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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老家我覺得是沒什麼好讓他回味的,畢竟他有的是時間和機會呆在那;至於廣州嘛,我想誰願意去一個充滿不好回憶的城市回味生活呢?!”

“啊,我想我知道榆童會去哪兒!”經區妮這麼一分析,健恆的腦袋一個靈光閃過。“是西藏,他和彌笑去過那。”

“你這麼確定?”區妮疑惑的看著健恆。

“確定,彌笑在榆童心裡的地位無可替代,他是榆童最美好的回憶了。”

“喲,你明明知道你最愛的那個人最愛的卻不是你,你怎麼還能這麼興奮呢?”

“這有關係嗎?我早就不想取代什麼,每個人在別人心中都有一個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多拿出一點真心,每個人的位置就都是不可替代的。”

“看來,你真的變了。不在是以前榆童說的那個自私、自我的鄧健恆了。”

“很多人都這麼說,我相信為了榆童,我可以做得更好。”健恆拿起外套,投給區妮一個燦爛的笑容。“我去買單了,這錢給你自己打的回去吧。”健恆把錢放到桌子上,輕快的轉身離去。

坐在去往西藏的火車上,榆童隨手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了那本在公司裡撿來的《彼岸花》,從撿到這本書開始到它就這麼一直靜靜的在自己揹包裡躺著,無怨無悔,只等待著這一天的到來。書的封皮還很光潔,可是卻是2008年出版的。

整整四年了,還這麼光潔如新,本書的前主人一定是一個心思細膩的女生吧,但是她又為什麼會這麼大意的在公司落下一本書呢?榆童想到這裡痴痴一笑,其實這人世間哪有那麼多為什麼,難道他還能去追尋這本書的主人是為什麼才離開這樣一家資本雄厚的跨國公司的嗎?既然不能那就如接手她留下的崗位一樣的去接管她留下的這本書吧。

第七十六章:藏夜

榆童早就聽說過安妮寶貝這個名號,但是卻一直沒有去讀她的作品。現在終於有機會了,從第一頁開始榆童就被那種散文詩辦的文風所深深吸引住。人人都說小說要用第三人稱來寫才保險,但是現在看來第一人稱把握好了也有第一人稱的美。

榆童越看越喜歡小說中的那個“我”,雖然不知道那是不是作者,但是“我”的那種生活態度、“我”的那種人生觀、價值觀、戀愛觀和金錢觀都讓榆童覺得欽佩。看到最後榆童竟然有一種也如那個“我”一樣,隨心而活的衝動。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著“我”那樣的觀念,這個世界可能沒有飛速的發展,但是絕對有無量的和諧。

就在榆童合上書迎著午後車窗外透進來的陽光昏昏欲睡時,手上的書一鬆,滑落到座位前的餐檯上,這時候,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夾到書裡的那片紅葉從書中跌落出來。徐徐落到座位底下。榆童弓背艱難的撿起那片落葉,輕輕吹走上邊沾染上的灰塵,楓葉一如當初飄落時般火紅。

榆童眯起一隻眼,將楓葉舉到自己額上方。陽光透過火紅的葉片,在榆童的眼眶周圍渾然上了一層橙黃色的眼影。透過陽光,榆童可以清洗的看見這片楓葉的每一根細小的脈絡。如果人生的軌跡也能向這樹葉般經脈分明那該有多好。思緒飛揚間,榆童又將那楓葉移置鼻前,在呼吸間,他彷彿隱隱感覺到了彌笑和母親的氣息。那是生命隕落的氣息,隨著胸口的起伏時濃時淡,裡面還夾著歲月的滄桑和紅塵中獨有的悲愴。

坐火車去拉薩還真不是像徐千雅唱首歌那麼簡單。因為預算有限,榆童買的是硬座車票,從韶關到鄭州再轉車到拉薩整整用了二十六個多小時。到達拉薩火車站的時候,榆童已經有一種坐到大腿都不是自己的感覺。下了火車,獨自在站臺上調整了一下氣息,便直接奔八角街去了。

在榆童的眼裡這裡一點都沒有變,到處都能看到磕著三步等身長頭的人,他們到大昭寺前朝拜佛祖,在光滑發亮的石塊道上投下了一道道長長短短的影子。之所以最先來八角街,不是因為這裡的繁華或地處拉薩中心。榆童最想去的是那家曾經記錄下他和彌笑旅遊點滴的那家“瑪吉阿米”。

午飯時候的“瑪吉阿米”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旅者、商人絡繹不絕。當然其中也有像自己一樣來尋找當年足跡的人,星星點點的布落在餐廳的各個角落。榆童四處觀望著,看著那一本本有可能記錄著自己當年與彌笑一起在西藏快樂點滴的小冊子,榆童巴不得自己能即刻擁有如電腦般的快速搜尋能力,一眼就能找回那本擁有彌笑筆跡的冊子。

但榆童畢竟不是電腦,就算是電腦,這些資料也沒有入庫啊!榆童撫摸著這裡的每一本發黃的小冊子,感受著那些在它們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