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可以算作“黑幕小說”的,如畢倚虹的《人間地獄》,的確是以真人實事為基礎點染而成,認得出來的有蘇曼殊、姬覺彌、包天笑等,覺得也沒什麼呀,是不是文學史家們太言過其實?
今年在一個網站上買到張秋蟲的《新山海經》,列入“鴛鴦蝴蝶派禮拜六小說”。說到張秋蟲,也算禮拜六派一大家,所謂“蘇派以包天笑、周瘦鵑稱雄,揚派以李涵秋、張秋蟲為魁”。書買回來,有人搶去先看,看完扔回,還撇嘴道:“簡直就是本黃色小說嘛!”我翻了翻,心下突然明白了,問她:“全書的大關目,是北京的紅角柳蕙芬,和坤伶十月春相好,被十月春的舊相好季次青拿手槍打上門來,一個小報主編白五替他去擋,被打死了。柳蕙芬只好避走上海。你知道他在說誰?”她不知道。我就翻書給她看,這條叫“野狐張三之死”:
時有某大吏之子,與名坤伶某交甚密,花費金錢甚多。而某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擬以手槍對付……”某天梅蘭芳到銀行家馮耿光處,大吏子跟蹤而至,正好大陸日報社社長張野狐也在,自告奮勇做調解人。張與大吏子乘車去尋那個坤伶不得,又回馮宅。馮耿光此時已電告憲兵司令部,說有強盜持槍搶劫。兵至,即向屋內開槍,將大吏子和張野狐一同打死。然後將大吏子的頭懸在正陽門外示眾,指為強盜。他父親明知是自己兒子,也不敢去認。
記這件事的,是管翼賢(長白老人)的《北京報紙小史》。管是當時北京報界的名人,他對張野狐的死,認為是“報人不自檢點,常與下等人為伍,張氏之死,誠不足惜”。但是他是史筆,所以比較客觀。
到了張秋蟲筆下,那就不同了。他的故事情節,倒是幾乎與事實一模一樣。可是他先大力渲染柳蕙芬和馬二一班人如何荒淫,柳又和莊督辦(應指張宗昌)又如何如何,後面又寫白五(張野狐)如何幫堂子裡姑娘辦花報,人財兩便,還有季次青(大吏子)怎麼多次被女人勾引和拋棄。其間還穿插無數的男女苟且姦情,大多都是當時小報的新聞演化誇張而成。
那年梅蘭芳離京來滬,上海的京劇名角,紛紛休假一個月,聲勢之大,並世無兩。以梅蘭芳的盛名,這種新聞事件,會引起社會多大的關注,可想而知。這樣的小說題材,加上張秋蟲的名頭,銷路如何,可想而知。對當事人的侮辱和傷害,也可想而知。偏偏張秋蟲老兄,還要在“後記”裡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告白:“如果你跳起來自己承認是書中的某某,那隻能怪你有相同的事實,不能怪我著書的,因為這不過是無心巧合,我哪裡知道你會做這樣的事。”這就太狠了!此書作於1929年,張秋蟲不過27歲,他還說自己是“熱血少年”哩。
到底是中國人
1930年,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王雲五接任商務印書館總經理。王雲五個性很強,提了兩個條件:(一)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他一個人說了算;(二)就職後先赴日本與歐美考察半年,研究科學管理。條件雖然苛刻,董事會也只能答應,畢竟像王雲五那樣又懂研究、又懂經營的人才太少。
5月,王雲五到了美國。當時的留美學生監督梅貽琦(後來做了清華大學校長)在國內就是王的好友,這次自然全程陪同。王雲五前往考察的各大企業也有代表隨行,一行人浩浩蕩蕩,蔚為壯觀。
一日,來到一個飛機場,這裡的飛機專供遊客乘坐。1930年,不要說國內坐過飛機的人不多,在美利堅這也是希罕物事。王雲五一見飛機,豪興大發,先問同行的中外人士,有誰坐過飛機?大家一齊搖頭,這東西不牢靠得很,軍隊戰機尚且常有墜毀的傳聞,誰敢拿性命開玩笑?
王雲五大不以為然:飛機有什麼?又不是沒坐過!王某願意上天去轉一圈,諸君誰願同往?在場的老美,立即堅決拒絕:MR WONG,我們很佩服您的勇氣,抱歉我無法陪同您DO THAT。這話不用翻譯,王雲五頗有些失望。只有梅貽琦含笑不語。
這一下王雲五來勁了,月涵,你可願陪我一遊?梅貽琦點點頭。王雲五大喜,立即詢問登機飛行事項。機場告知二人,本機場不負責遊客的安全,起飛前須簽署自願飛行檔案,並宣告如遇不測,須通知某處之親友云云。王雲五並不猶豫,抓過筆一揮而就,但是他停頓了一下,回頭問:“月涵,我是坐過飛機的,我不怕。你呢?”梅貽琦搖搖頭,又點點頭。“不再考慮一下嗎?”梅貽琦搖搖頭。於是登機。
升空之時,地面上同行諸人紛紛揮手告別,有人還摸出手巾拭眼淚,有人張開了嘴,飛機轟鳴聲太大,聽不出是否在唱《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