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山路。
但如果能在兩小時內追上百姓,用三個小時離開大山,就不用夜裡走山路了。
思來想去,團長決定違抗師長禁止分兵的命令。
留下傷兵,自己帶領完好無損計程車兵急行軍追擊,肯定能在兩小時內追上對手。
這樣做雖然可能導致幾十個傷兵被八路軍俘虜,但團長認為值得。
追上這些老百姓,部隊得到的不僅僅是一點糧食,還有開啟渾源局面的一個機會,解決部隊困境的一把鑰匙。
從這方面來看,幾十個傷兵的代價絕對值。
說做就做,團長當即命令部隊留下所有傷員,然後帶領其他部隊輕裝前進,繼續追擊正在往深山轉移的百姓。
一個小時過去了,路上又被團長留下近三十個傷員。
雖然很心痛,但團長追上百姓的信心也變得越來越足。
百姓留在路上的腳印越來越雜亂,說明他們開始急了,只要自己保持速度繼續追下去,肯定能很快追上他們。
兩個小時過去了,山路上的腳印更亂,甚至還出現一包包衣服和被子被丟在路邊。
說明他們已經被自己追得狼狽不堪,丟盔棄甲。
可就是看不到他們身影,有一種聽得到,但就是摸不著的感覺。
這時,團長計劃的兩小時追擊時間已經到了,如果繼續往前追,部隊不可避免要在林子裡走夜路。
三連長跟在團長身邊,猶豫著提醒:“團座,現在已經四點了。”
“再不停下來,七點前就出不了林子。”
“再往前追半小時!”團長也很猶豫,但路上越來越亂的腳印讓他捨不得放棄,最後咬牙命令。
“我有感覺,我們追擊的百姓就在前面,馬上就要抓住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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