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有時,周圍都很安靜的時候,我會聽到腦袋裡會嗡嗡嗡地響,“姚明,姚明姚明姚明”。我簡直要瘋了。我的第二個賽季他們還在放那首歌,但只是開頭部分了,還是把我的名字叫上三四次。我想,夠了。
我們在主場幾乎兩週,所以整首歌我聽了許多次。他們現在還在中國放,在那兒叫“跟姚明共進早餐”,我不知道為什麼。每次離開休斯頓,我高興的唯一理由就是不用聽那首歌了。賽季的第二次旅行我們先去了鳳凰城,再去洛杉磯。在鳳凰城,人們因為另一個動作知道了我,只是這一次那個動作不是我做的。
格倫·萊斯(前休斯頓火箭隊球員):姚明一定不喜歡我這樣說,但第一個賽季我最喜歡的姚明時刻,是那次在鳳凰城,賽季的第七場比賽。太陽隊的斯蒂芬·馬布裡狠狠地絆了他一下,結果他摔倒了。馬布裡徑直從他身邊過去,我想體育館的每個人都笑了。我們笑了他一個禮拜,姚明很不錯,因為他不發脾氣。如果你被絆摔跤,從容面對,球隊每個人都會對你另眼相看的。那以後他不再是中國來的傻大個,而是我們的好姚明。
每個人都因為這個原因記得鳳凰城的那場比賽,但我並不為此煩惱。斯蒂芬是個很好的球員他們從罰球區頂部做了一個擋拆戰術,我就離開傑克·查卡利迪斯以阻止斯蒂芬。我們在罰球區的中間,我試圖退後,但重心已經在腳後跟了,就摔了一大跤。我想,難道比印第安那那第一場比賽還糟嗎?
那之後我們第一次跟湖人隊過手,雖然我知道大鯊魚奧尼爾受了傷不能上場,還是感覺很大的壓力。因為查爾斯·巴克利前一天晚上在電視上說,整個賽季我都不可能拿19分。他與另一個體育評論員肯尼·史密斯打賭說,如果我得19分得話,他就吻史密斯得屁股。在我看來巴克利非常確信我做不到。對此我並不在意,但我覺得每個人都會看,我到底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得19分,那會,我甚至不肯定我是不是有一天能夠做到。但我把這事當玩笑,我在國內學會了一個本事,就是不要太把事當回事。
“好吧,”當記者問我關於巴克利的話,我說,“我就只得18分好了,免得他太難看。”
NBA訓練二週後,我就頻繁在訓練中灌籃。你知道為什麼?我更自信了。NBA比CBA比賽節奏快得多,球員更高大、更粗壯,跳得更高。在CBA,不是很多球員能阻擋我上籃或者跳躍鉤射,而在NBA,許多球員能在籃筐上打,所以我發現還是灌籃好。我得變,只是變化需要時間。
我並沒有存心讓巴克利在我下一場比賽就立馬收回他的話,但事情就那樣發生了。我的腳好多了,覺得自己更強大,而沒有大鯊魚奧尼爾,湖人無人能防守我。我得了20分,9投9中,加兩個罰球全中。我們贏了,巴克利打賭後的第二天就輸了。(巴克利沒有親肯尼史密斯的屁股,在全國全國電視觀眾面前,他親了史密斯借來的一頭驢。英文ass可以指屁股,也可指驢。巴克利後來還打過其它的賭,但再也不打我的賭了。)在中國我們說,“人要是不走運,喝水都塞牙。”我從未去過拉斯維加斯,但聽說巴克利常去。他在那兒也那麼不走運嗎?
我來到NBA後對巴克利的感覺變了一點。以前我是很尊重他的,而現在只是喜歡而已。多數人很愛他,一些人不喜歡他,但沒人真的恨他。他很搞笑,玩世不恭的樣子,讓人難以恨他。我不知道他說的話多少是真的,多少隻是為了引人注目,我想大概各佔一半吧。
我尊敬他,因為在上一份和火箭的合同中,他做了卡爾·馬龍在湖人做的事。他簽約加入只是為了得一次總冠軍戒指。他是超級巨星,但拿的薪水比應得的少,為了總冠軍戒指做了犧牲,為榮譽犧牲。如果我讓請世界上的三個人吃飯,我會第一個請巴克利,第二個請薩博尼斯,第三個是我的女朋友。但如果她問起來的話,拜託,就說我第一個提到的是她。
下一場比賽是在休斯頓,對喬丹和奇才隊。自從18歲在他的訓練營打球后,我再沒見過他。我記得,如果能從球場五個不同地方投籃命中的話,就可以得到一雙喬丹簽名的球鞋。我那麼緊張,幾乎不會走路。要求投籃的地方其實很容易,但我第三投沒中。喬丹的神奇之處在於,每次他投籃,你可以從他的身體動作看出,他在等待球進籃,太神了。
這次我看到喬丹已經不緊張了,我第一次首發,得了18分,11投7中,我們贏了。我不喜歡的是,他們用我開喬丹的玩笑。火箭的吉祥人物穿著我的11號球衣跑上場,揮著火箭的白色旗幟。這時,一個老人穿著喬丹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