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推出他新買不久的永久腳踏車,架在門口,用一塊舊布一絲不苟地擦著上面的灰塵,又用手試了試輪胎的氣,很足。
王明看了看手錶,九點過五分,自己再騎著腳踏車到場部也只要五分鐘,早點到,免得林巧玲等自己。
王明鎖好門,正準備推車走。這時,張琳氣沖沖地走了過來,王明像沒看見一樣,推著車。張琳一把抓住王明的腳踏車說:“王明,你的心被狗吃啦?”
“張琳,你太過分了吧,我又沒得罪你,你幹嗎,老是和我過不去。”
“你對我怎樣,你心裡明白,你自己做了什麼你心裡明白。”
“我,我明白什麼,我又沒有做什麼虧心事,你幹嗎這樣糾纏不休,你講不講理?”王明很生氣地說。
“講理,到哪裡去講,走,我和你一起去。”張琳已經胡攪蠻纏,似乎她說的是王明和她有說不清的關係。其實王明知道她故意在虛造聲勢,要引來隊裡的工人。王明不想和她多說,就跳上腳踏車,猛踩一陣,將張琳拋在身後。
“王明,你別走,我們去講理去,你跑了和尚跑不了廟。我也到宋埠去找你。”張琳說完轉身往裡跑去。
一路上,王明拼命地踩著腳踏車,還沒有要五分鐘的時間就到了場部醫務室。
林巧玲已經在醫務室門口等王明。她今天穿戴不同往常,白襯衣,藍色的學生裙,已經罩過膝蓋,腳穿一雙手工做的圓口布鞋,黑色的尼龍襪。一幅學生模樣的裝束。王明一看端莊、美麗、清純。他來不及仔細打量巧玲,就催巧玲趕快上車走。巧玲見王明急急忙忙就問:“王明,什麼事這麼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