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那大都市說:“那是什麼?”都市將回答:“那是我的孩子。”
①普勞圖斯(Plaute,約公元前 254—184),古羅馬詩人;喜劇作家。
二他的某些特徵
巴黎城的野孩,是丈六婦人的兒子。如果不過分誇張,清水溪旁邊的那個小天使有時也有一件衣服,不過,即使有,也僅有那一件;他有時也有一雙鞋,但底子卻已爛掉;他有時也有一個家,並且很愛那地方,因為他可在那裡找到他的母親;但是他更愛在街上逛,因為在街上他可以自由自在,逍逍遙遙。他有他自己的活法,有他自己的一套調皮搗蛋的作風,那套作風是基於對資產階級的仇恨;他也有他自己才能懂得的一套話語,說死了人,便是“吃蒲公英的根”;他日常所從事的工作是替人找馬車,放下車門口的踏板,天下雨時他去收取過街費,他管這叫“跑藝術橋”,如果有官員在講話,他便躲在人群中幫助人們喝倒采,有時他又剔鋪路石的縫,他用他自己的錢,那是從街上拾來的千姿百態經過加工的小銅片,那種怪錢叫做“破布筋”,有它的固定的兌換率,在那些調皮的小孩中是有相當完善的制度的。
他對各個地方的動物感興趣,仔細觀察研究,像個動物學家一樣形成了一套學說:好夭主蟲、骷髏頭蚜蟲、長腳蜘蛛、“妖精”——扭動著雙叉尾巴來嚇唬人的黑殼蟲。他有他的一種傳說中的怪物,那東西不是晰蠍,可肚子下面長了鱗,背上長了疣,但也不是蟾蜍,它生活在陳舊的石灰窯或幹了的汙水坑裡,黑■■,毛茸茸,粘糊糊的,它在地上爬著行走,時快時慢,不出聲,但會瞪眼睛,長相令人很害怕,以致從來沒有人見過它,他管那怪物叫“聾子”。他常到石頭縫裡去找聾子,雖說有些膽顫心驚但卻很快樂。還有一種令他開心的事是突然掀起一塊石頭,看那下面的一些土鱉。巴黎的各個地區都有各有一些出名的好玩的小東西可以發掘。在於爾絮勒修會的那些場地裡有蠼螋,先賢祠有百腳,馬爾斯廣場有蝌蚪。
至於詞令,那孩子所知道幾乎和塔列朗一樣多。他同樣刻保但又心地誠實。他有那麼一種難以形容無從預料的與生俱來的風趣,但一陣狂笑能使一個商店老闆發愣,他的玩笑界於高階喜劇和鬧劇之間,具有這兩種劇的種種特色。
出殯的人走在大街上。在那送葬行列中有個是醫生。“喲,”一個野孩大聲說,“醫生是從哪個時候起開始彙報工作的?”另一個野孩混在人群裡。有個戴眼鏡、表情木然、錶鏈上掛著雜佩的男人怒氣衝衝地回過身來說:“流氓,你抱了我女人的腰。”
“我,先生!那你就搜我的身。”
三他是有趣的
這小孩子有辦法總能搞到一點兒錢,夜色來臨時,他便拿這點錢去看戲。一進那道具有魔力的戲院門,他完全變了一個樣,這之前他還是個野孩,現在卻成了個 titi①了,戲院就像是一種底艙在上、翻了身的船。tiii便擠在那底艙裡。
iiti對野孩來說,正如花蝴蝶之與幼蟲,都是要飛的小動物。只要他來了,臉上帶著喜氣洋洋的笑容,渾身充滿熱情歡快的力量,鼓起掌來像鳥兒拍翅膀,那狹窄、惡臭,昏黑、腌臢、汙穢、醜陋、令人噁心的底艙便夠得上被稱作天堂了。
一個人必需的東西他沒有,沒有用的東西他身上則很多,這就是一個野孩。
野孩對文學並不說沒有感應。他的愛好,我們很抱歉他說,或許一點也不傾向於古典方面。他生來就不是什麼學院派。因此,舉例來說,馬爾斯小姐的名聲在那一群小調皮蛋們中是帶點諷刺味的。野孩們稱她為“妙小姐”。這孩子愛叫、愛笑、愛打、好鬥,衣服破成一綹一綹的,樣子寒酸象個老學究,在臭水溝裡捕魚,在泥濘地裡打獵,從垃圾堆裡尋樂子,在十字街頭冷嘲熱諷、譏誚、挖苦、打口哨、唱歌、喝彩、唾罵,在唱聖詩時加進下流小調,能唱各式各樣的歌曲,從“從深淵的底裡”①直到“狗上床”,能得到他找不到的東西,能瞭解他所不明白的事物,頑強到不擇手段,狂妄到心安理得,多情到逐臭納汙地,能蹲在神山上面,又從那裡滾進糞土堆中,爬出來卻沾滿一身星斗。巴黎的野孩,就是具體而微的拉伯雷。
他著不起自己的褲子,除非它有一個表袋。他不輕易吃驚,更不容易感到害怕,他用歌謠譏刺迷信,他戳穿妄語讕言,嘲訕神異,對著鬼怪吐舌頭,拆垮裝腔作勢的空架子,醜化歌功獻媚的諛詞.那並不因為他庸常,絕對不是那樣,而是因為他以離奇古怪的幻影代替了那嚴肅莊重的形貌。假使風暴神出