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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奧斯汀

本書作者奧斯汀於1775年出生在英國漢普郡一個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裡;父親是一位鄉村教師。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卻在父親主持的家學中大量涉獵各種書籍,獲益匪淺。 15歲時,她便開始寫短劇、小品試筆,娛樂家人,21歲完成的小說已濟身英國文壇最佳作品行列。

奧斯汀的小說均為愛情故事,但她本人卻終身未婚。她於1817年辭世,時年不足42歲。

奧斯汀在22歲前已完成兩部小說,後經修訂,於1811年出版《理智與感傷》,1813年出版《傲慢與偏見》。她在27—28歲時寫出第三部小說《諾桑決寺》,膽直至她去世後1818年才發表。30歲後,她寫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費爾花園》,1816年出版 《愛瑪》,1818年出版《勸導》。

奧斯汀所寫均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蘇格蘭鄉村和鄰近地區中產階級的生活。她描寫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觀察細緻入微,構思睿智合理,任務刻畫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寫作風格樸素無華;情節巧妙跌宕,耐人尋味。一百多年來各國讀者對她的作品愛不釋手。

《愛瑪》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情節圍繞著女主人公的擇偶活動而展開,著力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潮流中, 以婚配作為女子尋求經濟保障、提高經濟地位的惡習,中門第而不顧女子感情和作人權力的醜陋世尚。《愛瑪》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與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與溝通,要求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權力,堅持獨立觀察、分析和選擇男子的自由。在當時的英國,這幾乎無異於反抗的吶喊。

或許沒有那部小說在喜劇效果方面,能使奧斯汀的《愛瑪》像形見拙。這是一部匠心西獨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風格毫不矯揉造作,然而卻在敘述事件的同時,不是恰到好處地搔及讀者心頭的癢處。作者以她女性細緻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協的態度、自信的道德意識、無所顧忌的膽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頌真、善、美,鞭勒假、惡,這無疑觸動了同時代那些與作品人物不無類似之處的人們。

《愛瑪》也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著墨於凡人瑣事;場景情節多比較平淡;但是他為什麼能創造出令讀者如醉如痴不忍釋卷的效果呢?回答應該說是多方面的。

在一個方面,它透過了主人公愛瑪營造了讀者閱讀時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圍,一百多年來,《愛瑪》的讀者往往都是一口氣讀完它,然後對閱讀感受津津樂道。讀者彷彿置身於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進主人公的角色,親自參與作品的情節發展。讀者隨著故事的展開,與主人公保持著比較緊密的心理聯絡,遇到還擊和荒誕的情節變化,便有與共鳴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讀到尷尬場面,讀者也頗感難為情。

在另一個方面,《愛瑪》的情節又是一個謎,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試圖去解這個謎。從這個意義上講,《愛瑪》有類似一部神秘的的偵探小說。 作者謹慎的將一些重要的線索掩蓋起來,知道需要時才揭示出真相。讀者從愛瑪的角度去觀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透過種種線索去探求真相。雖然讀者不能精確地預測到結果如何,但是, 一種預先已經朦朧有所瞭解的感覺卻貫穿閱讀過程的始終,等到“秘密”揭示出來,讀者的感覺是早就有所預料。作者的這一手法,或許可以稱作對讀者虛榮心裡的滿足。作者彷彿在對讀者說:你我都知道愛瑪的觀念又多荒誕。這種感情強化了閱讀時的戲劇效果。

《愛瑪》是奧斯汀的第五部小說,當時她的寫作技巧相對來說已經爐火純青。

故事中的每一個情節,經作者的巧妙構思,表面的因果關係與隱藏在幕後的本質緣故軍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據表面現象,產生合情合理的推測和判斷,細心的讀者雖然不時產生種種疑惑,但思緒不有底隨著愛瑪的觀察而發展,等到最後結果出現時,與表面現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劇效果。如果讀者重讀一遍,會發現導致不可避免結果的因素早已存在於字裡行間。

奧斯汀在為婦女爭取平等權力的努力中,更加側重於這種平等權力的社會性,而不僅僅將目標侷限於個體婚姻的男女雙方之間。 在《愛瑪》中,作者將逃避現實私定終身的佛蘭克和簡至於可笑的地位,他們是一對屈服於社會輿論壓力,心裡藏著難言之隱得可憐戀人,因而顯得受人厭惡;而注重社會公開承認其真、善、美另外兩對戀人,卻受到褒揚。我們可以看出,作者是以此明確呼籲社會對男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