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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你沒有理由沮喪,為了你是秋日,彷惶。你也沒有理由驕矜,為了你是春天,把頭仰。秋色不如春光美,春光也不比秋色強。”

任我遊躺在病床上,慢慢吟誦著。這是上中學時他最喜歡的一首小詩。

想想當年吟誦這首小詩時,任我遊是多麼的意氣風發、揮斥方遒。可是現在呢?他卻是典型的廢人一個。

高位截癱——這個詞在以前任我遊的腦海中是那麼的陌生。而現在,當他真真切切地體會到這一切的時候,卻什麼都晚了。

環頸椎全脫位壓迫神經,除了腦袋和五官還是自己的外,脖子以下的軀體和四肢不但無法動彈,還完全沒了知覺。吃喝拉撒睡全要靠別人的伺候,就連自殺都成了夢想。

任我遊甚至覺得自己還不如一個植物人。最起碼,那些植物人沒有意識,不需要去面對親人眼角的淚痕。而自己呢?除了接受身體病痛的折磨外,還有承受來自內心的煎熬。

以前任我遊總是信誓旦旦說,人活著就要活得轟轟烈烈,活得有滋有味。可是現在的自己呢?一切豪言壯語、一切美好回憶都成了過眼雲煙。

中學以前,任我遊一直都是一個品學皆優的好學生。他痴迷,尤其喜歡詩歌,總是夢想長大後能成為一個聞名全國的詩人。

上了中學後,由於理科太差,任我遊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連讀書的興趣也徹底消失了。由於種種不如意的事情,任我遊高中還沒畢業的就輟學回家。年少輕狂的他不顧家人的反對,成為了一個混跡街頭的混混。

在當混混的日子裡,任我遊也曾一度順風順水。在自己市裡那片天地裡,也算是一個有頭有臉的小角色。他也有著自己另類的人生追求和夢想——要麼當一個稱霸一方、呼風喚雨的霸主,好麼當一個富甲一方、一擲千金的土豪。

可是,後來因為一個叫王小琴的女人,改變了任我遊的一生。

對於自認為一表人才、風流倜儻的任我游來說,從上初中開始,身邊的女孩就不少。混跡街頭後,更是閱女無數。可是就是這個有著一張妖豔到極致的臉蛋和魔鬼般誘人身材的王小琴,讓任曉禹完全痴迷其中不能自拔

三年前,就是因為這個王小琴,任我遊和四個鐵桿兄弟與另外一個幫會的十三個混混發生械鬥。最終對方狠狠砸出的一塊板磚,讓任我遊落得個全身癱瘓的可悲下場。

“男人都犯賤。”這是當初任我遊向王小琴真情表白後,王小琴隨口說出的一句名言。

後來任我遊在閻王殿外周遊了一圈、僥倖撿得半條殘命後才發現,這個賤女人說的還真有道理,至少他覺得自己挺賤的。要不是自己犯賤,怎麼會傻到為了一個水性楊花、把自己當棋子用的女人去冒險鬥毆,甚至遺憾終生呢?

王小琴是任我遊所認識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個,卻不是對他最好的。這個女人讓男人犯賤的方式就是花言巧語!

曾經,任我遊傻到相信王小琴會愛他一輩子,傻到喜歡聽那些比泡沫劇裡還噁心的山盟海誓的臺詞,甚至傻到原諒了這女人腳踩幾隻船。

也就是因為任我遊太傻,當王小琴向他哭訴自己遭人欺負的時候,任我遊毫不猶豫拎著酒瓶子就衝了上去。

結果呢?犯傻犯賤的任我遊殘了,王小琴這個賤女人卻和別的男人跑了。

任我遊更忘不了自己受傷後第一次甦醒過來那恐怖的一幕。

周圍一片黑暗,任我遊什麼也看不見。準確地說,他根本睜不開眼睛,甚至根本感覺不到自己的眼睛在哪裡。

當時任我遊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難道我沒有眼睛?難道我變成瞎子?天啊!他馬上伸手去摸,然而更讓他沮喪的是,他很快發現自己竟然也沒有手。或者說,他感覺不到自己的手在哪裡。

接下來,任我遊就是一陣眩暈……

當任我遊再次清醒過來時,他感覺好點。至少他可以試著去探查一下自己到底是怎麼了。慢慢地,任我遊發現,他根本感覺不到自己有四肢,也感覺不到直接有軀體。沒有面板,沒有肌肉,也沒有骨骼,什麼都沒有,自己到底是怎麼了?

難道,自己死了?很可能,自己確實死了。當對方混混那一塊板磚狠狠敲擊在任我遊腦門上的時候,他自己就的確死了。

難道死了的感覺就是這樣嗎?沒有聲音,沒有亮光,沒有人或者什麼其他的東西?那麼自己在哪兒?天堂?地獄?或者是在閻羅殿?好像都不是!這裡超越了任我遊的認知,這裡除了黑暗什麼也沒有。

那自己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