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後,鄭芝龍逐漸接收其勢力;1623年接收李旦的事業船隊,經營合法生意,另一手則走私。
1624年中秋後,芝龍將事業重心自日本九州島遷到臺灣,歸附“日本甲螺”(倭寇首領)顏思齊。此後不久,荷蘭東印度公司登島,驅逐了以臺灣為基地的其他勢力,鄭芝龍遂攜妻子定居於中國大陸。
1625年顏思齊死,芝龍結合諸海盜首領,號稱十八芝,擁有當時福建沿海實力最強大的一支武力及商業團隊,領導海賊數萬人,經營走私與劫掠事業,橫行於臺灣海峽。當時泉州府同安知縣寫給福建巡撫的文書中說鄭芝龍雖事劫掠,但對泉州百姓卻是異常仁慈,不但不殺人,甚至救濟貧苦,威望比官家還高。“所到地方但令報水(即通報官府蹤跡),而未嘗殺人。有徹貧者,且以錢米與之。”
1628年,受福建巡撫熊文燦招安,成為官員,率領原部,為明廷守備沿海以防海盜倭寇和荷蘭人進攻,率軍討伐其他昔日結拜契兄弟海盜力量,包括李魁奇、鍾斌,官至總兵。不久便返回福建泉州南安老家,成為當地首富,也是少數迎娶了日本人卻仍能正式返回中國內地的海盜。
1633年芝龍於福建沿海金門海戰擊潰荷屬東印度公司艦隊,從此控制海路、收取各國商船舶靠費用,鄭芝龍也因此迅速富可傾國。儼然稱為閩南的領主與海上霸主,並對繳保護費給芝龍的商船(一艘大船需繳三千兩銀錢),給予鄭家的令旗;如不繳費而想經過芝龍海域的,恐怕難逃被劫的命運。芝龍如此強橫,使荷蘭東印度公司營運不寧,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合取芝龍,但芝龍仍持續擴張其勢力,並將荷蘭人次次打敗。
不久,鄭芝龍應明朝廷要求,繼續率軍討伐其他昔日結拜契兄弟海盜僅存最大股力量劉香,於虎門大獲全勝,名震福建官至都督。不久福建省內發生旱災,鄭芝龍提議載饑民移民臺灣,並給予移民十分優惠的資助條件,有人認為其為開創了大規模移民臺灣之先河。
如果姬慶不出現,那麼不久之後,南明弘光皇帝冊封鄭芝龍為南安伯,福建總鎮,負責福建全省的抗清軍務。
無論是左良玉,還是鄭芝龍,都是姬慶收服的物件。左良玉,不值得一提。鄭芝龍,可謂大材,不過,姬慶是不可能允許這股處於半獨立的勢力繼續存在,他們必須接受大明朝廷的整編,改造為未來的大明朝海軍。其控制的海上貿易,也要交給朝廷,設立海關,徵收賦稅。
當然,姬慶知道就算鄭芝龍會同意,他的勢力中的既得利益者,也不會同意的。利益之下,人是什麼事情都會做出來的。
二是農民軍集團。
現在除了京城外已經整頓完畢的李自成的大軍外,剩下的就是以張獻忠為代表的最大農民武裝了。
崇禎十六年據武昌,稱大西王。不久克長沙,宣佈免徵三年錢糧,從者愈眾。
之後的歷史,崇禎十七年(1644年)8月9日攻破成都,巡府龍文光,蜀王朱至澍及其嬪妃全部自殺身亡,其他官員當了俘虜。義軍進入成都號稱60萬大軍,很快控制了四川大部分地區的州、縣,在成都,張獻忠先號稱秦王,接著宣告建立大西國,改元大順。建立健全制度,後稱帝,以成都為西京,8月16日登基皇位。
張獻忠在四川確有許多難解之謎,最大的謎可能要算所謂的“張獻忠剿四川”了。
近百年來有許多史學家都驚奇地發現,沒有哪個四川人是土生土長的,幾乎都是“湖廣填四川”,從外省遷來的。明末清初,確實出現過人口大量驟減的事實。難怪當時的民諺這樣說:“歲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紅”,“流流賊,賊流流,上界差他斬人頭。若有一人斬不盡,行瘟使者在後頭。”難道真是張獻忠把四川人殺光了嗎?
清朝期間所編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記錄”等都把大屠殺的責任歸於張獻忠。由於清朝的統治延續了兩百七十多年,以至絕大多數人都對此深信不疑。連魯迅先生也曾批判過張獻忠是“專在‘為殺人而殺人’”。
其實,只要仔細檢視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歷史,真相不難知曉。1646年,也即滿清入關後第三個年頭,滿清即宣佈張獻忠已被戰死,並宣稱“破一白三十餘營。平四川”,即宣佈四川平定。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滿清攻陷渝城(重慶),是在十三年後的1659年。
因此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採取了徹底屠殺的辦法作為報復。即不論是“張賊”,還是無辜的平民,一律斬殺。
“民·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