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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
國民黨“軍中樂園”及其他
一、胡虛一致李敖信
敖之兄:
一、第五十五冊“千秋”上文章,都拜讀了。特別是開頭三篇,讀後想起軍中往事,不勝感慨系之。弟在軍中生活時期,尚無“幸會軍中樂園”之機會,因還無此“附設單位”之創辦也。讀大文,才知“軍中樂園”,屬軍中政工業務職司之一,要與“軍中康樂”同一範疇乎?大文對於“軍中樂園”各方資料蒐集之豐富,真是內容實在之佳作。以前教書時,曾和一位新由外國留學回來執教之“青年學者”閒談美國博士學位研究題材之精細方面事,承其舉例,說美國大學讀博士學位者,有以中國《孔雀東南飛》為研究,而其重點在研究探討“孔雀為何東南飛,而不西北飛”的緣故何在?又有人則以“中國北洋軍閥”為研究者,說其博士論文,即為“北洋軍閥的姨太大有多少?”或是“北洋軍閥的軍力馬靴論”。既然如此,則兄大作《“軍中樂園”的血與淚》,附上“《小記”私窯子“》和《營妓考》,要亦具有美國”博士論文“精細之資矣。我如此說,絕非瞎恭維的。弟憶一九五一年三月到次年七月部隊將要整編時這段期間,我在駐防彰化的野戰部隊的軍司令部做侍從軍官室之首席兼衛士排排長。我那一排的衛士,都是久歷戎行的沙場老兵。他們打仗的戰技槍法,固皆第一流的,但每到一地,不久即能找到暗門子的”私娼土窯子“去尋花問柳,也有一手的。那時,沒有”軍中樂園“這玩意,我排上的老弟兄,由實際代我負責管帶他們的一位排附准尉(由老資格的衛士班長升上來的)領著去逛私娼上窯兒去尋樂子。我們駐防彰化南廓國小,就在學校附近,便有人開洗澡池(專賺阿兵哥的錢),洗澡池房有間小木屋內(也是專賺阿兵哥的錢),便有土窯姐兒玩的。洗澡(大池子)一次二毛錢,和土窯姐兒玩一次兩元。我的十七歲的傳令兵(他出來當兵只有十四歲,做長官勤務兵,部隊來臺灣才十六歲。等我調該部隊做他的長官,他才十七歲。他還沒有到。,國民”服兵役義務的年齡,便已當兵幾年,參加戰役多次了。像我傳令兵這種情形,在我服務軍中時,並不希罕的。到老兄服務軍中時,恐沒有了),頭一次跟衛士老兵去土窯子尋樂,就替我惹來麻煩。茲把此事說給老兄聽,既湊一趣,也為兄的“軍中樂園”外加一點小“資料”吧!
我統領的“衛士排”的弟兄,都是大陸人,各省籍都有,年歲較大,獨擔任我傳令兵的那位,只十六歲年紀,還像個小孩,但長得身體高而結實,所以他們一起去逛洗澡池附近的私娼,有位姿容較好姐兒獨中意於他。而他尚是首次嫖妓,毫無經驗。因為其同事告他玩一次是價錢二元。他那時每月的收入是上等兵薪水不到十元,我每月津貼他十元,共二十元而已。他初次與妓女性交,以為人一下便算一次,事完之後,他很老實,自己以每一下二元計算,付了妓女快一個月的薪水了。春風得意之後,再去洗澡,同去玩的弟兄和他在澡池內問他玩的經過,他則埋怨帶他來玩的同事騙了他,說“你們說玩一次兩元,為何我要花去十大幾塊”呢?同事瞭解狀況下,除笑他做了冤大頭,並要他去找那妓女退錢。他氣憤不已,浴罷便再去土窯子,但那妓女不在了,他便在那裡砸窯子了,於是他被彰化憲兵抓走(那時憲八團團部在彰化),查明是我的傳令兵。當時,我們部隊軍司令部是彰化市的最高單位(縣長是南投人的陳錫卿,國民黨頭兒是位江西老俵,姓張,大名記不起了),我是部隊長的侍從軍官兼衛士排長,憲兵單位買我的面子,便把人送交我處理了。我親去將傳令兵領回,責他自己沒有嫖妓玩姑娘的經驗,自己願多送錢給婊子,還鬧人家窯子做甚,自己做錯吃了虧,還砸窯子,徒落人笑。我說了就算了。他以後再去找那妓女,那妓女轉去了花壇一傢俬娼,他找去那兒也未找到。我後來知道了,便嚴詞問他,“你還找那姑娘做什麼?你還要她還錢給你嗎、我並請排附和另兩侍從軍官(兩位副軍長的個人參謀)為我好好開導他(更嚴禁他亂動我的手槍。回他常代我擦拭佩槍也),為的是怕這橫小子出事也。又我的衛士弟兄,每說起傳令兵當了婊子冤大頭事,就要笑他。惟此時,我的傳令兵也是”花街柳巷“的識途老馬了。那時我們部隊長公館住臺中市,我常派他送東西去臺中,後來他便玩上臺中市的土窯子了。……(略——編者)又那時”私娼“都在民間,和住家一般,非識途老馬,莫得其門而入也。老兄久住臺中,特寫來博兄一粲。未知可做老兄”軍中樂園“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