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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跳。“死了?”“燒了。”劉一手狠狠把柺杖往地板上一戳,憤憤道,“全都燒了!那個狠心的!不把字畫賣給我。一個字都不留給我!他又瑞瑞嚷嚷著吃我的住我的不好。我想找個理由讓他良心好過一些都不行。我們為這事吵了大半輩子。還好,他睡過去的時候摸著佳明的頭說,還好多活了這幾年。那個《吾兒》,就是寫給家明的。”說著,劉一手抓住旭的手像抓住了救星。“小旭啊,你是個孝順的。我老人家沒別的指望,也沒幾天好活的。你看我這滿牆都是他的字畫。可我哪個都不相信。他說過,這些都不是他寫的。我不曉得他說得是真是假。我就知道,這一幅《吾兒》一定是真的。但是這個,是要留給家明。不能隨我陪葬了去。你那本詩集,”“這是家傳之寶。不賣。”你的故事說得再悲慘那也是你自己活該。這句旭沒說。劉一手抹了眼淚,搭在旭手上,涼得旭直打顫。劉一手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央求道:“那你能不能遂了我的願,在佳明手上拿幾副真品,放在我棺材裡?這樣我就心足了。”“你自己去說。”“家明跟他七叔一夥的。都不肯給我。”你自己家的事情你要我一個外人怎麼滴?旭心裡這麼想,臉上只是很為難,悄無聲色收回自己的手,嘴上說著:“佳明不見得就有她七叔叔的字畫。我父親手把手教我寫字,自己也沒有在紙上寫過一個字。”劉一手一把給他抓回來,斬釘截鐵道:“一定有!”旭被他這聲如洪鐘的耳邊一吼嚇了一跳。“抱歉。一時激動。那個人喜歡寫詩送人。送給自己看得上的人。他看不上我一身臭錢。他喜歡家明這個孩子。我媳婦兒生前親眼看著他在朝日的餘暉裡抱著家明,走出竹林,送回來我家。除了那一次,他從來沒有踏出過竹林半步。說他不偏愛家明,我不信。”又問,“你身手怎麼樣?”旭腦袋瓜子一轉,“找個東西還是可以的。”“那就好。我就盼著你到梅園去,找一找。就是找著半個字也好。”劉一手這意思就是偷了。拜託一個外人偷自己女兒的東西,虧他想得出來。要不是為了偷進梅園找七王爺,旭才不會答應這苦差事。從小徑過來的路上,旭左右兩邊都是遮天蔽日的竹林。用稻草在下面捆了道兒,把壓過來的竹子固定回兩邊去。中間鋪了青石板,不讓它們從地下往上抽芽。這就算是一條路。到了道場前,還有兩叢肚子胖胖的羅漢竹。可見這主人是多偏愛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