壺的了。

劉女士是民主人士,家裡三票透過兩票了,她也就只有少數服從多數。只有小姨意見很多,這裡挑那裡撿的,夏家父母送來十萬塊錢的彩禮她嫌少了:“她們也真是好意思,城裡的房子是夏商周自己買的,家裡的房子也差不多全是他一個人搞定。現在好了,他一結婚就要分家,家裡的房子平白就全給了他弟弟,折出來的錢還不夠修那房子的一個零頭,連新房裝修費的一半也沒出上呢,更不要說酒席錢還得你們倒貼,我們說婚禮從簡就真的從簡啊?也真不講客氣的了!而且這年頭還有哪個結婚是放在家裡擺酒的?誰不體體面面地尋個好酒店熱熱鬧鬧地辦一場?要省錢也不是這個省法吧。”說著說著還越來越生氣了,和宋家老兩口說,“這個錢我們就來貼,誰去他老家吃那個酒,真是閒得沒事幹了,要在老家長臉也不是這個長臉法,真是又土又村小家子氣!”

宋念慈真是看不得她小姨那勢利刻薄樣,明明她心地就不壞,偏偏這輩子就盡壞在她那張嘴上了,給人一種又尖又滑又熱利的市井印象。儘管她是在為自己真心謀劃打算,她還是看不慣。夏商周其實明白跟她說過,他們結婚以後就住在城裡,家裡的房子可以給他弟弟將來做婚房用,但並沒明講產權就全歸他弟弟一個人了的。而且他就兩兄弟,他又比他弟弟混得好一些,他不照顧他一點,也實在是說不過去。要是小姨知道,那彩禮錢實際還是從夏商周自己腰包裡掏出來的,所以她才不拘多少那她是不是更加要抓狂?

至於說是在夏商周的老家擺酒,宋念慈也是不太樂意的,可最後還是妥協了。為什麼?因為她嫌煩,她不耐煩去跟夏家父母一遍一遍地解釋勸說,然後再同夏商周起什麼衝突。橫豎就是個要忍受的形式,連愚人節她都接受了,還在乎地點幹什麼?再說夏父夏母說得也有道理,她是長子長媳嘛,老家雖是鄉下又不是離城特別遠,家裡房子也寬闊,回去擺擺酒也沒什麼。

她也沒想到宋家小姨聽到後會這般暴跳如雷,宋家三口安撫了半日她還糾著不放,沒辦法,宋念慈只好忍著胃裡的不舒服裝小妹子懶在她小姨懷裡撒了會嬌,笑著說:“其實簡單有簡單的好,結婚搞那麼多花樣幹什麼?最後還不是自己關起門來過自己的日子,平淡一點開頭指不定還能有個好結尾,要是前頭搞得轟轟烈烈恨不能舉世皆知,結果沒幾年就鬧得家裡雞飛狗跳人事不寧,最後還以離婚慘淡的話,那豈不要給人笑話死?”

“呸呸呸呸!”她小姨一連串地呸她,“有你這樣的嗎?這還沒結呢,就咒自己離婚,真不曉得你腦袋瓜子是怎麼想的。”

就連劉女士也不滿了看了她一眼。

宋念慈對此不以為然,離婚率年年都在往上攀升,像她們這個年齡段上下五歲的夫妻們,她見到的,十對裡有兩對是離了婚的,有兩對是正在鬧離婚的路上,餘下六對沒有離的,起碼有四對以上是有人對婚姻沒什麼忠誠度,只不過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不得不勉強湊在一起。餘下兩對,要是感情還好,能小打小鬧地處到老,那就算是意外之喜了——當然,總得給人一點希望不是,也要給所謂的愛情一點完美的想象,否則誰還結那門子婚折騰那玩意啊。

陸敏聽她這樣說完,在她腦袋上一拍,苦笑著說:“你怎麼比我還偏激呢?好歹你和夏商周還是有感情的吧?”

宋念慈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婚戀觀真的蠻慘淡的,不是說她不愛夏商周那個男人,只不過是潛意識裡,她會自覺不自覺地把他們最後的結局做最壞的打算。

這種認識幾乎是自覺不自覺地影響著她,哪她怕並不真認為自己會跟夏商周離,可就是忍不住冒出這樣的念頭。像那天晚上,宋念慈回到夏商周老家,奉他父母之命回去再商量婚禮細節,明明只是在跟他討論孩子的姓名問題,說著說著,她就講:“要是懷的是雙胞胎就好了,這樣以後就算我們要離婚,一人一個,乾乾脆脆也不會有爭奪撫養權的問題。”

夏商周聞言還挺一本正經地配合她,摸著她的肚子不無抱憾地嘆氣:“是啊,可惜檢查了不是。”

“所以以後我們要是過不下去了,孩子你就不要跟我搶了吧。”

“放心吧。”夏商周拍了拍她的頭,很是大方地說:“放心好了,孩子和錢,你要什麼我都不會跟你去搶。”說完他還挺得意,瞟了她一眼,“難道跟了你他就不叫我爸爸了麼?血緣關係不管他隨了哪一個都是沒法改變的。”

夏家的父母當時正好在一邊剝結婚要用的花生一邊聽他們說話——老人家嫌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