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年是虧的,第二年開始才有了賺頭,但賺得不多,又叫曹管事佔了一半去。這是小的們幾年來攢的銀子,都交上來了,斷不敢私吞的。
春瑛聽到這裡,特意看了她一眼,見趙三嫂臉上滿是誠懇,心裡暗暗好笑。三四年才不到三四百兩銀子,這可能嗎?那些珍貴的飛禽走獸也就是最初要花錢買種,後來大都是繁殖出來的,除了人工和餵養的成本,再加點禦寒的東西,基本沒什麼大花費。她記得光是王大叔接手後這小半年裡,得到的收益就有三百多兩了,除去成本和給莊中每戶人家的“封口費”,經幾家人再議,趙曾兩家各分得八十兩,曹王路三家各得三十兩,已是一筆不小的款子。就算是原本曹管事在時,趙家也是佔了大頭,這筆錢,恐怕是他家自己得的那份,又打了折扣,只是上頭既沒人知道這件事,他們巴巴兒地跑來獻殷勤,是為了什麼?
卓氏笑了笑:“私吞……你們是不敢的,頂多是剋扣些,這點銀子,難道我還會跟你計較不成?我若是個不寬後的主兒,早在我聽別人傳你家財萬貫時,就該發火了。”
趙三嫂連忙跪下:“小的真真冤枉,小的一家住在莊上,連屋子都是十幾年的老屋了,除了逢年過節,平時連見體面衣裳都不捨得穿,哪裡就家財萬貫了呢?即便家裡真的藏了財,那也是為了主子們藏的,並不是小的自個兒的家財呀!”又望像春瑛:“路家姑娘平時在莊上住過,也去過小的家裡好幾回了,姑娘替我辯解辯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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