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這就是人的義務。——馬可。奧勒留
水泥時代
一
我叫楊山。
八二年春天,正值種玉米時節,我媽在地裡生下了我。我是早產兒,生下時五斤不到。按當地的說法,我將來不會有出息,我的價值跟我出生時的體重一樣,很輕!
楊山這個名字是我爸取的。當時他正在澆糞,我媽則在他前面撒種子。兩人都沒有說話,只默契而機械地幹著手裡的活,那些簡單又單調的動作,就像他們的生活,甚至都懶得去希望有點什麼改變。空氣中除了牲畜的大糞氣味,便是並不讓人感覺彆扭的沉默。突然,我媽捂著肚子哎喲了一聲,便丟下半藍玉米種子,跑到地外一沙地躺了下來。我媽生我的時候我爸還在罵她懶婆娘,偷奸耍滑,並瞪著一雙牛眼拿著糞瓢罵罵咧咧要去給她一點顏色看看,這是他自認為維護男人尊嚴和家庭地位的最佳方式。我媽躺在沙地上,脫下褲子,胯下哇地一聲,蹦出我這個小東西來。我用生命中第一聲哭喊阻止了我爸要教訓我媽的無恥行為,從這一點足以證明:用出生時的體重衡量一個人將來有用與否,純屬扯淡。
那個無恥的男人聽見哭聲,先是一怔,然後扔下糞瓢,用充滿糞便味的粗手抓起我的雙腿,當他看見了他想看見的小麻雀後,便咧嘴呵呵一笑,但片刻後他又皺上了眉頭。到現在,我爸每每聽說我睡了不同的女人後就會咬牙切齒地對我說,當初真該殺了我為民除害,他說這話的時候表情很複雜,我讀出來的意思就是他的後悔很徹底,他有如此違揹人類父親準則的行為的原因是因為他當時看見我的小麻雀直挺挺地對著他,有著無盡的生命力和不可一世的傲慢。生下來小麻雀就直著,長大想必是好色之徒。這是他簡單而固執的邏輯,至今尚未改變。所以他一直不喜歡我,尊重是相互的,喜歡同理。我也不喜歡他,到現在依然如此,背後我都叫他老傢伙。
不過值得說明的是,老傢伙不喜歡我應該還有兩個原因:
1、 我屬於計劃外產物,我媽說我本該被射在牆上,因為老傢伙沒控制住,所以……
我的出現讓老傢伙少抽了很多煙,少吃了很多肉,讓他不得不認真幹活,後來還得供我讀書。
2、 我出生時就表現出了強悍的“生命力”,在女人方面,擁有的數量是他望塵莫及的。所以他嫉妒我。他一生只有我媽。其實我的女人他知道的也就柳揚和小百靈,只是他從我出生到現在,對我一直有偏見,說我是好色之徒,於是柳揚和小百靈便在他腦中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女了。天可憐見,我多少有些冤枉。
老傢伙成分不好,他的爺爺是個不小的地主,現在他還不時指著我家後院的大糞池,帶著自豪的笑對我說那是我們家當年裝銀子的地方。因身份故,他沒有資格唸書,那個年代唸書是講出生的,他差點被剝奪做人的資格,哪兒還敢有唸書的念頭?因此老傢伙斗大的字識不了一筐,他抓起我的腿,我像一隻青蛙倒掛在他的面前,不停地哭。他用力拍打我的屁股,直到我那傲然直立的小麻雀垂頭喪氣為止。我一直認為他這個行為是他今生最不值得原諒的行為,比打我媽還可恥。我的小麻雀垂下後,他便像為社會除掉了大害似的,鬆了一口氣,這才想起應該給我取個名字。他頭腦中沒有什麼詞語可以提取,於是就求助於周圍環境,眼睛所到之處恰是一座大山,於是取名楊山。後來我聽他這麼說,長吁不止。我說幸好他當時沒看見玉米,我們那叫玉米為包穀,要是那樣我豈不要叫楊包穀了?我爸說,本來開始想的就是這個名字,因為想到糧站站長李包穀,所以就換了。
這裡要說明一下,李包穀這個人屬性為惡,塊頭為巨,一米九幾的個子,足足有三百多斤,每年村民交糧時他都扣稱,大家給他塊頭和吃國家糧這個身份的面子,只好聽由他的惡性肆意。
我又問,既然我是第一個生下來小麻雀就直著的人,為什麼不取名楊直?或者楊矗?這樣我也不必大費口舌向柳揚和小百靈解釋我天生英勇了。老傢伙聽了,白了我一眼,在我塊頭小於他之前,我的頭通常還能吃上他的一個響亮的板栗,後來我個頭比他高了一大截,他就不大願意打我了。記得有一次他打我,我伸手抓住了他的手,他又用另一隻手攻了過來,也被我另一隻手握住了,他很不服氣,於是又用腳踢我,我早有防備,讓他踢了個空。那場景在別人看來應該很滑稽,老傢伙也意識到這一點,最關鍵的是他可能覺得如此下去有損他在家庭裡的地位,於是自那以後一旦對我不滿,便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