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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拜?再cāo辦不也是荒墳一個……俺想著按那廟裡大師傅的章程,還是燒了……”

總旗想想也是,叫誰去拜?總不能讓這陳小旗老子拜兒子?想來也是無奈,不禁嘆了一口氣,卻還是把那角碎銀塞到陳小旗手裡,對他道:“老哥你拿著,不論如何也是俺的一點心意。”

陳小旗走出百戶所,低著頭往家裡趕,壓根招呼都不敢和人打,他怕自己忍不住笑起來啊。陳三哪裡死了?陳小旗是看著兒子穿戴起錦衣衛的袍服,領了腰牌跟著東廠的顆管事走了的,錦衣衛啊,可不是他們這些苦哈哈的軍戶啊!若是三兒能在錦衣衛也當上個小旗,那就是官了,可與他自己這個衛所的小旗不可同rì而言啊。

他不知道為什麼東廠的大人要他去報兒子病死,但陳小旗知道,東廠的大人要害他陳家的話,真是連一句話也不用,只要給千戶使個眼sè,把自己全家都殺了真的都沒有人敢站出來說一句話。

所以那東廠大人看中了小三要帶他去,陳小旗沒有什麼不捨;讓他上報病危,陳小旗便也來報。至於說來那錦衣衛胡百戶說的“你們要想清楚,可能真是會死人的啊,你若讓他跟我走,就得真當這兒子死了。”

陳小旗當時連想一想都沒有,馬上就回了一句“中!”,現在回想起來,便是再來一次,陳小旗覺自己仍然是同樣的回答。不是他不痛愛自己骨肉,而是事情若壞到錦衣衛都會死了,普通衛所的軍戶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

這樣的事,數rì之間在興和、美峪、廣昌等千戶所多有生,或是暴斃或是染疫,各式的理由不一而足。大明朝的戶籍制度絕對比起千百年後要嚴格得多,要是人活著卻去做這種等同登出戶口的事,那麼這個人除了落草為匪,真就沒什麼出路。————————————要上架了,今天咬牙再三更,第一更!

第八十二章萬事皆備(一)(求收推!)

去報備的人並非不知道這一點,不單如此,而且他們是軍戶,軍戶是什麼意思?

一句話就說得明白了:入軍戶後世代為兵,父死子繼,兄終弟替。

象陳小旗這樣的正軍每戶出一應役倒也罷了,一旦正軍病故呢?例如陳小旗登出了陳三的戶口之後就只有一個兒子,如果這兒子出了什麼事,戰死或者病故,那麼貼戶丁就要補役,除非貼戶丁是獨子。所以軍戶偽報死亡,不單違反法典,也損害了貼戶丁的利益。

翻讀史書,“令軍戶不許將弟男子侄過房與人,脫免軍伍。”過繼給別人都不准許的;“軍戶子孫畏懼軍役,另開戶籍或於別府州縣入贅寄籍……正犯發煙瘴地面,裡書人等發附近衛所俱充軍,官吏參究治罪”另開戶籍就是分家,分家或當贅婿都不行的。

正常想要脫去軍籍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李東陽、張居正他們走的那條路,讀書中舉進士!可是軍戶是要耕田養自己和交稅的啊,又有多少人能讓自己孩子了,又有多少人能走上科舉路?便是秀才這一關,都不好過?

是,秀才就差不多一小學畢業生,要給丁一備考一年時間背誦那些經書、做做往年的試題,料想正常應該也能考上的。但這年代的教育資源和環境,四鄉八里是個秀才的話,就算個人物頭了,哪有那麼好考的?除非丁一這穿越客,或是李東陽、張居正那種天才,要不然的話,科舉路想走就能走麼?

似乎這樣還是不太好懂,這麼說,陳三,被千戶大人驚歎為李元霸再世的漢子,從小便在他爹陳小旗名下的軍屯田地耕種,軍田在三頃以內者可免雜役。聽上去不錯,民戶還要交稅呢,軍戶三頃以內都可以免雜役了啊,享受軍人的福利,擔任軍人責職,很合理。

但事實,總旗家的地要不要幫忙種?百戶家的田呢?千戶大人的馬屁,倒是輪不到陳小旗這一級別去拍了。於是這位再世李元霸的陳三,耕完自己田,還得自帶乾糧去幫總旗和百戶再接著耕?事實上耕不完上司的田,這再世李元霸是不要想耕自己的田!

這樣一年下來,要能吃個半飽就算有本事了,別說什麼發家的盼頭。

若是如此倒也罷了,就是苦、累、窮,華夏百姓只要能活,承受力絕對是驚人的。問題是律法上定下的免雜役,但實際中這律法是空頭的勾當,誰去管這玩意?

不用什麼官,就丁一這樣的秀才身份,完全不計王振這層關係,有個什麼事跟千戶所打個招呼,軍戶還敢不應役?換個名目叫cāo練,不來按逃兵處置你行不行?

衛所的千戶百戶家裡都是下面軍戶的兵卒來充當僕役的,這就是現實。

不行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