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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美鈴書房,1978年版,第17~18頁。' 接著,日本援軍源源不斷地開赴華北。

三、中國方面對事變的態度

日軍挑起盧溝橋事變後,在全國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事變的第二天,中國共產黨就發表了號召人民奮起抗戰的宣言。宣言指出:“日本帝國主義武力侵佔平津與華北的危險,已經放在每一箇中國人的面前”,“只有全民族實行抗戰,才是我們的出路!我們要求立刻給進攻的日軍以堅決的反攻,並立刻準備應付新的大事變。全國上下應該立刻放棄任何與日寇和平苟安的希望與估計。”'中央檔案館:《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1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頁。'

同一天,紅軍將領致電蔣介石,表示“紅軍將士,鹹願在委員長領導之下,為國效命,與敵周旋,以達保土衛國之目的。”'《中央中央檔案選集》第11冊,第278頁。'

當日,紅軍將領還致電宋哲元等,支援第29軍抗戰,“願為後盾”。'《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11冊,第279頁。'

7月9日,中國共產黨代表周恩來等前往廬山會見蔣介石,共商抗日救國大計。7月13日,毛澤東在延安召開的共產黨員和工作人員會議上,勉勵大家“完成一切必要的準備,隨時出動,到抗日前線。”'《解放週刊》,第1卷第1期。'

在中國共產黨的號召、組織和影響下,全國各族、各界、各階層人民積極行動起來,抗日御侮,支援前線,鼓舞了第29軍廣大官兵守土抗戰,奮勇殺敵的信心。7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目前形勢的指示》。指出:“事變的發展有兩種可能的前途,或者是事變發展為積極的抗戰,以至發展到全國性的抗戰,……或者是由於冀察當局的讓步,由於南京對於發動全國性抗戰的遲疑及英法的態度而暫時求得妥協。”

指示提出:“我們的總任務,是在爭取第一個前途的實現,反對一切喪失任何中國領土主權的妥協。”'《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11冊,第295頁。'

23日,中共中央又發表了《為日本帝國主義進攻華北第二次宣言》,指出:“平津冀察的存亡,千鈞一髮。我們應該向全世界宣言,我們對於日本帝國主義的侵掠,再不能有任何讓步與妥協了!”並號召所有中華民族的兒女們:“緊急動員起來,拼著我們民族的生命去求得我們民族的最後勝利!”'《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11冊,1991年版,第297頁。'

這個宣言再次表明了中國共產黨抵抗日本侵略的堅決態度。

盧溝橋事變發生後,蔣介石和國民政府提出了“不屈服、不擴大”和“不求戰,必抗戰”的方針。一方面,在軍事上進行部署,準備應戰。蔣介石曾多次致電宋哲元,指出:“宛平城應固守勿退,並須全體動員,以備事態擴大。”同時,密令中央軍孫連仲、龐炳勳及高桂滋等部4個師,沿平漢路北上,向石家莊、保定集中。並決定設立石家莊行營,以徐永昌為主任,督導冀察軍事行動,另一方面,蔣介石和國民政府急欲與日本政府直接交涉或“由地方當局,與日軍代表折衝,期事件之早日和平解決。”'《國民政府外交部發言人宣告》,1937年7月12日。'

同時,他還把希望寄託在列強的干涉上,認為“在華北有權利之各國,必不能坐視不理。”'《蔣介石致宋哲元的手令》,1937年7月9日。'

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謀求和平的行動,但是事與願違。國民政府曾幾次提出與日本政府直接交涉,均遭拒絕。中國政府致函“九國公約”簽字國,蔣介石親自約見駐華使節,希望居中調停。然而得到的卻是象美國通告各國的“不行使武力,不干涉內政,遵守條約”那樣的回答。在這種情況下,蔣介石被迫宣佈應戰。7月17日,蔣介石在第二次廬山談話會上發表談話,認為“盧溝橋事變已到了退讓的最後關頭”,“再沒有妥協的機會,如果放棄尺寸土地與主權,便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談話闡述了“只是應戰,而不是求戰”的抗戰方針,並且提出瞭解決盧溝橋事件的四項原則:

“(1)任何解決,不得分割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

(2)冀察行政組織,不容有任何不合法之改變;

(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

(4)第29軍現在所駐地區,不能受任何約束。”'南京《中央日報》,1937年7月20日。'

對蔣介石的上述談話,毛澤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